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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人若无良善,不死何作为,浮生成多余
李治早上醒来,睁开眼,心有余悸的看着房顶。
似乎做了一个梦,可回想起来脑袋一片空空,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全是汗水,隐约间刚才打了一个深深的激灵,做了一个不那么寻常的噩梦,可一睁眼,只剩下呆呆的发愣,下意识的打量了下屋内,一灯如豆,摇摇曳曳的灯火,似水银泻地,那鹅黄色的光晕清冷的像首只能一个人独享的小诗,脑海里纷繁的记忆,洪水决堤似的在脑袋里左突右进,期间有悲有喜,乱糟糟的搅成了一片模糊。
真有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有点像假道士真神棍袁天罡所谓的天人合一龙虎交汇,又有点舍得小秃驴口口声声的佛门‘六如’,如梦如幻如泡影如露电,将钱不丰救出来后已是第二天了,那些金陵大狱的死囚们也都放出去了,李义府这两日也着实不易,一边要收拾自己丢给他的烂摊子,一边是自己那个悍妇老婆的生辰庆典,见人还得沿袭他人猫一贯笑里藏刀的风格,这个官做的是乐在其中,却也累的想吐上三斤血了。
吃早饭的时候,瞧了瞧坐在对面的李清河,低眉顺目的,似乎从一直冷不丁的就挥舞起利爪的波斯猫,变成了一个被太阳晒软了身子的柿子,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去看李治,似乎还是那个不高高在上,却拒李治于千里之外的官家小姐,并没有因为哥哥的“威胁”,而为谁低三下四。
吃完早餐,李治照例是去晨跑一段时间的,沿着李府后花园占地颇为震撼的湖边,深秋的早晨带着烟烟絮絮的轻雾,看的人心都有点凉了,一个人闷头闷脑的顺着湖边跑了两三圈就停下了,额头上只微微发了点热,只是感觉一个人,太寂寞了,无聊的坐在湖边的青石上,愣愣的发呆,多少时候没有品味这份令人无聊的安静了。
还有不二个月的时间就要回长安了,可为甚么自己心情如此复杂呢,既思念远方的妻子还有未出世的孩子,可又总有些割舍不掉江南的烟雨古巷,是时候在事了的时候,好好看一看,走一走,但是,和谁呢?
那个金发公主?她懂得甚么是古渡津口,雨打乌蓬船,甚么是林荫古道,风催行路人,终归还是有点隔阂的,却也不是她的错。
至于李大小姐?算了,别开玩笑了,指不定现在正在担忧小金陵王有没有蛋疼菊花残呢。
武顺再不回来,这心就不知道啥时候能平静下来。她到底有没有找到孟桃花,之间到底发生了甚么。李治就纳闷了,按照武大姐一贯的圆滑淡定表现,没理由一出手就阴沟里翻船,难不成故意在跟自己躲猫猫,在朝自己无声的撒娇玩傲娇?
李治别扭的强笑一声,差点身子歪进了身后的湖水里,看的远处持刀观望的归海一刀替他捏了一把冷汗,下意识的抹了一把燥的秋风吹的似乎没有一点油脂的额头,对着同样望过来的金风神示意一个眼色,万一陛下掉水里,就靠你舍生取义了,金风神苦笑的点点头,又向前走了几步,防范于未然,唉,有个不着调的主子,也得不着调一点才能活下去啊。
唉……
李治也是一声叹息,端正着身子坐好,秋天的湖水看湖面上冉冉而起的寒烟就知道,栽进去绝对跟诗情画意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一辈子英明神武扫大街不说,纯属脑袋被女腿给夹了。
这个时候的李治,一定料想不到,他这辈子真的会做一项被女腿夹脑袋的壮举,其过程之血腥,堪称惨烈,那每一声呐喊燃烧的都是血啊。
在湖边停留了一个时辰,等湖面上梦幻似得的寒烟散去,李治站在青石上,等待着,他在等待进军的消息,子那日从金陵大营回来后,王方翼第二天便率五万大军开拔了,如今按照一人三马的配备,不需几日就要到长沙了吧,一切的故事都要有个结尾,似乎是这样的吧?
