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阡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七章 六号公寓(二十六),机智笨探,笨笨阡陌,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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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啊。不是还有两天吗?”
孙铁龙道:“是啊,法定假日吗?有些可能提早放假呗。。”
“拉到吧。堵车和五一劳动节有毛线关系。”
说着我又翻看那本书看着。
“我不仅要将你送进坟墓,还要唾弃你的遗骨;我不仅要唾弃你的遗骨,还要把唾沫编排成一朵花。接到报案电话后立即出警,此刻时间是凌晨两点四十八分,程翊一边开车一边打着睡眠不足的呵欠。警车开到报案者所说的地点,他看见一辆因为急刹而几乎打横的白色面包车,以及蹲在国道牙子上抱头嚎哭的肇事司机。司机是个一脸未老先衰的中年男人,在哭骂的间隔向程翊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发经过:“我咋知道前面路上躺着个人呢?半夜三更躺在马路中间,她这不故意碰瓷嘛,要不就是个神经病!警察同志,我老冤了我。。”程翊望向面包车,附近路面空无一人。即使周围被夜色笼罩,他也不可能对一具被车撞飞的躯体视而不见。“你撞的人呢?”他问那名仍在哭诉的司机。“不就在那儿嘛。。”司机回头一指,忽然愣住,哭声也停滞了,“人呢?之前我还下车看过,是个年轻女的。。人呢?人呢?”他冲到面包车前方三四米处,绕着一个圈团团转:“就这儿!哎警察同志你过来看,血迹还在地面上呢,可他妈人呢?!”程翊走过去看对方指出的血迹,寥寥数滴,颜色发褐,不像血迹倒像油污,而四周的水泥地面并没有更多痕迹。“如果是被撞者流的血,不会只有这么几滴。”他斜眼看着那名几乎趴到路面上的司机,“喝酒了吧,还是嗑药了?跟我们回去验个尿。”“我没酒驾!没吸毒!”司机扯着嗓子,悲愤交加地叫,“我明明撞到个女的!我还下车摸过她的脉搏,冷得跟冰块一样!吓得我第二下都不敢碰,跑到路边报警,打电话那会儿她明明还躺在路面上。。”与程翊同车过来的另一名年轻交警叫夏一瀚,连拉带拽地把这司机弄到路边,酒精测试仪一伸:“呼气!” 司机还在哇啦哇啦地吵着,程翊皱起眉头:“你刚才说那女的冷得跟冰块一样?你摸她哪儿了?”“我没乱摸,你得相信我,我不是那种人。。”司机条件反射地辩白。程翊无奈地喝道:“闭嘴!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是是。我摸了手腕,就这样。”司机作势用三根指头在程翊手腕上搭了一下,“哎妈呀,跟冰箱里的冻肉似的,吓得我马上缩回来,连有没有脉搏都顾不上看了。你说她不会真被我撞死了吧?”“就算是被撞后当场死亡,短时间内体温还在,如果你没撒谎,只有一个可能。。”“什么可能?”“你撞到的,是个死人。”司机呆若木鸡地张大了嘴。程翊用棉签提取了一点路面上的暗色污迹,回到局里让人拿去化验。第二天结果出来,的确是人血,a型,凝固时间在三到五天,但因血液被冰冻过,这个时间可能并不准确。“真是死人?”程翊喃喃道,“为什么会在马路中间?之后尸体又为什么忽然不见?”“爬起来走掉了呗。”夏一瀚把头凑过来,做出一副生化危机的丧尸脸。程翊呼啦一巴掌扇在他头发上:“扯淡,滚犊子!”夏一瀚笑嘻嘻地躲开:“验过了,那司机没喝酒,也没吸毒,你看这事怎么处理,没有受害者的交通事故?”程翊想了想,回答:“先把那司机放了吧。” ?“说来还真有点邪门,不过这年头莫名其妙的事多了去,我听市局那边的兄弟说,这阵子出了好几起走失案,有老有少的,其中一个最夸张,老大爷和老大妈前后脚过马路,大爷到了路对面,回头一看,大妈不见了。报案时大爷愣说看见大妈被车撞到,然后连人带车一起消失了。邪门吧?“不是有监控录像吗?”“探头坏了,啥都没拍到。你看这凑巧的。不过后来家属出来解释,说大妈早在去年就因为老年痴呆症走丢了,一直没找回来,大爷这是忧思过度,老糊涂了。”程翊抿着嘴角,指尖习惯性地在桌面敲击着,眼睛微眯不知在想些什么。他隐隐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但这种直觉全无证据支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停尸房里不仅阴冷,且总萦绕着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物质腐烂的自然规律与人力强行挽留的拉锯战在这里无休止地上演。