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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十,燕都已进入备战期,皇营御林军禁卫军全部集结待命,平康王的大军已渡过白江,踩着无奈败退的朝廷大军的零落盔甲悍然前行。从西北至燕都,凡是住在官道沿线的百姓,都一早就收拾细软远远避开,即使避不开的也由朝廷派人出面将能够迁走的百姓都迁走。
平康军杀气腾腾而过,半路上免不了百姓遭殃,虽是皇家内斗,但黎国、卫国大军压境的消息朝廷想瞒也瞒不住。即使百姓不能确定和平康王有关,但因他而起是事实,是以百姓都不怎么支持他。而朝廷大军虽被迫节节败退,退守燕都,但军纪严明,不惊百姓不杀俘虏。两相对比,百姓对朝廷信任得多。
平康军路遇阻力,但速度仍不慢地,逼近燕都城下。
平康王率领大军逼向燕都的同时,本该坐镇中枢的兰倾旖,已站在平康郡的土地上。
她带领封邑三千军,千里奔袭,从燕都赶来赤阳城,打算毁掉平康王的老巢。
此时已是夜里,她的私军早在接到主子命令时,就直接从青州封邑化整为零进入赤阳城,在城中潜伏下来,等着主子到来后大干一场。
他们不用担心进不来,最近战火连绵,很多百姓为逃难,都往平康郡跑,平康王妃为给丈夫积攒好名声,派军盘查入城人口,确认无害就会允许他们进城。而要通过盘查,对他们绝不是难事。
兰倾旖却没有立即进攻王府。
上次来平康王府她就注意过地形,甚至还亲自验证过某些重要地点。王府墙高门厚易守难攻独占整条街,若有什么事,紧闭四边府门,凭借大门和高墙据守,赫然便是一座堡垒。
攻下王府,对她而言,自然是不难的。但她赶着抢时间,没那么多闲工夫和府中卫队耗,她要用最快的速度最小的损失搞定王府,所以,她采取更便利的方式。
她到达赤阳城时正是傍晚,进城后就让死活要跟着她来的玉珑先带领几个精于刺杀的高手,去城西某个地方干件事,特意关照要好好干,态度必须温柔亲切。他们是爱好和平的,不要一言不发就要人家小命。
这是她打算送给平康王夫妻俩的大礼。她觉得他们一定会很“惊喜”!
夜色很快降临,时间点点滴滴地过去,她不急,安安静静地呆在自己在城中的秘密据点里闭目调息。
她长途跋涉缺乏休息,身体正疲惫,不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怎么迎接接下来的战斗?
入夜的平康王府后院一幢三层小楼的屋顶上,此时正是值守亲卫换班的时节。站在屋顶上视线固然好,但此刻天色昏暗,也只有眼力极好的往日的军中斥候方才能够胜任监视周围的重任。寒风呼啸的天气里干这个是一等一的苦差事,可没人敢抱怨不满,加上赏钱丰厚,怨言也不多。
最新军报传回王府,他们王爷的大军已渡过白江,直逼燕都,朝廷大军被迫步步后退,形势大好。
这样的好消息传入耳中,王府上下都喜气洋洋,仿佛看见自家王爷已打进皇宫坐上皇位,忍不住个个都美滋滋的。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果王爷当真成就大业,他们可就是从龙重臣,荣华富贵还跑得了吗?
想到那个情景,他们也忍不住喜笑颜开满含憧憬。原本紧绷的心弦紧张的心情,也在整整一个月的平平静静中渐渐放松下来,再不复原先的警惕。几人忍不住轻声谈笑起来。
“要我说,王妃真是白担心了!王爷都快胜利了,燕都里头那帮人很快就再也蹦哒不起来,咱们王府不照样平平安安的,从来没什么不长眼的来找死吗?”
“可不是。听说如今主政的那三位,云国双璧和左相大人,人人都把他们传得神乎其神,实际上也不过如此嘛!三个人联手还斗不过咱们王爷一个人!换做我丢人也得丢死!”
“可不是?咱们王府里孤儿寡母,王爷和世子爷都不在,他们却连釜底抽薪的勇气都没有,枉费咱们王妃为招待他们还精心准备,白费功夫!不过是一群懦夫!”
“……”
四个人七嘴八舌说起来,越说越得意忘形,原先还用眼角余光漫不经心地环视四周,现在连眼角余光都不看了。
他们不看了,所以他们很快就死了。
四支飞刀,快准狠地射来。空气被迅速撕裂,发出轻轻的裂音,肉眼却看不见刀光。暗杀队做事谨慎,连飞刀都特意涂黑,免得在夜色中因反光而暴露行踪。
飞刀如仇人飞射的厉眼,千万里瞬间可及,开就四朵生命染就的血梅花,齐刷刷盛开在四人咽喉。
四人瞪大眼睛,眼睛直勾勾地向上,似是不明白自己喉间的飞刀是从哪里来的?最后一刻,他们只看见幢幢的人影,以一种飞快的速度和灵巧的动作跃上屋顶,隐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从视野里掠过,那眼神里满满鄙视,似乎在说“真蠢”。
上来处理尸体的四人动作熟练,微微弯膝扶住那些将要倒下的尸首,以免砸坏屋瓦发出声音,随即扒下他们的外衣穿上,跳下房顶在王府中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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