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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不要把那些蛮子往死里打小胜即可。”看到来洛脸上露出的神情,郭虎禅生怕来洛到时候下手太狠,吓跑了那些回鹘蛮子可就得不偿失了,又吩咐了一句。
“陛下放心,末将知道如何做。”,来洛正色答道,他当然清楚天子最大的顾虑,是怕回鹘人逃亡漠北,而不是跟他们死战到底。
来洛离开了,他要回营挑选兵马,虽然大营所处四周俱是平原,地形宽阔,可也有不少野林子,能够藏得了兵马。
“两百里,还不够啊。”,郭虎禅看着眼前在阳光下闪着金辉的河水,喃喃自语起来,在他看来只有把大营设在回鹘王庭直线距离百里内,才适合大军展开攻击,同时帝国骑兵才有把握彻底断掉回鹘蛮子的北逃之路。
进入漠北,草原便一下午子凉起来,对张巡来说,倒也并非是一片沙子的景象,只是和水草丰美的漠南比起来,漠北的气候水土都差了很多,而且马贼不少。
甩去刀锋上的血珠,张巡踹倒整个人趴在自己身上的蛮子尸体后,抬起头看向了身边已经结束的战场,自从进入漠北的地界以后,他已经是第三次碰到小股的马贼,不过那些不长眼的马贼遇到他们却是和送死没什么两样。
这一路上,张巡也是救下了几个被马崭掳走的从回鹘王庭里被撤走的蛮子女人,不过这些女人显然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但是却让他们得以能够一直跟着那些撤走的部落队伍。
即便漠北再贫瘠,但也总有些地方是适合那些部落放牧的地方,张巡要找到的就是那个地方,只有这样他才能引导帝国军队毁掉回鹘蛮子这最后的退路。
“大人,我们走吧,狼群来了,就麻烦了。”莫野走到张巡的身边,恭敬地说道,他是莫伦的儿子,刀术虽然比不上被张巡收为手下留在王庭的达尔罕,但是在草原上也当得上勇士的称呼。漠北荒凉,狼群也更加凶残,他们杀死的那些马贼尸体足以吸引附近的狼群过来,莫野他们一行不过三十余人,虽然个个都是精锐,但也架不住大的狼群。
“走吧。”,张巡点了点头,翻身上马道,在漠北这个地方,草原上弱肉强食的法则被诠释得更加淋漓尽致。
“其实当年回鹘蛮子也是在漠北崛起的。”,离开充满血腥味的战场后,莫野忽地朝张巡说道,他是个聪明的草原贵族,勇敢但并不粗鲁,内心渴慕大汉的文化,和其他那些只是喜欢帝国的美酒,丝绸和精致器物的草原贵族不同。
“因为这里,只有强大的人才能生存下去。
”张巡笑了起来,看着同行的莫野道,这今年轻的蛮子很好学,一路上经常向他讨教问题,而最让他意外的是,这今年轻的蛮子并不像他在薛延陀那里遇到的一些年轻蛮子贵族那般充满野心,他只是单纯地想摆脱自己蛮子的身份。
“是的,大人。”莫野点了点头,“即便没有朝廷大军,回鹘蛮子也迟早会被这荒野里的某个部落所取代。”
张巡看着忽然间说出了简单而深刻的一番话的莫野,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以前是这样,但是以后就不会了。”,莫野也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位张大人的自信从哪里而来,一切都是因为那位神明一般强悍的皇帝,在草原上自从当年帝国军队彻底击败突厥人以后,太祖皇帝便成了所有草原人敬畏的,神”而之后太宗皇帝的时代,帝国军队对草原的强势控制,更加确定了大汉天子的神圣地位,直到文皇帝时代,这种神圣地位随着帝国军队离开草原而开始淡化,但是现在的天子显然已经重建了这种神圣地位。
当太阳完全落下时,漠北的天空化作了彻底的黑暗,天气也一下子变得寒冷起来,每一个从漠北崛起的部落成为草原之主后,便不再会留恋这块故土,大抵便是因贫瘠和恶劣的气候。
萨鸟是一名中年回鹘贵族,他的童年便是在漠北度过的,那个时候帝国军队刚刚离开草原,回鹘也才刚成为漠北最强的部落,当时他的父辈们整整忍耐了数年,才带着族人们离开漠北,在草原上厮杀出了今日的霸主地位。
拉紧身上的大氅,萨鸟眼里露出了几分不忿的神情,自从少年时离开漠北,他就再也没有怀念过这个地方,可是没想到现在他又回来了,那些该死的汉人,他心里想到,对于他来说,汉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野蛮的蛮子,他们占据了天下间最肥沃的土地,却依然不满足,就连草原都想拿去。
“大人请再。”,“滴着油脂的羊腿棒子被奴仆送到了萨乌面前,在草原上贵族吃羔喝酒,普通牧民却穷得得吃马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萨鸟此时却是没什么心情吃东西,直接扔在了地上道,“赏给你了。”,“多谢大人。”,也不管那羊腿棒子上沾满了灰尘,那奴仆只是跪在地上磕头,然后才如获至宝般拿着那脏了的羊腿棒子小心翼翼地退到了一边去。
萨鸟大笑了起来,因为白天被马贼给袭击了一回的坏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他讨厌漠北那些好像野草一样也永远割不完的马贼,与其在这鬼地方穷困老死,他宁愿死在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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