徐影缝合好最后一个显眼的伤口,歪着头打量这具年轻女尸,觉得好似个四分五裂的蜡娃娃,被蜈蚣般的粗线拙劣拼凑在一起。“抱歉,反正你也没感觉。”他咕哝了一声,把*的尸身推进冒着白气的冷柜。摘掉手套后,他仔细洗完手,掸去衣服上看不见的腐气,关灯走出太平间。医院大厅里一阵嘈杂喧哗,徐影从走廊探头看了看,几个人簇拥着一名血淋淋的患者直奔急救室,随同帮忙的还有两名交警,估计又是一起严重的车祸。他漫不经心地别开脸,突然怔了一下,又急转视线去端详其中一名二十六七岁的男人。他瞪圆眼睛盯着对方,鼻翼不自觉地张开,嘴唇翕动,全然是一副震惊失色的神态。忙碌中的男人并未留意角落里一道迫视的目光。程翊隐隐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下班路上、自家小区里、晨跑途中。。这种被窥视感像针尖似的扎着他后背,令他越发心生警惕,迫切想把藏在暗处的眼睛揪出来。但他并未在行动上表现出任何警觉,一如既往地沿着固定路线晨跑,直到转过一处弯角,才闪身躲进树丛。透过叶缝见一道人影悄然跟进,他猛扑出去,两下半就把对方双手反剪死死压住。“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说!”程翊厉喝。对方是一名身体瘦高的青年,半边脸被摁在路面上,连带声音也变了形:“我叫徐影!我是个医生、医生!”程翊迟疑了一下,又听他急切地说道:“我没有恶意的!我其实是有事找你,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一直跟着你,想找个合适的契机。。。”程翊看他细胳膊细腿的豆芽身材,不像是个能兴风作浪的人物,迟疑过后就松了劲。徐影捂着被石子硌疼的半边脸,呼哧呼哧喘了片刻,坐起身说:“妈呀力气真大,差点被你勒死。”“少废话,什么事快说!”程翊一贯不是和颜悦色的主,这会儿更是不耐烦地点了根烟。徐影仰望他,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最终还是下定决心开口:“这事得从我女朋友说起。”程翊登时火了:“你女朋友关我屁事!”徐影也没介意,自顾自地往下说:“我们谈了三年,感情很好,都准备结婚了。去年六月份的一天,我去她家过夜,快十点的时候,她忽然来了例假,家里没有卫生巾了,她就说要去马路斜对面的便利店去买。我本来是不放心的,毕竟是城郊,过九点外面就没什么人了。可她脸皮薄不肯让我帮忙,接着就下了楼。我想了想不太放心,走到窗户边撩起窗帘往下看:路上没有来往车辆,她的脚步很快,可就当她走到路中间时。。。” 徐影噎了一口气,仿佛被不堪回首的记忆劈头盖脸打中,连同两腮的肌肉都扭曲了,“就在这时,马路上突然出现了一辆车!我发誓几秒前根本就没看到有车,它就像从黑灯瞎火中凭空出现,朝羽琴直直撞过去!我大叫一声,连滚带爬地冲下楼,跑到马路上,可是——什么都没有!没有车,羽琴也不见了!马路上空荡荡的,好像之前我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觉。但我知道不是幻觉!我的女朋友失踪了,从那一天起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报了警,警察认为我脑子不清醒;我去找她爸妈,她爸妈说收到过她的短信,说是在小地方呆腻了,想去大城市见识见识。我看了短信的发送时间,是那天晚上十点零五分,而她是在九点五十分下的楼,也就是说,短信是在她突然消失之后发的!可她爸妈也不相信我,说我有病。他们联系不上羽琴,到处贴了寻人启事,警方最后也把事件定性为离家出走。没有人相信我说的,他们都把我当神经病!”他一边滔滔不绝地说着,一边激动地挥舞着手臂。程翊斜睨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连同烟圈一起吐出一句:“你他妈就是个神经病!”他扭头要走,徐影却一把抱住他的腿脚,语速飞快:“你听我说完,拜托!之后两三个月,我耗尽力气也找不到羽琴,于是开始关注失踪人口方面的信息。我发现类似事情不止发生过一起!除了羽琴,还有其他的失踪者!我一直追查,询问了不少失踪者的亲属,其中一个老头甚至就在当场,也跟我一样亲眼看着老伴被车撞,然后人与车同时消失,但没人相信,都说他老糊涂了。” 