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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将这种机械的生活重复了八年,现在的我已经二十有零了。但是在这八年的时间里,我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一个女孩子说喜欢我。也难怪,见了我不逃跑的人还真没几个。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地过了八年,看来也只有我这种人才能忍受得住了,要是换了别人,我恐怕早就想吃天鹅肉了,但是我绝对不会。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自己有多少斤两清楚得很,所以我从不妄想什么。
不久,我的母亲为我找了个妻子,她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傻。如果你曾来过渔村,那么你会发现有个其丑无比的女人成天在村口看来往的行人发呆,这就是她,我的老婆。她比我大上十二岁,曾经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之一。后来她嫁给了一个英俊小伙子。婚后不久,那个小伙子带着家里所有的财产跑了,并且用一种貌似于水的溶液(硫酸)泼在他的脸上,直接导致了她现在的这幅鬼样子。
母亲跟我说这门婚事的时候我并没有拒绝。这倒不是因为我可怜她,其实我的生活比她好不到哪去,有什么资格去可怜她呢?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虽然去一个已婚的女子在我们村子里会被视为最为低下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在渔村,最卑微的人不就是我吗?
新婚之夜,我不想跟她干那事,倒不是因为她曾经为人妇,而是我不想再去伤害她,她受的伤已经够深了,我又何必再她的伤口上再撒上几把盐呢?于是我拿了被子打算去外屋睡觉。她叫住了我,问我为什么。我把我想的告诉了她。她笑了,虽然笑的样子并不好看,但这笑容里却包含了真诚。因为她是发自内心的笑。
从那以后,我便同父亲般有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妻子。不过令人欣慰的是,她非常能干,所有的家务都由她一个人来做,桌上还有我每天的膳食——泡饭加鱼。偶尔她也会买肉来烧。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家境非常糟糕,肉是一种奢侈品。而她也不再天天待在村口发呆。没事的时候就为我打打毛衣或是补补衣服。
如此平淡地过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她理所应当的没有为我延下子女,我更不会去责备她,因为我是个好人,所以我绝对是个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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