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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鬼是让人害怕的,但我国鬼文化却有许多使鬼害怕的事物,而且有规律的形成若干系列,各有文化原因。

第一类,鬼怕文字、符录、笔墨、圣人。

汉代《淮南子.本经训》说:“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传说。从文化史的角度来解释,这是对创造文字的神话式赞颂。文字使人类文明大大进步,极大地发展了生产力。古代主要是农业生产,文字可以传递前代和当代远方的农业经验,粮食增产,所以说成像老天爷下雨一样下了粮食。汉代《吕氏春秋.察传》中有个故事:春秋时宋国一个姓丁的人家,专有一人出外打水,后来自己打了一口井,便增加一个直接搞生产的劳力。丁家人便给人说:“我家打井得一人。”话传到远方,变成了:打井时打出了一个人。连国君都听到而感奇怪,派人去问。丁氏说:是多得到一个人的使用,不是从井中得到一人。“打井得一人”的说法与“天雨粟”类似。

文字不是哪一个人一下创造成的,是许多人逐渐创造成的,群众把这个功劳归在仓颉的名下,意味着在仓颉当时文字数量已较多,已有较多的人掌握了文字。而在此之前的一个阶段,少量的文字和相关的文书、档案、祭祀礼仪,以及某些知识,是掌握在“巫”这个特殊阶层中的。巫是又兼史、医、乐等重要司职的。文字的普及、统一打破了巫的垄断,妨碍了巫的特权。巫是通神鬼,扮神鬼,代神鬼说话的,他们必会有反对、破坏、诅咒文字普及与统一的行动,“(扮)鬼夜哭”或假说鬼夜哭便是其一。

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鬼怕文字。无鬼论者的策略,是同时也宣传鬼不可怕,人可胜鬼,鬼也有可怕的东西。于是就利用了本指特殊情况的“鬼夜哭”,而把它移花接木,泛说成鬼怕文字。

从保存下来的资料看,却是道教的迷信术士抢先利用了这一思路,反而为他们宣传有鬼并抬高自己的方术服务,从而通过用文字镇鬼来骗取钱财。为了加强神秘性,他们不用正常的文字,而另变出一些符箓文字镇鬼。这个问题需专文详细分析,这里只作提示。

清人袁枚《子不语》卷一《阿龙》的故事:仆人阿龙到楼下为主人取茶,急忙跑上来说楼下有鬼。次晚阿龙不敢上楼服侍主人,另换一仆下楼取茶被物绊倒,绊他的却是僵在地上的阿龙。他颈下有重重的捏痕,耳目口鼻被塞上泥土。经抢救而醒,才说正是昨日所见那个鬼所害。请来的女巫说:用县官判罪的朱笔在阿龙心口写一个“正”字,颈上写一个“刀”字,两手各写一个“火”字,阿龙可健活,此鬼不敢再来。

这便是语言崇拜再结合鬼怕文字的秘密。“正”字是指让病者心正,即不受惊而健康。其他便是要刀杀、火烧此鬼来吓鬼。如果使用刀和火的实物,意思太明显,于是便用字表示,所谓的道理隐蔽一些,有欺骟性。

旧时多见街道上帖有字条,上写:“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人身上出风疹之类,旧俗,用陈墨在赤身的相关部位上写上:“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迷信者以为风疹是鬼风所致,如此可驱鬼怪的邪气,都是同一迷信原理。用墨,而且要陈墨,便是转移人的注意力的假象。

山西大同的传说:一吊死鬼欲找替身,以求托生转世,却碰到一个胆大的赌棍。他把两手在砚台中浸上浓浓的墨汁,向吊死鬼脸上去涂抹,此鬼当下就逃得无影无踪。

陕西流传的鬼怕圣人孔夫子的故事:

孔子周游列国宣传他的学说,一天晚上住在一座庙中。一个鬼回庙来,见孔子一本正经的读书写字,想与他开个玩笑,便抓他的背,扔他的纸、书。孔子只用笔在他头上敲了一下,鬼就逃跑了。鬼向阎王告状,说孔子竟然不怕鬼。阎王大怒,亲自出现在孔子面前,见孔子丝毫不理,他便伸出长舌舔孔子读的木简书,要把上面的字都消掉。孔子拿笔在阎王长舌上迅速写下一个“山”字,阎王觉得是大山压舌要断,连忙求饶。孔子又在“山”字上写一个“山”字,合成“出”字,阎王心领神会,急忙逃出庙门。