程翊正打算狠踹他一脚以求脱身,听到“老头”两字顿时停住,想起前阵子夏一瀚跟他闲聊时说起的走失案。 是巧合吗?还是两者真有什么联系?程翊短暂地犹豫了一下,决定自扫门前雪、管他瓦上霜,便弯腰去掰箍在腿上的胳膊:“我是交警,不是刑警,再去报案吧,要不就去医院。。哦,你之前说你是医生?去找精神科的同事瞧瞧。”徐影使出吃奶的劲巴着他,就像坠楼者巴着晾衣架,憋得脸红脖子粗:“等等我还没说完!我还没说完!”程翊火冒三丈:“关我屁事!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否则揍死你!”徐影在他拳头落下来前,声音嘶哑地大叫:“我看见你了!你在那辆车上!”“你他妈——说什么?”程翊怔住。“我说我看见你了!前两天我在医院看到你,就觉得特别眼熟,可我们明明不认识。然后我想起来,你也在那辆车上,你是司机!”“。。扯淡!你就在楼上瞥了一眼车子,就能看清司机的模样?”“不,不是那天晚上看到的。自从找了半年,仍然找不到羽琴后,我开始绝望了,经常半夜在空旷的马路上游荡,希望能也遇到那辆幽灵一样的白色面包车,可怎么也遇不到了。我就琢磨着,之前发生的几桩失踪案,大多都是女的,会不会那车就只撞女的?但我又不能把无辜的女孩推到路上做实验,后来只好想了个变通的办法,弄具女尸伪装成活人放在路中间,说不定那车子会上当出现。。”程翊从胸腔里喷出一口浊气:“原来那事儿是你干的!差点把那倒霉催的司机吓死。”徐影苦着脸说:“我不是故意吓唬他,就觉得车身挺像的嘛。”“后来尸体又是怎么不见的?”“尸体胸背上捆了圈透明尼龙绳,天黑看不清楚,我躲在路边草丛里握着绳子的另一端。司机明显慌了神,也没仔细查看,报警后蹲路边抱头痛哭,我就趁机拽动绳子,把尸体拖进草丛,然后运上车。哦,回去的的路上还跟你们的车擦肩而过。”程翊咒骂了一声。“后来我就想,或许死人没用,还是得用活人。于是我穿上女装,半夜继续在马路上游荡,尤其是曾经出过失踪案的那几段马路。”程翊觉得这小子为了找女友,基本上算是走火入魔了。“终于在一个晚上,我看到了那辆车!”徐影的语调越发尖利起来,兴奋中夹杂着恐惧,“它没有开车前灯,就这么从黑暗中陡然出现,然后直直朝我冲过来!在那几秒钟内我透过前挡风玻璃,看见车厢里亮着灯,依稀还有一些人影,而司机的脸清清楚楚地出现在我眼前。。活脱脱就是你的模样!”尽管一直当神经病的呓语听,程翊仍不禁打了个寒噤。“那你现在怎么还在我面前,没被幽灵车拉走?”他讽刺地问。“那天晚上我就站在曾经发生过失踪案的路口,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受女尸的启发,我留了个后手,用绷紧的蹦极绳把自己系在路旁电线杆上,还好反应及时,在最后一刻被绳子的弹力扯走。等我站稳脚跟回头看时,那辆车已经不见了。”徐影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有种透支过度的疲惫,“该说的我都说完了。我来找你,只想弄明白那个司机是不是你,你跟那辆幽灵车究竟有没有关系。我必须找到羽琴,哪怕耗费一辈子的时间,哪怕面对再诡异凶险的境况,哪怕别人都当我是个神经病,我也要把她找回来!”“不是。一毛关系都没有。我回答完了,祝你早日找到女友,痴情的神经病。”程翊硬邦邦地说完,拔腿就走。走了几步他听见背后传来一句无奈的话语:“可你们真的很像。。不过他的额头上好像有道伤疤,划断了眉毛一直延伸到鼻梁上,挺显眼的。”程翊像被毒蛇咬中般僵住了。他的瞳孔急速收缩了一下,似乎被一个隐秘的黑影猝不及防地砸个正着。他梗着脖子慢慢转身,伸出指尖,从前额划到鼻梁处:“这儿?”徐影点头。程翊咬紧牙,脸色阴沉得发青,蓦地转身走了。徐影再一次见到程翊,是在第三天傍晚。程翊换了便装摸到他工作的医院,斜倚在走廊墙上不吭声地等,害他从太平间里出来时吓了一跳。看到徐影出来,程翊也没多废话,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他。照片上是两名穿着球衣、勾肩搭背的青年,身形肖似、五官肖似,连笑纹也肖似,其中一名额前有道伤疤,连带浓郁的眉毛一齐无伤大雅地破了相。徐影“啊”了一声,指尖戳着照片:“就是他!”“那是我亲哥,叫程竑,大我一岁多,以前读书的时候,人人都以为我们是双胞胎。他比我聪明,也比我能来事儿,可惜聪明都用在歪路上,斗殴偷车剪电缆,在网吧时间比在家还多,高三没读完就辍学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大学最后一年实习的时候,他跟家里大吵一架,背个包就出走了,打那以后就再没有联系上。