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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的天与中原并无不同,差别在于风景。从跟随大军,双脚踏上草原第一步开始,杨重霸就领略到了前半生从未见过的风景。自古秋主兵戎,而以战马为战争利器的草原民族,更重秋高马肥之事,这回踏足草原,杨重霸未见风吹草低见牛羊,倒是先见识了一回契丹军马的彪悍。
都说黎民前后是一日中最冷的时候,今日杨重霸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感受,红日初升,随军历经整夜厮杀的杨重霸,在尸横遍野的战场站起身来,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将手中沉重的横刀插进地面,疲惫不堪的坐在一架战车的残骸上,每一个动作,都让他浑身肌肉酸痛难耐,更绷得他的伤口疼痛难当。安安稳稳坐下来的那刻,激战余生的杨重霸,扭头看了一眼战场边缘的红日,和煦的阳光洒在他脸上,此时他感到一阵刻骨铭心的幸福。
脚边的杂草和泥土都已被染成猩红色,敌我双方的尸体层层叠叠,远处似真似幻一般响起几声鸦鸣,一队队唐军骑兵从远近各处奔驰而过,尸体在铁蹄下不停痉挛。
比起昨夜震天动地的厮杀声,今日的黎民显得格外寂静。在这样的寂静处,感6¤,受到自己还活着,对军人而言,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杨重霸摸了摸腰间契丹千夫长的头颅,脸上绽放出放心满足的笑容——更何况,还有这样的军功。
今日的晨阳,让人觉得充满希望,杨重霸似乎已经看到了属于他的明天:吃得饱穿得暖,有一栋宅子,不说锦衣玉食,至少能活出个人样来,赶明儿给祖宗上坟的时候,也能挺直自己的胸膛。
他真的很满足。
去年河上大战时,杨重霸还是梁军,在军营被百战军夜袭攻破之后,无处可去的他主动投降百战军。那时候,百战军虽也兵强马壮,但无论是将士素质,还是兵器装备,都无法与现在相提并论。在幽州这两年,韬光养晦的百战军,实力早已上升了一个台阶。杨重霸不会忘记,在之前的守营战斗中,凭借甲厚箭利,他们给契丹军造成了怎样的杀伤。若非如此,他们又怎能轻易守得住大营?
杨重霸抚了抚胸甲上的刀痕,凹凸鲜明的痕迹显现出这一刀的力道,想起昨夜契丹千夫长砍来的一刀,杨重霸心有余悸。平心而论,他出刀的速度并不比对方快,甚至慢了一拍,但之所以最后死的人是对方而不是自己,全因他的厚甲挡住了对方志在必得的一击,而对方的甲胄,却没能挡住他的刀锋。
与此类似的情况,在昨夜参战的唐军将士中,多不胜数。
作为一个普通士卒,在战场上是生是死,充满了数不尽的必然与偶然,就算是大胜的军队,也不可避免会有将士战死。但士卒所在的军队,却能提升或者降低士卒伤亡的概率,甚至能在很多必死之境中让他们得以保全。能够置身这样的军队,对每个将士来说,都是无比幸运的事。
杨重霸很庆幸自己身在百战军,若是换做其他军队,他昨夜很可能已经死了,那样的话,现在他应该是一具冰冷的尸体,躺在一群契丹蛮子中间,等着同袍来收殓。
于杨重霸而言,是百战军的胜利让他能够活下来,而对于百战军来说,正是一个个普通士卒的存活、胜利,才组成了这支军队的胜利。这场与契丹军的大战,唐军最后之所以能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休息半响,缓过气的杨重霸正准备提刀起身,一个酒囊砸到了他怀里。此时见到酒囊,时机再合适不过,杨重霸双眸一亮,甚至都没顾得上看酒囊来自何处,就迫不及待仰头大灌。
虽是牛饮,酒却半分未洒,他只是一个寻常士卒,买不起多少酒,能畅快大饮的机会不多,所以舍不得浪费半点。
丢酒给杨重霸的人甲胄鲜亮,虽也布满血渍,却仍旧存托得他英俊不凡,在杨重霸身旁坐下来,他饮酒就姿态洒脱得多,喝一口酒起码要从嘴角淌出半口,看着一片狼藉的战场,他眼神有些迷离,轻声吟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杨重霸看见他,原本陶醉的神情立即变得紧张,连忙起身行礼,“将军!”
孟平摆摆手,示意他不必拘礼,瞥了他腰间一眼,笑道:“看你也是满身血污,就一颗人头?”
杨重霸重新坐下,闻言嘿嘿笑着解释道:“昨夜拼杀太急,光顾着杀人了,没顾得上割人头......不过将军莫要小看这颗人头,这可是一个蛮子千夫长!”
“哦?那可不错。”孟平点点头,语露赞赏。
杨重霸没忘记抓住机会继续饮酒,他问道:“将军,蛮子正大溃,你怎么有空在这与卑职饮酒,不去追击?”
“追击,那是骑兵的事,我们步卒哪里跑得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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