这个小有趣味的故事仍然是从鬼怕文字的说法上编造的。

民间故事或说鬼怕木匠的墨斗,甚至怕木匠。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六:“木工石工所用之墨线,古谓之绳墨。《纪》云‘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是也。然权衡规矩,皆不足辟邪,惟木工石工之墨线,则鬼魅畏之,其故何也?邪不胜正也。”

其实,关键性的原因还在于墨。也有方尺、直尺,但上面没有墨。建筑工人有比照砌墙是否端直的吊锤,上面的线也是取直的。裁缝有画粉线。它们都不上墨,所以没有形成鬼怕的说法。

鬼怕文字这一说法,最简单的是,写有字的纸即有效。《妄妄录》卷11的故事:一个敬惜字纸的人,把所遇乱扔的字纸都捡起。在神像前焚烧。一次夜间忽然迷了路,就是所谓“鬼打墙”,忽然空中落下一张字纸,他眼前道路明亮,安然回到家中。敬惜字纸本身也是一种文字崇拜。

最讲究的鬼怕文字说法是怕圣人的经典著作,如《四书》、《五经》,尤其是《周易》。清诸联《明斋小识》卷二故事,人一念《周易》,女鬼就逃跑了。《续子不语》卷十,把打开的《周易》放在棺盖上,就镇住鬼不能出来害人。这也是文字崇拜,但又结合了《周易》是算卦预知阴密的事物,也有鬼怕八卦画的说法,与此相同。

另外还有鬼怕某些具体的字,则主要是鬼所怕的其他事物的转化。如《续子不语》卷二说,用朱砂写“右户”、“右夜”在黄纸上,贴在门上,鬼狐不敢进门。这实际上是“佑户‘佑夜”的谐音,指有神灵夜间保佑门户。可见这是虚张声势吓鬼,可谓先自欺而再欺鬼。其他所怕的具体的字,是从哪一类转化而来,下文就归在那一类中解说。

第二类,鬼怕人羞辱。

明代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四.山魅》条说,被称为“山魅”的是独足鬼,喜欢偷人的东西。但失主如果对偷盗者羞辱斥骂不已,山魅便把偷的东西掷回。这实际是说鬼物还有羞耻之心,以对比许多人恬不知耻。

由此便变出了鬼怕“嚣”字的隐曲说法。袁枚《子不语》卷九《水鬼畏嚣字》中说:“河水鬼最畏‘嚣’字,如人在舟中闻羊臊气,则急写一‘嚣’字,可以远害。”

人淹死成鬼为什么害怕‘嚣’字呢?当然是从一般泛说的怕文字结合上‘嚣’字的某种特殊情况。这是什么特殊情况,也许作者并不知道,也许他知道,有意卖关子而不说。

原来这个“嚣”字不是它的原有意思,而是方言词“羞”字的记音代写字。即人不怕鬼,反而使鬼羞耻。人羞辱鬼,与刀杀、火烧鬼有相同之处。《太平广记》卷317《嵇康》:“嵇康灯下弹琴,忽有一人丈馀,著黑单衣,革带。熟视之,乃吹火灭之,曰:‘耻与魑魅争光。’”此言自己耻,与彼言使鬼耻,羞耻鬼,相近似。《五灯会元》卷六《亡名官宰》:“昔有官人作《无鬼论》,中夜挥毫次,忽见一鬼出云:‘汝道无,我聲(按,同‘呢’)?’(五祖演云:‘老僧当时若见,但以手作鹁鸠嘴,向伊道:‘谷呱呱。’)”鬼理直气壮地问:你说没有鬼,那我不正是鬼吗?五祖代拟的回答是:我就学斑鸠叫。按,民俗说斑鸠不会作巢,占他鸟之巢。学斑鸠而鸣,即讽剌嘲笑此鬼笨,班门弄斧。上举的二例从事理上参比“嚣”是羞辱鬼,下面从语言上证明“嚣”字确实会通假用为“羞”字。

《西游记》第23回,黎山老母等变成母女四人要招唐僧师徒为婿,试验他们的禅心。只有八戒满心欢喜,暗中已叫“丈母娘”却假意向孙行者说“弄不成”。行者道:“呆子,不要者嚣。你口里‘娘’也不知叫了多少,又是甚么‘弄不成’。快快的应成,带携我们吃些喜酒,也是好处。”其中“者嚣”便是“遮羞”的别写。

又第31回,孙行者被唐僧赶回花果山,唐僧又被妖精拿住,八戒到花果山请行者,便不明说他们无法救唐僧,而谎说唐僧想行者,叫他来请。行者便揭露说:“这个好打的夯货!你怎么还要者嚣?……那师父处处有难,处处该灾。你趁早告诵我,免打!”情况相同。

