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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五级巅峰妖兽皮糙肉厚,防御强大,没那么容易死,不过也难以撑住林霄连续三眼!
“不错,烈阳瞳火剑,很有前途,如果是大成阶段,嘿嘿,简直难以想象威力会怎么样?
炼化了这么多妖兽晶核,赤练血丹,还有中品灵石,境界终于有一点要松动了,再潜伏几个城市,晋级三星剑君问题不大。”
林霄很兴奋。
“想一想不久前,我还是重伤失忆,差点成了植物人,成了傻子,阴长阳错之下,激发了残剑中的圣者意志,得以打通第四条绝脉。
现在,更是二星剑君,本来为修炼资源发愁,哈哈,如今,遍地都是资源。
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
生活就是这样怪!
难道我真是有大气运加身?
运去金成铁,时来铁似金!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看来我的大气运,要持续很久了。”
林霄身穿黑色的魔教服饰,混在魔教徒逃亡大部队中,越想越高兴,忍不住哼起小曲来,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
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名和利啊什么东西,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笑看红尘人不老,
把酒当歌趁今朝,
我得意的笑,
又得意的笑,
求得一生乐逍遥。”
林霄十分得意,忘记了现在逃亡的身份,唱到高兴处,还拿出储物戒指中的一坛烈焰焚情酒,边喝边跑。
没办法,热血少年,自由天性,
就是这样任性!
想喝就喝,想唱就唱,想杀就杀,想抢就抢,
天是王大,我是王二,爱谁谁,
一剑傲天下,
一剑走天涯!
风霜雪雨搏激流!
少年壮志终须酒,
少年壮志不言愁!
剑酒趁年少,
饮不尽的英雄酒,斩不尽的恶人头。
林霄唱着唱着,只觉得心中快活逍遥,简直如神仙一般。
“你这魔教兄弟,疯了,真是疯了,应该喝血补充体力,却喝酒,哎,快跑吧,再不跑,后面妖兽撵上就没命了。”
“别劝了,恐怕这位魔教兄弟,是被吓破胆了,自知道体力不支,唱首歌,喝口酒,准备上路呢。”
“不要放弃啊,我魔教必将发扬光大,之前城主传讯玉佩已经现实,命令南部各城教徒,火速前往要塞金钟城。
那是通往北方的最坚固城市,骷髅大王在那里,集合重病,准备将兽潮,在城下一网打尽。”
“是啊,快跑,跑到金钟城,就有希望,到时候,所有妖兽全被杀死,我等有了大量鲜血,必然能够神功大增。
这位兄弟,你要是撑不住了,就自杀吧,贡献出你的鲜血给我们喝,让我们跑的更快些,
很多其他的魔教兄弟,都是这样做的,
我们定然不会忘了你为魔教复兴,做出的最后贡献。”
旁边的魔教徒,一边跑,一边议论纷纷,有些人还认为林霄气力耗尽,动员他献出鲜血,为魔教做出最后的贡献。
“不用了,我已经为魔教,做出很大的贡献了。”
林霄一边跑,一边说道。
当然,辟邪妖羊已经被收入须弥戒指内,否则目标太大。
“隆隆隆!”
后面一大波妖兽群,已经撵上来了。
林霄等人,不得不加快了脚步,也有大量的魔教徒,体力不支,被兽潮撵上,化为一堆骸骨。
这波兽潮,非常强大,似洪水泛滥狂奔着。
妖兽数量,足有百万之巨,遮天蔽日一般。
“完了,完了,这下惨了。我命休矣。”
“血魔在上,保佑我们吧,死后,生生世世再做魔教徒。”
“让我们再喊一次魔教的口号,焚我血魂,熊熊魔火,供我血魔,永恒极乐。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千劫百难,血月大兴。”
许多魔教徒,眼里露出了绝望的神采,准备留下来和妖兽拼命。
“魔族子弟们,不必担心,速速退往金钟城,那里,将是所有妖兽的坟墓。”
冷哼声从云端传来,一个高大的身躯,从云端俯冲下来,声音却非常奸细,听起来似乎是个大姑娘。
林霄抬头,吓了一大跳。
历经多少次生死搏杀,他的心理素质,已经强悍到非常变态,就算千刀万剑在眼前,也不会害怕,甚至不会眨一眨眼睛。
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畏惧。
不过这一次,他真的有点吓坏了。
一个如花似玉,相貌娇美,身穿粉色长裙的美女,从云端飘荡下来,四周飘荡着淡淡的红色血雾,隐隐传来一缕清香。
看面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五官端正,身材窈窕,亭亭玉立,是个美人胚子。
按理说,这样的美女,谁看了都心生欢喜,怎么会心生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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