李治终于在归海一刀和金风神行注目礼中,往回走了,这让已经在悄悄热身的金风神,有点热泪盈眶的冲动,世界还是阳光的,陛下也还是正常的。
还没有回到住处,李治就看见钱不丰一个人站在门前,腰挺得笔直,头发也被打理的油光光发亮,看人的那双眼睛也水亮,那是不同大狱中的死生之地迸发出的男儿血气,浑身上下洋溢着很能感染人的精神头,可又沉稳的近乎沉重了,见了李治,即使眼睛里亮的能聚焦生火了,可说出的话比以往还坚定,说的不急不缓,可却让人感觉,是一字一顿,铿锵有力的像是自己给自己换了鸡血了。
“怎么,昨天才把你从大狱里揪出来,不好好在房里捉虱子,来爷这里打酱油啊。”
钱不丰前半句听懂了,后半句半懂不懂的也不在乎,作了个臣子拜见君王的揖,面色古挫,在这一刻,李治分明感受到一股名叫“魏征”的妖风想自己扑面而来,该不会自作孽不可活,为自己领回一个以找茬为乐的大爷吧。
“不丰今早接到裴监军快马急报:王方翼的大军已经进了潭州治所,明晚将近长沙,并说两人长途奔袭中,决定邀请正在渤海演兵的刘仁轨将军一同水陆夹攻,刘将军一见裴行俭将军所持的令箭,便放弃整备径直南下了。王将军大是振奋,已经立即着手秘密准备,要在刘将军到达长沙沿湘江时,先吸引住长沙的兵力,将可能存在的一切叛贼乱臣一切料理妥当。”
李治笑道:“挺好的。不论敌人强与不强,太自信也不好,本身强大,那种潜意识里以为别人看到自己就会纳头便拜,举旗投降,于是凡事都不在乎,最后输个精光,这样的故事,以前的笨蛋已经上演了太多,情节类似,连人物性格都是一样的目中无人纸上谈兵骄傲自大,没太大意义,容易成为无名之辈的垫脚石不说,一辈子血拼的功业,也全成了梦幻泡影,锦上添花那朵可怜又可悲的花。
回信给裴行俭,叫他不要干预王方翼的行军,另外告诉王方翼一句话;狮子之所以凶猛,是因为它捉只兔子也在拼命,过分小心一万次也不打紧,粗心大意一次就过多。”
钱不丰微笑道:“陛下,若能一直如此,大唐在陛下驾崩之前必是山外高山人外高人,天下莫之能敌。”
“是吗?莫之能敌。你这话要是早说三五月,朕非仰天哈哈大笑不可。譬如你,小白圭,江南首富,但难道在商场上就真的一次大亏小错误的都没有吃过犯过。是人都会犯错,才做皇帝不到两年,可每一天朕都能感到自己在变化,有好的也有坏的,唯一不变的是,是这心。
装的事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沉,连笑起来都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了,这话说起来是真没趣,可是朕憋着难受,就想找个人倾诉一下,别说,以前最烦那些没事喜欢拉个人念叨的人,总觉得这样的女人情有可原,这样的男人不够担当,可是现在……”
钱不丰细细的听完李治的话后,并没有急急的发表鸿篇大论,低下头认认真真的回忆着,咀嚼着良久才抬头道:“臣六岁的时候,母亲就死了,从小臣是跟着父亲过活的,也许是只有一个亲人吧,喜欢喝酒的父亲又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所以臣打小就比别人懂得多一点,其实也多不到哪里,只是多些女儿家那个年纪才学的洗衣做饭缝补浆洗,甚至不怕陛下笑,臣第一笔金还是臣利用做小二的闲暇时间绣花赚来的。
这些事,臣本来打死也不会向任何人提得,要不然臣这小白圭的绰号,怕也要如曾经的金陵第一大商吕沁,唤作‘女白圭’了,所以臣从小对父亲的感情就特别复杂。
最初母亲还在的时候,觉得父亲好了不起,邻居家那个称王称霸经常打的自己哭的大坏蛋,还有他的狗,每次见到父亲,就吓到掉头乱跑,威风极了。后来母亲死了,父亲整日里烂醉如泥,连一只狗都比他精神,至少狗还能在饿了自己找食,可要是我不喂他,他不醉死也得饿死,那时候觉得父亲又废物的很,连自己被人打了问都不问。
而如陛下弱冠未冠时,想都懒得想,哪怕他已经死了,可每次想到他总觉得有这种人做父亲,是臣从小连孤儿也不如的最大原因,就连加冠的时候,都是臣自己为自己加的,以前臣说出去,没有一个人信过,那时候臣恨啊,那种自己为自己加冠的滋味,真难受。
可人到中年,这感觉也跟湖水一样,一波三折,昔日痛恨的,再想象也没有原来那种痛那么恨,相反若没有这些苦难,怕还没有我呢。如今在臣对死去的老父的想法又变了,陛下可知,臣现在是如何作想的?”
李治微微一笑,指了指旁边的石凳,两人一起坐下说,此时的钱不丰眼神清凉如水,泛着点有遗憾却不后悔的温暖。
李治很想说点高人一等的见解,可想了半天,却哑然失笑,不知就不知吧,很自然的摇摇头。
钱不丰也不去装长辈掉胃口,笑道:“其实也没甚么,就是觉得原来连做儿子都看不起的醉鬼父亲,背影不知何时就高大起来了,高大到能当得起‘伟大’的两个字。
他爱自己的妻子爱的一辈子生不生死不死的,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就敢跟路过村子的兵匪玩命,砍死了两个人,用牙齿咬死了一个。
死的时候还不忘用自己的身体盖住自己,陛下知道吗,当时父亲滴在臣脸上的血,是温的,像他的心,可咸咸的却像泪一样,像臣当时的心。从那个时候臣明白一个道理?”