后来我爸突发脑溢血,为寻他还登了报,可他依旧没有任何音讯。”程翊语调冷淡,似乎在谈论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可那生硬过了头的冷淡,又分明是种刻骨的怨怼与斩不断的牵挂。“我以为他早死了。”他说。徐影茫然地叹了口气,不知该劝对方节哀还是振作,因为他自己也搞不懂,那辆车到底是什么东西,车里面的到底还是不是人。“要不。。你跟我一起查,看你哥究竟死没死?”由于对方之前的恶劣态度,他不太抱希望地问。程翊下意识地就要拒绝,独善自利的处世之道早已深入他的骨髓,但话到嘴边不知为何又咽下了。沉默片刻,他回答道:“当年他离开时我们打了一架,他把我推进江里,我差点没淹死。找到以后,不管是人是鬼,我都要狠狠揍他一顿。”程翊工作繁忙,想要请假实属不易,便让徐影给他开张疾病证明。徐影说自己是病理解剖医生,还没给活人开过证明,就去精神科找同事弄了份抑郁症病历,开了为期一周的建休单。两人先是寻着徐影的旧路,把失踪案的相关人士逐一又拜访了一遍,托程翊的福,问到了不少先前未详的细节。但郁闷的是,没有确实可靠的目击者,也没有一点实际证据,能够揭开那辆神出鬼没的幽灵车的真面目。两人马不停蹄地跑了四五天,白天查访、晚上压马路,累得够呛。后半夜程翊开车回到自己小区,看徐影瘫在副驾驶座上半死不活的状态,也不好意思再赶他横穿半个城区回家,礼仪性地问了句:“要不就在我家凑合一宿?”徐影毫不客气地一口答应了,弄得程翊又有点想反悔。两人进了门,累得只想倒头睡去。徐影自觉地裹了毯子窝进客厅沙发,程翊看他这么识相,也不好说什么,走进卧室锁好门。躺上床时他迷迷糊糊地想,反正所有贵重物品都在卧室里,书房、厨房、卫生间。。还没来得及想完就酣睡过去了。翌日又是一无所获的一天。程翊接到领导的电话,亲切关怀他的健康状况。在徐影伪装的门诊背景音下,他扮出一副忧郁不堪、焦躁不宁的语气,告诉领导自己正在医院进行心理疏导,医生说还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当天夜里,他们到达城郊一处偏僻路段,离羽琴失踪的地方不远。“那辆车会在经过的路段反复出现,我有预感,今晚我们一定能看见它。”徐影被连日的奔波折磨得唇青脸白,越发显得神经兮兮。程翊把车停在路基外的荒地上,拎了一箱喜力,两人坐在路中间边喝边聊。时间分分秒秒过去,到了凌晨十二点半,徐影忽然起身,朝幽暗的马路尽头凝望。程翊也如临大敌地站起来,果然听见轻微的引擎低鸣声由远而近。一辆没有打灯的面包车从黑暗中隐约现了形,在逼近他们的同时,车厢中灯光乍起。霎时间程翊的耳中风声呼啸不止,血液一股脑儿直冲头顶,连徐影紧紧攥住了他的手腕也觉察不到。占据了他全部视野的是一张熟悉至极的脸庞,阴森森地镶嵌在挡风玻璃后方的空间里,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白色面包车迎面驰来,他的大脑停止运转,一片空白。程翊猛地睁开双眼,如同新打捞出的溺水者,艰难地大口喘息。他感觉自己平躺着,脊背下方冰冷坚硬,眼前灰蒙蒙的一片,似乎连视觉都迟钝了,许久后他才认出那是灰色的车厢顶。慢慢坐起身,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处车厢狭窄的过道。这是一辆十二座面包车,除了司机,车上还有十一个座位,其中六个座位上坐了人,他迅速扫视了一遍:练功服大妈、长发浓妆女、耳机男、胡楂大叔,后座上还有两个年轻男女,一体双生似的紧抱在一起,唧唧咕咕,如泣如诉。他立刻认出其中男的就是徐影。车上的乘客统一把头仰起一个角度看他,缺乏血色的脸庞上目光呆滞、神情麻木,像是几具被诡谲阴影充斥的躯壳。这令程翊感到毛骨悚然。他下意识地两步冲到走道尽头,抓住徐影的肩膀,想把他从另一个女人的缠绕里抽出来:“徐影!徐影!这是什么地方?”徐影做梦似的抬起脸:“车上吧,应该。不管什么地方,我找到羽琴了。。给你介绍我女朋友,毛羽琴。”他怀里的女孩身材纤细,长相只能算中上,一双大眼睛含着泪光时显得楚楚动人,此刻也抱紧了男友,半是欣喜,半是痛苦绝望。“你干吗要上来啊,傻瓜,傻瓜。。”她呢喃道。程翊觉得徐影被久别重逢冲昏了头,短时间是不能清醒了,还不如这女孩看起来有用,便对她说:“我是徐影的朋友程翊,你就是羽琴?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地方?我怎么进来的?”毛羽琴抚着男友的后颈,幽幽地说:“这是一辆车,但又不止是一辆车。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只知道进来以后就再也出不去了。”