《金瓶梅》第29回:“周大人送来,咱不好嚣了他的头。”指不能不收礼物。第38回:“嚣我,讪我又奚我。”嚣与讪笑同指。第51回:“你不出去待他钟茶儿,却不难为嚣了人了。”第61回:“西门庆见他满口胡说,不好嚣他,称二钱银子也不送,打发他去了。”各例中“嚣”都用为“羞”。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增补幸云曲第14回》,因万岁爷的装傻作呆,先言“二姐羞的极了”,又言“二姐嚣极了”。同书《翻魇殃》第二回:“急仔嫌他年纪大,抓打起来不害嚣。”

如此众多的书证充分可证明袁枚笔下的这个“嚣”字也就当“羞”字之用。徐华龙《中国鬼文化》一书引用这个例子,解释说:“鬼为何怕嚣字,不得而知。‘嚣’,其意为喧哗、嘈杂。推而知之,鬼属阴界之物,其在那个世界中一般较为安静、死寂,因此害怕喧闹。”

这个解释不确。鬼无所谓喜静怕喧闹的事理,害人的鬼都是对人胡闹的。鬼是神秘文化,神秘文化往往不是用常理可以推而知之的,而是借助了许多曲折复杂的转变,而且有关方面是互相仿照、渗透而成为系列性的。“嚣”字从字面上不能解决相关的疑难。

第三类,鬼怕人知而喊它的名字。

“名”与“实”相对应。事物的名字是一种概括性的说法,与事物的内容、用途、特点总有一定联系。初见陌生的人或物,一无了解,首先想知道他或它的名字。反过来,知道名字也就有了一定的了解。古老民俗曾对人或事物的名字赋予一种崇拜而迷信的心理。把这种认知道理和民俗运用到鬼文化,便产生了给各种鬼怪再拟编具体称名,又反过来用称其名来禁镇该鬼怪的迷信机制。鬼听见你叫他的名字,就以为你对他了解,他再变成美女或什么,都骗不了你,所以就自动离开而不敢危害于你。

汉代《风俗通义》佚文:“厉鬼字野重、游光。”“知其名者无温疾。”这是最早的鬼名(详见后文叙鬼怕“聲”字)。晋代的文献中,各种鬼怪有名,知名不受害的说法更多。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中详说:“山中山精之形,如小儿而独足,走向后,喜来犯人。人入山若夜闻人音声大语,其名为‘歧’。知而呼之,即不敢犯人也。一名‘热内’,亦可兼呼之。又有山精,如鼓赤色,亦一足,其名‘晖’。又或如人,长九尺,衣裘戴笠,名曰‘金累’。或如龙而五色,赤角,名曰‘飞飞’。见之皆以名呼之,即不敢为害也。抱朴子曰:山中有大树,有能语者。非树能语也,其精名曰‘云阳’,呼之则吉。”后文又—历叙:铜铁之精、枯木之精、百岁木之精、山水之精,都名叫“四徼”。大蛇精叫“升卿”。山中寅日的虎怪叫“虞吏”,狼怪叫“当路君”,狸怪叫“令长”。卯日兔怪叫“丈人”,麋怪叫“东王父”,鹿怪叫“西王母”。辰日的龙怪叫“雨师”,鱼怪叫“河伯”,蟹怪叫“无肠公子”,等等甚多。总言:“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也。”

《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白泽图》一书已佚。从《太平御览》卷八八六《妖异部二.精》所辑存,知它又编拟了一大批精怪的名字,也是如此说法。如:

“厕之精名‘依倚’,青衣,持白杖。知其名呼之者,除;不知其名则死。……火之精名‘必方’,状如鸟,一足,以其名呼之即去。……玉之精名‘岱委’,其状如美女,衣青衣。见之以桃戈剌之,而呼其名,则得。……故门之精名‘野’,状如侏儒,见人则拜,以名呼之宜饮食。”

鲁迅《古小说钩沉》中《述异记》的一则故事:

一个姓王的人每晚把笸放在水中捕螃蟹,第二天天亮后去收取。后来笸子破了,不见蟹,却有一小段树枝在笸中。他把笸修好,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他知道这一段树枝必是妖怪,便连笸要带回家中,自言自语说:我把你要用斧砍碎烧了。快到家时,树枝变成人面猴身,一手一足,说:我是山神,你的蟹确实是我吃了。你若放了我,再不吃你的蟹,还帮你捕到大蟹。此人说:我绝不饶你。妖怪又问此人姓名,此人始终不回答。妖怪只好叹气的说:“既不放我,又不告诉他的姓名,我只有一死了。”到了家中,把那段树枝砍碎,烧为灰烬,再也没有异常的情况。故事结尾说:“(此怪)土俗谓之山猓―。云知人姓名,则能中伤人,所以勤勤问王,正欲害人自免”。

这是由人知妖怪之名不受妖怪之害,转变成妖怪知人姓名便可害人,都是名字神圣的崇拜机制。到了唐朝时,迷信职业者又进一步给各种鬼拟编名字,从而欺骗信鬼的愚人:我知道鬼的名字,我能禁鬼。这当然是为了骗钱。

敦煌藏经洞伯3908号文书《新集周公解梦书一卷.厌攘恶梦章第廿三》说:“夫恶梦姓云名行鬼,恶想姓贾名自直,吾知汝名识汝字,远吾千里,急急如律令。敕。又姓子字世瓠,吾知汝名识汝字。”

斯卷《命书》中说:“鬼名天贱,四头一足……病者作此符吞,及(贴)门户上,鬼见于名,即去千里”。

前例是使人作恶梦的鬼的名字,直呼他的名字可命令他远走千里。后例是泛说一切鬼的名字,写在符上吞下,等于把鬼吃了;贴名于门,鬼一见就知道主人已知他名,就不敢为害。这是唐代的鬼怕人知名字之例。当然这些名字又是迷信职业者所拟,用来骗人。为了骗人而编造这些名字,可见编造者深知名字崇拜的民俗心理而加以利用。

《西游记》第33回,平顶山莲花洞的魔怪银角大王捉住了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又把孙行者用山压住。金角大王说,还要把孙行者捉来,一块蒸了吃,银角大王派两个小妖拿上他们的宝贝“紫金红葫芦”,“羊脂玉净瓶”,吩咐说:“你两个拿着这宝贝,径至高山绝顶,将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一声‘孙行者’,他若应了,就已装在里面。”第34回叙,孙行者假说自己是孙行者之弟,叫者行孙。妖怪叫名,他以为是假名不要紧,但一应声之后就被装进去了。第35回,孙行者偷了此宝贝,便叫银角大王之名,妖怪应声也被装进去了。作家利用名字崇拜的古老民俗,演绎成巧趣的故事情节。这与鬼怕人知名字是相一的机制。

又有鬼怕“魄”字的说法。

袁枚《续子不语》卷二,一则故事中说:

甲乙二人是好朋友,乙妻死后另娶妻很年轻,甲避嫌疑,不再到乙处去。一天忽然看到已死的乙妻,她说:有一吊死女鬼要逼后妻作替死鬼。如此,我留下的孩子就无人照看抚养了,请甲去解救。乙前妻给甲教的办法是:那鬼来时你不要说话,“但以左手两指写一‘魄’字,指之入地,彼一入不能出矣。”

《中国鬼文化》书介绍此故事后说:“由于风水先生一般都认得一些字,因此他会想出‘魄’字。鬼之所以怕‘魄’字,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得以表现出来。”但这丝毫也没有讲出鬼怕“魄”字的道理来。

道理应当是:在迷信观念中,鬼是人死后的魂灵所变,魂与魄同类,也可说鬼是魄所变。魂魄相当于鬼的名字。你写出“魄”字,就意味着你知他实是鬼。至于故事中说要“以左手两指”写“魄”字才有效,便是故作神秘,有意与人一般是以右手写字来区别的,它本身并没有什么事理。

唐代开始的说法,鬼怕非常奇特的“聲”字,直到现在还没弄清是怎么一回事,实际上仍然是呼鬼名止鬼的办法,只是多了些曲折。

试看《汉语大词典》的解释。“聲”的第一音读ni,“助词。相当于‘呢’、‘哩’。”第二音jian(贱):“旧时传为鬼死后之称。”但是,同一个字为什么会有相差很大的两种音义呢?第二种解释有错误。我们需要从众多的资料重新做细致的讨论。

《酉阳杂组续集卷四.贬误》:“俗好于门上画虎头,书‘聲’字,谓阳刀鬼名,可息疫疠也。予读《汉旧仪》,说傩逐疫鬼,又立桃人、苇索、沧耳、虎等。‘聲’为合‘沧耳’也。”但《通典》中说:“司刀鬼名在,一名沧耳。”这是资料一。

