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蓬蒿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章九十七 识得洛阳风与月 成就帝国军与政(5),十国帝王,我是蓬蒿人,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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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选拔的将士,以周全为最出众,民间选拔的儿郎,有两人资质不仅不弱于军中选拔的将士,而且仅次于周全,此两人,一个父皇必然知晓,便是石重贵,另有一人,则是李彦琳。”

李从璟道:“李彦琳,李老将军之子,卢龙节度使李彦超的四弟。”

“李彦琳......这子朕知道,前些时候不是在演武院门前与重贵撕斗过么,原来竟是老将军之子,怪不得连重贵也奈何不了他。”李嗣源不知从何处听来的消息,“朕听闻,彼时撕斗者有三人,还有个儿郎也是来参加演武院选拔的,结果如何?”

李从璟苦笑一声,“此人名叫史彦超,勇武可嘉,机灵有余,坚韧不拔,就是底子太差了些,此番算是勉强挤入通过者之列。”

嘴上虽如此,心里还是颇为赞赏史彦超,毕竟有上述三项品质,只要就读期间勤奋好学,日后上了战场运气好些,很容易就能出头。总而言之,可塑性不错。

父子俩这厢的谈话,看似云淡风轻,实则正在决定许多人的命运,而命运被选择者,对此却浑然不知,他们在得知自己或高中或通过选拔后,庆幸、松气之余,无不摩肩擦掌,准备大干一番。

洛阳城中,三位儿郎正在大街上招摇过市,这个组合颇为怪异,领头走在前面的,昂首挺胸,气焰嚣张,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来打我呀的神情,紧随其后者,步履沉稳而从容,很有大家风范,最奇异的是走在最后的儿郎,他左瞄右看的双眼,总给人一种随时都在找寻猎物的感觉——或者,他本身的气质就像是一只凶猛的野兽。

“李彦琳,你真是节度使的亲生兄弟?”史彦超开口问。

李彦琳哼了一声,与有荣焉的样子,“卢龙节度使李彦超,便是我大哥!起来,你子冒用我大哥的名,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史彦超淡淡道:“同名而已,有什么奇怪,又非同名同姓。再,你要怎么算账,你打得过我?”

“哎我你这人......”李彦琳正打算理论一番,回头望见史彦超身上鼓起的大块肌肉,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作罢。

石重贵不跟史彦超闹,唯独李彦琳每一句话,他都要针锋相对,“节度使又如何?我义父也是节度使!”

“石重贵你这话我就不服,何谓节度使又如何?”对上石重贵,李彦琳顿时重拾威风,“秦王也是节度使,河阳节度使!你便能秦王不如何?再者,你义父是谁,能跟秦王相比吗?不能!”罢,怔了怔,反应过来什么,转过头问道:“对了,你义父是谁?”

石重贵不话,没有回答李彦琳的问题,也出奇没有反驳李彦琳方才的论断。

秋雨不期而至,一座酒楼的二层阁楼上,有两名士子负手而立,观雨不语。

雨水顺着屋檐滴下,两人的心思并没有太大不同,然而两人看到的景象,却并非没有差异。

许多年后,进入朝堂中枢的苏禹珪会知道,那日他在下蔡泥路上遇到的三个问路人,隶属何种衙门,在做着怎样的事,对帝国又意味着什么。那时他才知道,年轻时他看到的天成新政,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也意识到,一个帝国的兴起,是一件多么庞杂的事,关系到的何止千丝万缕,他更加知道,这个帝国的兴起,绝非是偶然,而是付出了史书难以尽述的巨大艰难与血汗。彼时,他对主持这场新政的那对父子,敬佩的无以复加。

然而此时,站在洛阳城中的酒楼上,苏禹珪心中只有一个单纯的念头:融入到这场巨变中去,并且施展自己的才能。

......

横冲军今日正式成立,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帝国第一支禁军,李嗣源与李从璟一起出席了横冲军的成立仪式。

李嗣源对着万余名从帝国精挑细选出来、寄托着他莫大期望的将士,了一番话,“帝国有数十万将士,朕在这数十万将士中,将尔等挑选出来,赐予尔等冠绝帝国的军备、饷银,自有万千期许。万千期许或许太多,尔等或许不能铭记,今日朕便只给尔等一个要求:来日,尔等的军功,要不负朕赐予的军备、饷银,不负朕与大唐的期望!”

军旗与当世普通军旗颇为相异,横冲二字下,别有一副金色图案,图案只两件兵刃:一矛一盾。

军旗由天下兵马大元帅李从璟授予横冲军都指挥使高行周,授旗时,李从璟只了一句话,“为帝国之盾,护君民,为帝国之矛,击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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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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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前面有个错误,把高行周写成高从周了。

ps:很严肃的一个问题:本书没有不那啥恋,主角很纯洁,作者也很纯洁...反正我是不会承认的!

ps:本周精华用完了,很多评论没加精,等睡一觉起来,系统反应过来到了新的一周,应该就可以了。

ps4:感谢毒蛇兄、海叶子、梦梦侠、神冰ah的捧场、月票。恩,人品月票确实很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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