“扯淡!”程翊怒道,“怎么就出不去了?司机,停车!停车!”他又转身冲向司机。司机缓缓转头,鸭舌帽下带疤的脸望向他,程翊顿时惊住:“哥。。程竑。。真的是你吗?”司机面无表情地点头:“是我。好久不见,程翊,现在我们是一路人了。”程翊僵在原地,半晌后说:“我要下车,你快停车,踩刹车啊!”程竑从嘴角扯出了一个生疏的冷笑,脚底徒劳地踩了几下:“要是能停,早几年就停了,我也不用日复一日地开着这辆鬼车,不知道还要开到猴年马月去。”程翊脸色发白,极力用镇定与理智将眼下这诡谲的局面导入正轨:“我就不信出不去!”他一步跨到车门边奋力拉扯,又用胳膊肘使劲敲击车窗玻璃,砰砰的闷响声回荡在车厢内,更显得车厢死寂一片。直到筋疲力尽,他也没能撼动车身分毫。面包车依然沉默地行驶在黑暗的夜路上,荒野树丛在车窗外向后掠去,偶尔还能看见一些房子的轮廓。车内的一切却是静止的,仿佛自成一个凝固的小世界。“省省力气吧。”练功服大妈说,嗓门尖刻。“这种事我们都不知道做几百次了。”长发浓妆女略显不屑。“没用。”胡楂大叔说。耳机男闭上眼睛,纹丝不动,一声不吭,似乎已经将自己塑造成了雕像。“怎么会这样。”程翊难以置信地垂下了手,一直以来被灌输的认知结构,在无法解释的吊桅中逐渐溃裂。他的目光从其他乘客身上一遍遍刮过,希望能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证明这只是一场闹剧,但最后还是失望了。他在寻人启事中见过这些人的面孔,他们全都是被幽灵车撞到的失踪者。“你们就这么待着?吃什么喝什么?不用上厕所?”他一连串地逼问。“我们不饿,也不渴,更没心情上厕所。”毛羽琴忧伤地叹了口气,“其实我一直怀疑,我们大概已经不是活人了。的确,我们有血有肉、会呼吸会说话,但谁知道这是不是自身的幻觉呢?如果外面世界的人能从车窗看进来,看到的会不会是一群横七竖八、早已腐烂的骨架?”她的话令程翊背后泛起一片寒栗,他忍不住想象了一下那副场景,感觉连血管都要被满溢的惊悚冻住。反倒是徐影满不在乎地接了腔:“无所谓,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哪怕永远困在这辆鬼车里,没完没了地开下去,我也觉得幸福。”毛羽琴感动地亲吻他,两人又紧紧相拥。如同陷入一个噩梦的泥沼,拔不出醒不了。周围的人又恢复了无声的静坐,而程翊觉得自己已经在泥沼中窒息了。他如愿找到了失踪四年的兄长程竑,可眼下这诡异环境对精神的冲击力远远超过了微薄遗留的手足之情,以至于连那张相似却森然的脸也显得面目可憎,使得他丧失了跟对方交谈的*。我他妈真是疯了,怎么会搅和进这种活见鬼的破事里?扶着个空位,他腿脚发软地坐下,在追悔莫及的咒骂中,强迫自己闭上眼睛,试图把这噩梦一觉睡过去。在半梦半醒之间,程翊似乎已完全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生物钟告诉他已经过了至少一天,车窗外却永远是天黑。直到车身一阵剧烈抖动,将他彻底惊醒。他从座位上跳起来,发现过道地板上又出现了一条人影。这回是个很年轻的短发女孩,不过十*岁,带着学生般青涩的气质。女孩睁开眼睛后,默默地望着车顶流着泪,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根本不在乎身处何处。车上乘客又统一地转了脸去看她。短发女孩也没有丝毫好奇,只一味地哭。最后大妈看不下去了,拉她坐在自己身边的空位上,压低了声音嘟嘟囔囔地安慰着。乘客们的注意力很快耗尽,又无精打采地打起了盹儿。程翊望向车窗外,掠过的景色似曾相识,不知怎么回事,车子在始终不曾拐弯的情况下,又开回到来路去了。他怔怔看着窗外,心中的绝望开始蔓延,就在这时,忽然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你们有没有闻到一股血腥味?”坐在前排的长发浓妆女人开口。这下大部分人都醒了,纷纷左顾右盼地嗅起来。大妈骤然爆发出“嗷”的一声尖叫。大家立刻起身望去,发现那个异常脆弱的短发女孩满口鲜血,连带下颌脖颈都是血迹,运动装衣袖下的手腕更是血流不止。“她、她自杀了!她用嘴去咬腕子!”大妈高声惊叫。“快!攥住她的手腕,有没有领带?腰带?围巾?借用一下!”徐影顿时从长久的温柔乡里挣脱出来,帮忙把女孩抬到最后排座位躺下,用围巾扎紧了她的小臂。血没有止住,依然汩汩地流淌,很快在车厢地板上汇聚成一汪血泊。徐影知道她这是咬断动脉了,但眼下没有药品、没有手术器具。所有人都束手无策,只得眼睁睁看着女孩陷入昏迷。程翊不想看鲜血淋漓的场面,也看不见。