资料二,唐张读《宣室志》:“河东冯渐,名家子,以明经入仕。性与俗背,后弃官隐居伊水上。有道士李君以道术闻,尤善视鬼,朝士皆慕其能。李君后退归汝颖,适遇渐于伊洛间,知渐有奇术,甚重之。大历中,有博陵崔公者,与李君为僚,甚善。李君寓书于崔曰:‘当今制鬼,无过渐耳。’是时朝士咸知渐有神术数,往往道其名。别后长安中人率以“渐”字题其门者,盖用此也。”

资料三,敦煌伯2586卷《发病书》:“子日病者,鬼名天贼,四头一足……。”本文书中从子日、丑日到戌日亥日,一连十二天中致病的鬼,都各有不同的拟名。

资料四,金国韩道昭《五音集韵》:“人死为鬼,人见怕之;鬼死为聲,鬼见怕之。若篆书此字于门上,一切鬼祟,远离千里。”注读音如“积”字。《聊斋.章阿端》:“生曰:‘端娘已死为鬼,何鬼之能病?’妻曰:‘不然。人死为鬼,鬼死为聲,鬼之畏聲,犹人之畏鬼也。’”

资料五,明张自烈《正字通》:“聲音贱。俗谓之辟邪符,以在为鬼名。”

资料六,《广韵.上声.止韵》注言:“乃里切,指物貌。”《玉篇》:“尼止切,指物貌。”

按,据语言学家的研究,“聻”就是疑问语气词“呢”的最早写法,后来换用为“你、尼、呢”。例证如唐代于菜《庞居士语录》:“峰曰:‘莫是当阳道么?’士曰:‘背后底聲?’”《祖堂集》:“云:‘此人意作么生?’云:‘此人不落意。’云:‘不落意此人聲’”例中都同“呢”。

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可具体讨论有关的问题。

首先,作疑问语气的“聲”字的音和义是确定无疑的。据此,可以肯定,字的音和义与止鬼用法无关,有关的应当是字形,但另有曲折。

其次,资料一言它是“阴刀鬼名”。但,“阴刀鬼”不成意,字当有误。所以《通典》另作“司刀鬼”,即管刀的鬼。但又与泛说鬼名不一致,也没有其他书证,也无类似的“司枪鬼、司马鬼”等说法。据泛说的鬼名,“阴刀鬼”当是“**鬼”之误,即地狱、地下之鬼。《通典》当是据“阴司”词,而误以为“阴”是“司”之误。如此,资料一“书‘聻’字,谓阴刀鬼名,可息疫疠也。”意思应是:所写的“聲”字,因其中的“渐”字是鬼名,所以可以止鬼。

本文前引斯位16卷《命书》:“鬼名天贱,口(四)头一足。”资料三:“子日病者,鬼名天贼,四头一足。”两者当是同一所指。则“天贼”当是“天贱”之误,“口头一足”当是“四头一足”之误。“天贼”是丛辰名,即盗神。清代《协纪辨方书.义例四.天贼》:“《神枢经》曰:‘天贼者,月中盗神也。其日忌远行。”’管忌日的盗神为星象,与鬼名及用以吓鬼不承,故“天贼”当由“天贱”成误。

鬼名天贱,当由天所贱取意。也可单说成贱,而别写成渐,正与读“呢”音的“聲”字中相同。迷信职业者正是利用它来止鬼。但是他们实际上又是把“聲”这一个字分成“渐耳”两个字,而又当作“贱,尔”的一句话,意思是:(我们知道),渐,是你(的名字)。这等于向鬼说:不论你变成人或别的什么,我们都知道你就是鬼,名字叫贱。这与《抱朴子.登涉》中所言,知鬼怪之名而呼,就不能害人,完全是同一个道理。

如果明明白白写个“贱”字,按他们的逻辑也可以止鬼,但容易让人明白。于是利用现有的“聲”字来隐藏“贱,尔”的意思,从而神秘化而易骗人。因此,止鬼的“聲”必应读成“渐(贱),耳(尔)”两个字的一句话,不能读成一个字的疑问语气词“呢”,也不应读成其中的“渐”。这种构造的字是民间的一种类型,文字学上特叫“合文”。《中国语言学大词典》:

“合文:也叫‘合书’。把两个或三个字合写在一块,形式像是一个字,实际上读两个或三个音节,代表两个或三个词。合文方式多样,最常见的是上下式和左右式,还有兼体式、内含式、逆读式等。”