李治笑道:“说说看。”
钱不丰精神一振,挺直了腰,带着点前辈教训后背的口气,道:“甚么是男人,能喝酒、敢拼命、爱到死、恨不完,另外——想得开。陛下做到了几点?”
李治犹豫了一下,苦笑的摇摇头,“你妹的,这么说,朕真的那么娘?喝酒二流,拼命三流,没那么大的恨,也不会爱到没完没了,就是想得开,你也比我强,这个男人做的实在让人灰心丧气啊。”
“是够垂心丧气的,所以臣一直都在这条路上努力,喝酒臣是江南商场上最厉害的,拼命臣创业时每天睡觉从不超过两个时辰,只可惜后面三点臣也无缘。
爱,爱不到死,大多时是没人值得自己如此爱,恨,也同样,少有一个人能值得自己恨不完的,另外,臣也想不开,也没做多少为非作歹的事,咋已经年过四十五了,还绝子绝孙呢,要是以后还没子嗣,臣现在就可下断语,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不开。”
临结尾的时候,钱不丰骂了一句我草你奶奶个嘴,眼身不甘,有发飙暴走丧失理智的迹象,等脱了口才惊醒,尴尬的呵呵一笑,胡子一扯一扯,滑稽。李治哈哈大笑,很具上司气势的拍了拍钱不丰的肩膀,笑道:“你啊,可以做个魏征,也可以做个和珅,朕现在心情好多了。”
钱不丰憋屈啊,这可是自己凄惨悲凉的人生切实经历啊,可此时一提,倒真有点拿自己的痛苦给别人解闷的意思,平时那个小白圭,也有傻不拉几的下贱一刻。
心情大好的李治,站起来,大声道:“爱到死啥的太伤肾,实在玩不起,咱们先喝一杯先,先把肝折磨一遍再说。”
钱不丰抬抬头,吞了一口唾沫,干笑着:“陛下,现在是早晨啊,天……”
李治哈哈大笑道:“你钱不丰不号称江南酒圣吗,喝酒还分甚么时间,俗话怎么忽悠来着,早晨一杯酒,不死九十九。难道你刚才骗朕的,你欺君?”
钱不丰恬着脸强笑道:“哪能啊,臣能喝,能喝还不行吗,没得说,有多少喝多少,三勒浆、葡萄酒,要怎么混就怎么混,臣喝酒历来一次都没吐过。”
李治大为惊讶瞥了一眼信誓旦旦的“不疯”同志,收回视线,终于服了,翘起大拇指,“你强,真的?朕当晋王的那会儿,没少被程咬金尉迟恭那群活王八坑过,三勒浆葡萄酒的喝完就不说了,关键是喝完后,那两个老货还丧尽天良的绑架了朕、萧陵、李敬业、房遗爱几个,驾着马车在长安城外龙首原上顺着渭水河畔的草滩狂飙,一路上跑啊跑啊,吐上三次那是基本水准。
有一次,萧陵差点打破了人间和阎王殿的终极隔阂,一路吐的就没挺过,等下了车就是下面那个啥啥啥都缩水缩了老大一个尺码。更风干发瘪的一样,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
钱不丰倒吸一个冷气,幽怨盯着李治道:“陛下也想?微臣真的还没有儿子,那个地方至今还重任在身。”
李治无语,这老货今天了?先是一通悲情攻势,都快让自己泪奔了,这下,又如此,真是人老心不老,“夫子今年四十五,芳华正茂!”,真的一点都不假,甘拜下风,没了脾气的李治道:“没事,改天朕让小桂子把他割了,无官一身轻,朕想必没了那个也差不多。”
钱不丰夹紧双腿,没敢接话。
李治笑容迷人,心情豁然开朗。十六岁,花季,花瓣或狂风,或雨霜,却总要全凋谢完剩下的刺的,等哪一天这些刺再被生活磨圆磨滑了,也就如今天的钱不丰,口头上想不开,其实比谁都想得开。
四十五岁,李治终于有点明白,为甚么男人四十一枝花了,这个年纪的男人,精神世界饱满,神经早已进化成霸王花了。
李治一脸唏嘘和释怀。
钱不丰则很平静,眯着眼笑着,如果自己能有个儿子,也这么大了吧。
李治感慨道:“我说老钱,朕啥时候有你这境界,金刚无敌了。”
钱不丰翻白眼,神色语气颇为古怪的道:“陛下也想绝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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