乘客们都挤向后座围观,叽叽喳喳地出着毫无建设性的主意,也不知是出于关切还是激动。但新鲜事件很快就要结束了,女孩进入休克濒死状态,大妈让她的后脑勺枕在自己大腿上,摸着她的头发,泛红的眼眶里噙着泪花。围观者们也不住叹息。然而猝然之间,叹息中又迸发出几声震惊的尖叫来:“消、消失了!”“不见了?”“人呢?人呢?”程翊浑身一颤,起身上前挤开围观者,赫然发现躺在后排座位上的短发女孩消失不见,连同大妈也无影无踪,只留下后座与地板上的一大摊血迹。他望着周围一张张愕然的脸,问:“她俩人呢?”“消失了,就像幻影一样。。”徐影一脸迷茫,“在我们眼皮子底下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毛羽琴紧抓男友的胳膊,忐忑地问。众人沉默了。“她们会不会。。回去了?”一直寡言少语的耳机男不太确定地说。乘客们一下子哗然了。人人争着各抒己见,喊叫声、嘈吵声甚至是咒骂声响成一片。“死了以后又死一次,搞不好是魂飞魄散了!”“少他妈乌鸦嘴!既然我们是被撞死才到了这车里,那会不会在车里死了又到另一个世界。。或者就能出去了?”“不对啊,那女孩是死了,大妈可没死,怎么也出去了?”许久后,争论终于慢慢平息。虽然一切都是妄加揣测,谁也没有更多的证据辅佐,但绝大多数人都赞同或默认了这一观点:他们两人有可能是回到正常世界中去了。“那女孩因为死了所以消失,而当时大妈触碰到她,所以也连带着消失了。”“我们也碰了,怎么没消失?”“也许是因为一个人只能带走一个,多了不行。大妈离她最近。”毛羽琴咬着指节,边思考边说:“或许被这辆车撞倒并不意味着死掉,而是进入了一个诡异的空间,整件事就是一个生死颠倒的过程,只有在这里死了,才能活着出去。那么反过来说,如果在这里活着回去。。”“回去会死?”长发浓妆女惊呼,“这么说,那小女生回去会活,大妈反倒会死?”毛羽琴连忙摇头:“我不知道,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胡楂大叔皱着眉说。浓妆女人怒道:“那你怎么不去死一死!”胡楂大叔挑衅地瞪她:“反正我在这半死不活的鬼地方也待够了!我有胆捅自己一刀,你敢不敢被我带着一起走,看看是你死还是我活?”女人瑟缩了一下,偃旗息鼓了。徐影与毛羽琴又抱在一起,交头接耳地咕哝着。片刻后,徐影抬头说:“大家,我要宣布一个决定。羽琴说,她已经在一辆永远出不去的车里困了整整半年,不想一辈子、甚至永生永世都困在这里,这样跟孤魂野鬼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决定一起自杀,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我徐影上刀山下火海,都要跟我最爱的羽琴在一起!”毛羽琴接着说:“虽然我们决定离开,但也放心不下大家,所以我们想了个办法。大家知道,外面世界的人看不到这辆车,除非在它撞人的几秒间,但我们可以看到外面的事物。我和徐影自杀后,如果活着回到人间,就在我们被撞路段的两侧放起烟花,这样你们看到烟花,就知道我的推测是否正确了。”其他人错愕过后,纷纷露出赞同的神色。程翊犹豫了一下,问:“你们真要自杀?”徐影与毛羽琴坚定地点头。浓妆女与耳机男同时出声:“带我走!”“一人带一个,刚刚好!”显然两人十分想借消失的机会出去,却不敢赌命自杀,只好赌毛羽琴的推测半对半错。胡楂大叔冷笑一声:“我目送你们走,然后我也走。他奶奶的这鬼车谁爱待谁待,老子是宁死也不待了!” 小两口商量好,打算坐在短发女孩消失的地方,用螺丝刀自杀。徐影身为医生,熟知人体要害部位,知道怎么让人死得既迅速又不痛苦。他在自己和女朋友后颈比划了个点,要求浓妆女和耳机男看准用力刺进去。无奈充当刽子手的两人战战兢兢横不下心,最后还是大叔喝了一声:“那就换一换,你俩自杀,带他俩走!”求生*顿时像肾上腺素一样鞭策了他们,浓妆女人面孔扭曲,扭头朝剩下的三个男人自欺欺人地尖叫:“我不是杀人犯!你们转过身去,不要看!不许看!我不是杀人犯!”大叔朝程翊使了个眼色。两人都不想跟歇斯底里的女人较劲,便听话地转过身背对他们。而程竑作为司机,自始至终没有回过头,只是偶尔从车内后视镜里木然地窥望几眼。“要用尽全力,一下子刺进去。”徐影用专业医师的口吻安慰着刽子手,“放心,很快结束后,我们就能出去了。”接着是短暂而令人心塞的沉默。十几秒后,程翊听见两声重叠的闷响,那是两柄螺丝刀掉在车厢地板上的声音。他猛地回头一看,那四个人果然也消失了。胡楂大叔与他面面相觑。“看来那对小夫妻的推测是正确的,”大叔嘟囔道,“我们就等他们的信号好了。”