甲骨文中已有合文。汉代《太平经》中的许多符箓更多有合文,此不举例。后来迷信职业者巫师,术士、和尚、道士等所画的止鬼镇邪的符中也就用这种合文骗人。下面是张紫晨先生《中国巫术》中收戴的一些符,其中就正是如此。

其中的“雨”字是“雷”字的省写。它或者与“犇”(即“奔”字的古体)合文,或与“轰”字合文,表示雷可以把鬼怪轰得逃奔。也有把“鬼”字与“金”、“木”、“水”、“火”、“土”合在一起,上面又与“雨”即“雷”合在一起,表示雷击金木水火土所成的鬼怪。这些符中都有把“雷”、“渐”“耳”三个字合在一起的,便是唐代止鬼方法的沿承和发展。由此也可看出这种符的骗人本质。

唐代敦煌文书中或把“某人”之意的“某乙”一词写成合文“艺”,把“菩萨”一词写成合文“卉”(即把“菩萨”两个字的草字头的相接来代替),这与止鬼的“聲”是同一方法。以前把表示海上路程距离的单位词,写成“浬”,但读成“海里”(是1852米)。把电力的大单位写成“瓩”但读成“千瓦”。有把“图书馆”写成“圊”的。把“人民币”合写成“掃”。现在春节民俗与对联配合的帖子,有把“天官赐福”或“招财进宝”四个字套在一起的,也都是合文现象。

“聲”字的合文情况,最初的创意者之外,一般人不知,后来的画符者也不知。人们便按“认字认半边”的办法读成“贱”音,所以明代《正字通》就如此注音,现在的《汉语大词典》等也如此。

至于资料二所言“冯渐制鬼”,应是按民俗创作的故事,试图解释此民俗的原因,或对此民俗作一个“民间词源”的趣味性解释,便把此合文中的“渐”字说成人名,套成“当今制鬼,无过渐耳”的话。该文中说“长安中人率以‘渐’字题其门”,但再无任何资料证明。而直至现代,民间符中仍然写那个合文。

现在我们对唐代“鬼名天贱”的说法再作探源追索。

《山海经》佚文:“黄帝乃作礼……(门户)悬苇索以御凶魅。”另一佚文,“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用苇索捉鬼即梱鬼,自然是趣说,根源在于“苇索”谐音使鬼“畏缩”的语言奥秘机制。

汉代时夏至节气有一系列民俗,或与苇索镇鬼相类。

虞世南辑《北堂书钞》卷155引《风俗通义》佚文:“夏至著五彩,辟兵,题曰‘游光’。游光,厉鬼也,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辟五兵也。案:人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谨案:织取新断

二三寸帛,缀著衣衿,以已织缣告成于诸姑也。后世弥文,易以五彩。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著后缣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

类似的记载如《后汉书.礼仪志》:“五月五日,夏至,以朱索、桃印文为门户饰,以止恶气。”《艺文类聚》卷四引《风俗通义》佚文:“五月五日,以五彩丝臂,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彩缕,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温病。”

载体有苇索、朱索、五彩丝、断缣的不同,目的有禁鬼、辟兵、祛病的异说,民俗机制相同。其实是对所谓“鬼火”即夜间朽骨所发的磷光而言。厉鬼名野重、游光。“野重”字似当作“野春”,即野外的春气(古代把致病的时气、鬼怪之类叫“春气”)。磷光随风而动,忽现忽灭,叫做“游光”。

这是最早的鬼名。

本来是织妇把所织布尾端截二三寸,缀在衣襟上,向婆母表示织布已完功。但这个作法后来成为禁鬼的替代载体。“今家人织新缣,皆取著后缣二寸许,系户上。”缣,是双丝织浅黄色细绢,与苇索、五彩丝、朱索是同类,寓捆缚鬼,使鬼畏缩的用意。

但这一具体民俗向后失传,只有仿佛传言,便生歧讹。本是以缣镇鬼,鬼怕缣的始源。唐代时,“缣”传为同音的“渐”,或者异写字形为“贱”,加意为“天贱”,传为鬼名。又特意神秘化的作合文“聲”,书写在门以禁鬼。

至此,我们对鬼怕“聲”字这个神秘、曲折、复杂的民俗,作了圆满的考证,从源到流的转变,仍是语言作为中介。

第四类,鬼怕镜子。

这种说法很早。《全后汉文》卷97《镜铭》:“洞照心胆,屏除妖孽。”只是所言太略,也没有例证。

情节性说法见于旧传汉代刘歆所作或以为晋葛洪所著《西京杂记》:“(汉宣帝)系身毒国(按,即古印度)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旧传此镜照见妖魅。得佩之者,为天神所福。故宣帝从厄获济,及即大位,每持此镜,感咽移辰。……宣帝崩,不知所在。”

