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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可以呢!

冥王怎么可以是个抠脚大汉呢!

冥王可是神啊,掌管整个冥界的神!

伏锦有点不能接受。

不过,很快,伏锦又说服了自己。

神有点不为人知的小癖好也没啥关系。

毕竟不是所有的神都能像她一样漂亮聪明,乖巧可爱,善解人意,温柔大方,善良体贴,端庄典雅。

这里又没有其他人能进来,冥王自个儿躲在这儿抠抠脚也没什么。

挠完了脚,冥王穿上鞋子,还特别爱干净的在水里洗了洗手。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经意间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站着个人。

冥王没当回事,只是在心里寻思着现在这年头竟然还有来墟无之地送死的。

冥王正准备离开时,伏锦挥了挥手,让死气散开。

下一秒,冥王瞪大了眼睛。

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美女?

不,那不是美女,是美丽的神女!

不不不,那不是神女,是他未来的老婆啊!

身为神的冥王能看得出伏锦是神,但他看不出伏锦是大神。

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冥王想了很多。

眼前这个美女是神,他也是神。美女这么美,他这么帅,他们就是天生一对啊!

冥王平复了下心情,抬手一挥,身上穿的黑袍不见了,变成了白色的袍子。

空荡荡的手里还凭空出现了一把折扇。

冥王帅气的甩了下扇子,迈着风流才子的般的步伐朝伏锦走过去。

“姑娘是从神界来的仙子吗?”冥王笑的一脸骚气,还真有点儿风流才子那味了。

伏锦木然的点了一下头。

“姑娘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冥王自以为很有才的来了一句:“此女只应天上有。”

吟了诗,冥王又问:“敢问仙子芳名?”

伏锦表情淡淡:“你叫我爸爸就好。”

现在人间还是古代,冥王并不知道爸爸这个词的含义。

听到伏锦这话,冥王激动了。

只有关系很好,很亲密的人之间才会用叠字称呼对方。

神女直接让他称呼她为爸爸,莫不是对他有意思?

人类诚不欺他啊,现在的女人果然喜欢风流才子。

冥王直觉自己的爱情要来了。

冥王激动的不要不要的,他恨不得跳到河里去扑腾两下,把被他臭脚丫子熏晕的那两条鱼捞上来,让他们瞧瞧自己的老婆多漂亮!

不过现在还不可以。

他是个风流才子。

很有才,有那么一点点高冷,一点点风流的才子。

冥王端着风流才子的范儿,手一挥,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凭空出现。

桌上有一壶酒,还有一碟散发着桂花香气的糕点。

“在下不才,平日里唯爱品酒与吟诗作对,爸爸可有兴趣与在下共饮一杯!”冥王笑的又骚又欠。

伏锦:"............”

她真想把冥王的天灵盖掀开瞧瞧里面装了什么。

在这里品酒吟诗作对?

在埋满了人的尸骨,一脚一个头盖骨的地方吟诗作对?

伏锦瞧了瞧自己旁边那椅子。

嗯,很好。

她坐下去的时候两脚刚好能踩到人的头盖骨上。

伏锦觉得这位冥王应该洗个脑袋。

伏锦朝冥王露出一个温柔大方得体的笑:“公子,那边荷花开的正好,不如我们去河边吧。”

伏锦这一笑让冥王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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