车厢里九个人剩下了三个,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越发显得阴森如鬼蜮。剩下的人焦灼难耐地等待了许久,终于看见两侧车窗外绽放的烟火,那些光彩与声音仿佛隔着羊水与胎膜,模糊不清地代表着外面的光明世界,正向他们发出召唤。“成功了!他们出去了!”大叔激动地一拳擂上椅背,程翊也满脸喜色,两人忍不住互相拥抱着拍打后背,几乎要欢呼雀跃。“就是不知道动手的那两个,出去后是不是还活着。”冷静下来后,程翊说。“不论是死是活,他们都没法告诉我们。早知道也跟他们约个信号了。”大叔遗憾地说,目光闪烁地瞥了一眼程翊,“这么着吧,我看你比我年轻,就不要冒这个险了,我死出去,带上你,怎么样。” 程翊的第一反应是反对。他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这个世界,更何况是这种你死我不一定活的紧要关头。“我愿意冒这个险,咱俩还是换换。”他紧盯着对方,脸色阴沉。胡楂大叔悻悻然地龇了龇牙:“要不就一起死吧。反正我是一定要出去的。”两人同时转头,将目光投向后座地板上染血的螺丝刀。“你们不能都走,得留下一个。”自始至终一声不吭的程竑开口说道,声音生硬而冰冷。“为什么?”大叔不快地皱起眉。“因为这辆车需要一个司机。乘客可以忽然出现、忽然消失,司机却要永远守在驾驶座上——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如果你过来坐在我这个位置,有些事情你自然就会知道。”程竑咧嘴露出一道诡笑,右手离开方向盘,伸向车头置物柜,从里面翻出一把断成半截的美工刀。“我刚才一直在想,如果司机也自杀了会怎样?我猜他也会消失,回到原来的世界,然后由留在车里的最后一个人接替司机的位置,继续在地狱与人间的往返路上无休无止地开下去,你们认为呢?”生死当头,人要么呆滞崩溃,要么爆发出异常的智慧与动能。在他将美工刀割向脖子的电光石火之间,程翊与胡楂大叔疯狂地扑向了地板上的螺丝刀。手指触到刀柄的瞬间,程翊毫不犹豫地握紧它,狠狠刺进了自己的气管。唯恐一下不能致命,他拔出刀身,再度刺下,再拔、再刺,全程竟奇异地没有感觉到疼痛,求生*就像效力强劲的吗啡,将所有疼痛与恐惧阻挡在神经之外。仰面躺在地板上,他听见喉咙中传来咕嘟咕嘟的声响,仿佛吃宵夜时沸腾的火锅。鲜血倒灌进气管与肺叶使他剧烈咳嗽,咳出的全都是血沫。程翊紧闭着双眼,等待痛楚像翻页一样刷的过去,睁开眼以后就能安然无恙地回到明媚世界。但痛楚始终盘踞着,如同一条越缠越紧的蟒蛇。鬼大爷原创故事。他惶然地睁开双眼,看见上方一圈人脸。视野有些模糊,但这些带笑的人脸凑得太近,所以清晰可辨:徐影、毛羽琴、练功服大妈、长发浓妆女、耳机男、胡楂大叔,还有那个满嘴血迹的短发少女。“成功了!”徐影激动地笑。“快点死吧!”毛羽琴狠毒地笑。“终于等到了这一刻!”大妈尖锐地笑。“这一刻让我觉得一切辛苦都值得。”长发女人妆面狰狞地笑。“我本来没想让你死,但姐姐想,所以你就去死吧。”短发少女吐舌笑。“老子要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胡楂大叔快意地笑。“人渣,死吧。”耳机男没有笑。怎么回事?程翊的大脑先被放在剧烈的痛楚中煎炸,又被丢进混乱的迷惑中浸泡,神智想要飘远,但万分的不解与不甘又紧紧抓了它。这他妈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从鲜血间发出无声的诘问。“如果你知道这场骗局背后的一切,会不会死不瞑目?那就听完再下地狱吧。”徐影语调低沉,带着刻骨的仇恨,“你还记不记得十个月前的一个深夜,你开车经过一家酒吧门口,看见一个喝醉酒的女孩?她给她男友打了电话,正等着他来接。”一个女孩朦朦胧胧地出现在程翊的眼前,穿着鲜艳的红裙,妆容精致,长马尾俏皮可爱。她喝醉了酒,坐在台阶上,朝天空喃喃自语,笑得他心思荡漾。于是他把她拉进车子,开到一处偏僻的路段,在后座上享用了她,然后将昏睡不醒的她丢在马路边,扬长而去。女孩脸上妆容淡去,最后成了素面朝天的毛羽琴的模样。他都不记得那女人长什么样了,程翊茫然地想。“我就迟了十分钟!十分钟!她人就不见了,我找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她失魂落魄地回来,整个人都脱了形。她割脉、烧炭,要不是我及时发现,她已经死了好几次!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你!是你!”