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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学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如实答道,“还没念过一本。”

“哦……那会写什么字?”

只写过一二三的沈来宝再次老实答道,“一二三。”

意料之中,却还是让方先生头疼,“那你今后努力念书写字吧。”

沈来宝今年十岁,而稚童一般六岁念书,家里富裕些的,三四岁就请了先生到家中授课,所以别说简单的字,就算是写两句不太工整的诗句对子,也是大有人在。

方先生所教的学生已满员,沈来宝个头又不矮,便将他安排在最后一位。

上午学了珠算和国学,沈来宝听倒是能听懂,但就是不会写字。所幸这时没有黑板,先生只是嘴上说重点,让他们自己记,自己圈画,而不写。

沈来宝只能拼记忆了,当务之急果然是认字。

午时用饭,他随同旁人一起到了膳食堂用饭。进去时瞧见门外枇杷树下栓了条狗,便想起自己要养狗的事。见无人投喂,就将骨头留下,出去时将骨头喂了狗。

用过饭,他回到课堂上,还没走到自己桌前,就看见放置在桌面上的水壶被打翻了,里面的茶水洒满桌子,连书都被打湿。

那水壶虽是竹筒所制,但封口严实,他拔掉塞子还得费一番力气。

书院午饭同享,但茶水自带,沈夫人就给他准备了这个。没想到这会竟然被打翻桌上,水还嗒嗒嗒地顺着桌面往下淌落。

他看了一眼四周,视线刚刚扫过,就有几人冲他轻蔑笑着,一脸挑衅。

他沉下气来,先救书要紧,而且现在没有证据,无故询问,对方反而会诬陷自己。

谁让他长久以来的形象就是傻子呢,只怕都会觉得是他没事找事吧。

也是奇怪,傻子又不是疯子,可这两者好像被定义成一个词了。

沈来宝上前把水泊中的书抱走,径直往外面走去,路过那几人面前时,微微顿步。因那几人是坐着,他眼睑低垂,就将几人收入眼底。

一人见他如此,笑得更欢,以为他要闹事。谁想不过轻瞥一眼,他就走了。等他回想方才的眼神,总觉得受到了侮辱,脸顿时一沉,“那个傻子刚才是什么意思?”

旁人说道,“吓傻了吧。”

那人想了想,好像不对,可总不能是在瞪自己。但那傻子不敢惹怒自己,倒是真的。他往门口瞧了一眼,“方先生也傻了吧,竟然收这种人来,也不怕教不好,辱没了他的名声。”

沈来宝没有听见这些话,也不想听。午后可以歇半个时辰,现在还有一半时间。他抱着书走到日照明媚的地方,将书放到园中长凳上晾晒。

书为纸质,被水洗礼一番,里头都沾在了一起,轻轻一拨都有被撕裂的危险。他皱眉松手,等着它晒干一些,再分页吧,不过到时候整本书肯定也是皱巴巴的了。

“淋湿你书的人叫柴启,我看见了。”

朗朗女声传来,沈来宝偏头看去,只见是个十一二岁的姑娘。她模样清秀,目光有坚定傲气。不等他问,她就走到他前头,说道,“我坐在你前面,吃完午饭柴启他们就回来了,亲眼看见他们将你的书淋湿。”

人生处处有正义啊。沈来宝暗暗感慨一句,“谢谢。”

她点点头,末了又道,“我叫秦琴。”

沈来宝又道了一声谢,想想刚才他回来不少同窗都在那,可事发后,众人眼光畏畏缩缩,好像都很惧怕那叫柴启的少年。这会见秦琴竟然跑来告诉自己,心有诧异,问道,“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秦琴负手看他,字字答道,“因为,你以前,救过我。”

从来都是被沈来宝坑的他一愣,这傻小子竟然还有英雄救美的时候,难得!

“什么时候,我……忘了。”

“一年前。”秦琴说道,“那时候我娘生病,我帮着卖烧饼,你路过那,将我的烧饼全都买走了,我才有钱请大夫救我娘。”

沈来宝:“……”

他就知道不该对那傻小子有盼想!

那烧饼八成是他自己想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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