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对此大书而特书,大大影响了后世。

“不知入山法者,多遇祸害。……万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托人形,以眩惑人目而常试人,唯不能于镜中易其真形耳。是以古之入山道士,皆以明镜径九寸已上,悬于背后,则老魅不敢近人。或有来试人者,则当顾视镜中,其是仙人及山中好神者,顾镜中故如人形。若是鸟兽邪魅,则其形貌皆见镜中矣。又老魅若来,其去必却行,行可转镜对之,其后而视之,若是老魅者,必无踵也,其有踵者,则山神也。昔张盖蹹(按,同‘踏’字)及偶高成二人,并精思于蜀云台山石室中,忽有一人著黄练单衣葛巾,往到其前曰:‘劳乎道士,乃辛苦幽隐。’于是二人顾视镜中,乃是鹿也。因问之曰:‘汝是山中老鹿,何敢诈为人形!’言未绝,而来人即成鹿而走去。林虑山下有一亭,其中有鬼,每有宿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数十人,衣色或黄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后郅伯夷过之宿,明灯烛而坐诵经,夜半有十馀人来,与伯夷对坐,自共樗蒲博戏。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执烛起,佯误以烛烬爇其衣,乃作焦毛气。伯夷怀小刀,因捉一人而剌之,初作人叫,死而成犬,馀犬悉走,于是遂绝,乃镜之力也。”

(按,汉《风俗通义.怪神》记郅伯夷此事略不同。是用灯火照见楼上的妖怪是一只无毛的老狐狸,不是用镜。)

此后作家诗文中便多见往往有叙此意。

陶潜《续捜神记》:“忽有二年少女来就之,……其壁上先挂一铜镜,径数寸,回顾镜中,有二鹿在床前。”

南朝陈徐陵《山斋》:“悬镜厌山神。”

南朝周庾信《小园赋》:“镇宅神以藐石,厌山精而照镜。”

南朝梁刘缓《镜赋》:“银缠辟鬼咒,翠厄护身符。”

南朝陈江总《方镜铭》:“此镜以照着衣,镜背图刻八卦二十八宿。”八卦二十八宿图案便与使鬼现形的迷信相承。

可见最早的说法,山神、妖怪、鬼,都可经镜照而现形。这是从镜的作用而说的。镜的得名在于它照物成景(古代“景”字当作“影”字用)。所以一切物体都可照在镜中。但是,鬼是魂的成形,日月之下无影,因而镜中也应照不见。这又是鬼的民俗说法一个大矛盾。

隋代名僧天台大师《摩诃止观》卷八:“隐士头陀人多蓄方镜,挂之座后,媚(魅)不能变镜中色像,览镜识之,可以自遣。”僧人如此相信镜的照妖作用,更加推助了这个说法,唐代志怪传奇多用以编造故事情节,最早也最著名的是王度《古镜记》。

“隋汾阳侯生……临终,赠度以古镜。曰:‘持此则百邪远人。’度受而宝之。镜横径八寸,鼻作麟蹲伏之象。绕鼻列四方,龟龙凤虎,依方陈布。四方外又设八卦,卦外置十二辰位而具畜焉。……侯生常云:昔者吾闻皇帝铸十五镜,……此第八镜也。”

文章又叙此镜曾使许多妖怪现形,但在后来,镜一度鸣声之后,不翼而飞。从常理说,古代的铜镜,越古越成像不清晰。为了神异化,便违背事理,说越古越有灵气,越能照妖。刘禹锡《磨镜篇》:“流尘翳明镜,岁久看如漆。门前负局人,为我一磨拂。山神妖气沮,野魅真形出。”

李商隐《李肱为遗画松诗书两纸得四十韵》:“我闻照妖镜,及与神剑锋。”这是照妖镜一词的最早用例。

《西京杂记》又说:汉高祖得秦始皇方镜,“广四尺,高五尺。表里洞明,照之则影倒见。以手捧心,可见肠胃五脏。人疾疡照之,则知病之所在。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这是与照妖平行的说法。

《本草纲目.金石.古镜》言:“主治:惊痫邪气,小儿诸恶,煮汁和诸药煮服。文字弥古者佳(藏器)。辟一切邪魅,女人鬼交。……百虫入耳鼻中,将镜就敲之,即出(大明)。”“小儿夜啼:明鉴挂床脚上。圣惠方。”这都是镜可照鬼、妖说法的迷信影响。