徐影痛苦地敲打自己的脑袋,毛羽琴握住了他的拳头,放在掌心摩挲:“我现在好了,等他死了,我就彻底好了。”“还有我!我儿子的账还没算。。”大妈咬牙切齿地说。程翊已经没有力气听另一个人的仇苦。她儿子或许是他勒索与毒打过的那一个,或许是赔得倾家荡产的那一个,或许都不是,他收拾过不少人,没法一一记得。“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想活剐了你,但为了你这种人渣坐牢,不值得。所以我和他们联手,用了半年时间,为你精心策划了这一场骗局。”徐影说,“你不是问怎么进来的吗?车子冲过来前,我对你扎了一针迷药,把你拖上来的。这药让你生物钟紊乱,无法分辨准确的时间。你以为自己不吃不喝地过了多久?一天?两天?其实从头到尾只有三个小时。”“这辆车是专门改装过的,十七座变成了十二座,在最后一排后座之后,你看不到的地方,还有一个隐藏空间,刚好可以挤得下我们六个人。”短发少女哂笑道,举起手腕摇了摇,“是不是很逼真?因为就是从医院拿的血浆啊。”“报案是假的,目击者证词是假的,寻人启事当然也是假的。”胡楂大叔说。“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虽然前后两次的消失,你根本就没有亲眼所见,但当时的环境氛围、别人的言行举止、你听到的嗅到的想象到的,自然而然地在大脑中组合成了某个事实,然后被你逐渐认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里。。”耳机男用指头点了点太阳穴,“本身就是一个与生俱来的骗局。”“然后如我们所愿,你自己动手,为我们报了仇。”徐影痛快地吁了一口气,“放心,不会有任何人或法律帮你报仇。因为你是自杀,凶器上只有你的指纹,角度力度都很漂亮,就算十个法医给你验尸,得出的都是自杀的结论。即使有人多事,再深入查下去,租车行老板会认出你的照片,路上监控探头拍到的驾驶员是你的半张脸,你的领导可以证明你患了严重的抑郁症,正在接受心理治疗。你的电脑硬盘里满满的负面情绪,qq空间的草稿箱里还有一封遗书,设置了自动发送时间,哦,这会儿应该已经上传到网络了——不好意思,借宿的那天晚上擅自动用了你书房里的电脑。”程翊已经发不出一声呻吟,他听见生命从躯体里逝去的声音,像烈日下一条几近干涸的细小水流。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转动眼珠,将模糊的视线投向车头的方向。一张与他肖似的面孔出现在眼前,程竑蹲下身,伸出一根指头,抠在他的前额上:“你还想把我的身份、我的名字偷走多久?”停车离开驾驶室的司机冷笑着说:“我不管你究竟是自欺欺人,还是真的日复一日地自我催眠、自我暗示,以至于在虚伪颠倒的记忆中真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现在你得全部给我想起来——考上大学的人是我,高中辍学的人是你;忙着读书找工作的人是我,整天寻衅斗殴的人是你;爸妈信任钟爱的儿子是我,伤心失望的儿子是你。当年你离家出走时,我们打了一架,把我推进江里,害我差点溺死的人是你!我被江里的石头撞了脑袋,患了远事遗忘,要不是几个月前徐影把我当成是你,打得脑袋磕上石栏杆,也许我还没记起来,是你掰开了我抓着你裤腿的手,任由我被江水冲走!现在我能清晰地回忆起你当时的一举一动,你那双因为恶念而突然发亮的眼睛,捡起石片在我前额划出跟你一样的伤痕。在那个时刻,你就已经下定决定,想要取代我的未来,然后把我的性命和你失败的人生一齐埋葬,不是吗!”“我是程翊,你才是程竑。”额上带疤的男人神情厌恶而讽刺,更加用力地抠着对方的前额,“就算你用整形消掉了自己的疤痕,就算你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也不能改变骨子里是个恶棍的事实!”仿佛回光返照,弥留者张了张僵硬的嘴唇,瞳孔开始逐渐扩散。“别怪我不讲兄弟亲情,程竑,你自找的。从你把我推入江中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恩断义绝。”程翊不为所动地说,“永别了。”在生命消失的瞬间,留在程竑浑浊虹膜上的最后影像,是一辆漆黑的、灵柩一样的面包车——我会搭乘着这辆车一路驶向地狱。而你们,你们将来也会搭上这辆车,成为一群被仇恨吞噬的死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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