又一迷信而奇异的说法:人将被砍头而死时,照镜则有身无头。《晋书.五行志上》、《甘卓传》、《殷仲文传》言“卓照镜不见其头,遂夷灭”,“(仲文)照镜不见其头,寻亦诛翦”。《梁书.河东王誉传》:“(誉)将败也,私引镜照面,不见其头。”《旧唐书太宗诸子传》:“(越王贞)临水自鉴,不见其首,……未几而及祸。”这等于说那些人将是无头鬼,镜影有前兆。各例中言其人亲自照镜而不见头,镜中无头也就无眼,怎会看到无头?神异迷信说法总是顾此失彼。都只能是死后由别人(自然有术士之类)编造的。

钱锺书《管锥编》第二册,《太平广记》卷230条言:“西方又有俗信,谓鬼魅临镜,不落影像,盖彼土亦以为鬼无影。”西方民俗鬼无影与鬼在镜中不落影像,两相一致。恰与我国说镜使鬼现形相反,各有机制。

第五类,桃木镇鬼。

这是最早的鬼所惧怕的东西,传说黄帝时代已有此说法。《论衡.订鬼》:“《山海经》又曰: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其屈蟠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凶魅。”(今本《山海经》无此段文字)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叙楚康王死后,请鲁襄公为死者穿衣。“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用桃棒、茢(说,即笤帚)先在棺材上扫一下,显然是怕死者有不祥之兆。

《艺文类聚.果部上.桃》引《庄子》:“插桃枝于户,连灰其下,童子入不畏,而鬼畏之。是鬼智不如童子也。”

《淮南万毕术》:“取苍石四枚,及桃枝七枚,以桃弧射之……故无鬼殃。”

形形色色的以桃枝为镇鬼的灵物记载和古今民俗,多得不计其数。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棺盖上有桃木俑共33个,这是出土的实物例证。《战国策.齐策三》所叙土偶人与桃梗相与语的寓言,“桃梗”便是镇鬼的桃俑。古代在桃木板上写字或符来避鬼怪及各种疾病,叫桃符,由桃符发展成春联,这更是桃木镇鬼说对民俗乃至文化的最大影响。

它在中医中药也有很大影响,《本草纲目》载,桃枝、桃肉、桃仁、桃毛、桃枭(桃未落而经冬仍挂在枝上)、桃花、桃叶、桃胶、桃树皮、桃符,都用为症瘕邪气,鬼注疼痛,魇寐等病的药物。

这一说法还流传到日本。如日本安万侣《古事记》言,男神伊邪那歧命从“桃树上摘下三个桃子”,从而打退了女神伊邪那美命所派的八雷神和一千五百名战士,被誉称为“大仙桃神”。详见严守盪《日本古代小说的产生与中国文学的关联》(载张隆溪、温儒敏编《比较文学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251页)。

桃木为什么会有这种神异作用,古人曾有几种解释。

汉代韩婴《韩诗外传》卷十第十五章:“齐桓公出游,遇一丈夫褒衣应步,带著桃殳。桓公怪而问之曰:‘是何名?何经所在,何篇所居?何以斥逐?何以避余?’丈夫曰:‘是名戒桃,桃之为言亡也,夫日日慎桃,何患之有。故亡国之社以戒诸侯,庶人之戒在于桃殳。’桓公说其言,与之共载。来年正月,庶人皆佩。”

桃殳就是桃杖。应步,即道士、方术家的禹步。这位丈夫自然是一位巫。他把桃的戒鬼作用,用“亡”作解释,并不彻底,还留了一手。即“桃”谐音“逃”,逃与亡同义,所以他曲折地只言“亡”。用桃来戒鬼、镇鬼,使是谐音取义:使鬼逃亡。这是语言崇拜。

《左传.昭公四年》:“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孔疏引汉代服虔语:“桃,所以逃凶也。”这便是一语破的。

《淮南子.诠言训》:“羿死于桃掊。”高诱注:“掊,大杖也,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由是以来,鬼畏桃也。”这便是错误的了。鬼本是人们编造的,岂会知后羿死于桃棒而害怕。这个解释实是后人替鬼做解释而误。清人郝懿行《证俗文》卷十,今时一些民俗研究论著多采用这种说法。

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桃者,五木之精,厌服邪气,制鬼魅。”这并未讲出什么实际原因。桃为什么是五木之精?五木之精又为什么能镇鬼?越讲越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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