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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消息,孙延龄简直气不打一处来:辛辛苦苦囤积半个月的粮草被抢走一半,剩下被烧了,自己的大军接下来吃什么?
不过仅仅一瞬间,孙延龄的心情又变得很好:“急什么?我们追击这么长时间,不就是要抓住这个该死的郝摇旗吗?以前是找不到他,现在他自己送上门来岂不更好?他来了多少人?”
“少将军:郝摇旗带过来的全部都是骑兵,大概三千人左右,目前正在梯次撤离谭家湖。”
孙延龄来不及披挂,冲进帐篷把自己的长枪拧出来飞身上马,这才厉声高呼:“亲兵营随我前去缠住敌人,传令全军展开合围!郝摇旗今天自己送上门来,一定要生擒活捉方泄我心头之恨。”
孙延龄的传令兵说的没错,郝摇旗的确已经杀进了辎重营。
原来,郝摇旗作为大旗手,一直在李自成身边长大。耳闻目睹之下,对于部队的关键要害之处非常清楚。
这一次奉命诱敌,而且还要逼真,郝摇旗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能够在战场上活下来的人绝对不是傻子,孙延龄也不是傻子,普通的诱敌之计肯定会被他察觉出来。
所以郝摇旗没有走大路,而是从西面的丘陵地区穿插过来,目的是能够直接攻击孙延龄的背后。这样才能彻底激怒敌人,然后展开拼命追击。
没想到误打误撞,竟然在靠近敌人的时候,不费吹灰之力歼灭了一支车队。
经过审问俘虏,郝摇旗才知道孙延龄正在进行战役准备,而且自己竟然摸到了敌人的辎重营所在地。
自己的部队最缺的就是粮食,孙延龄要想长途作战也需要粮食。既然是双方都急需的东西,那必定是最好的东西。
所以郝摇旗灵机一动,派出五百人乔装改扮混进敌人辎重营大门口,然后一声呐喊杀进大营,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流民义军最看重的东西有三个:第一个就是粮食,第二个是兵器马匹,第三个是金银珠宝。
郝摇旗当机立断,很快就分出六百人把敌营里面的马车全部搜集起来,专门运送一批粮食先走,首先解决自己五千人的吃饭问题。他自己率领两千骑兵彻底焚毁敌人的辎重,同时承担断后的任务。
孙延龄听到的大爆炸,就是郝摇旗引爆了库存的火药。至于浓烟滚滚,那就是粮草起火的征兆。
因为要给一千运粮队争取时间,所以郝摇旗不仅没有紧急撤退,而是带领两千骑兵杀向孙延龄的中军大营。
过去半年时间,郝摇旗等人一直没有发起大规模的反击作战,自然也没有回头冲击敌人的大营。
常态一旦形成,人们就会养成一种习惯,从而产生一种思维惯性。
现在突然遇到偷袭,孙延龄的部队自然措手不及,反应有些迟钝。
郝摇旗带领两千骑兵在敌人的三座大营里面横冲直闯,简直如入无人之境,顿时杀得人仰马翻。
积压了半年之久的怒火释放出来,两千人士气高涨,杀声震天,谁也无法遏制。
郝摇旗杀得兴起,顿时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只管一马当,往人多的地方杀过去。
敌营虽然也是骑兵,但是战马还在马场,军卒正在准备吃早饭,手中没有兵器。
郝摇旗马踏棍扫,所过之处就是一条血路,身后两千虎狼跟进卷杀,仿佛一把巨大的铁铲横铲而过,一切都灰飞烟灭。
孙延龄的五千大军四散奔逃,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人逃马惊,互相践踏,自然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伤亡越来越惨重。
孙延龄带领三百亲兵赶过来,眼前的凄惨景象让他气得直想吐血。
好不容易在乱军之中发现了意气风发的郝摇旗,孙延龄挥舞长枪纵马而上:“大胆狂徒,留下命来!”
孙延龄的一声断喝震动全场,郝摇旗终于清醒过来:老子是过来诱敌的,不是过来杀人的,差点儿误了大事。
“黄口小儿,你家郝爷爷在此!”
郝摇旗圈马而回,挥舞着镔铁棍迎头撞向孙延龄,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硬拼三招。
孙延龄这个主将被缠住,身后的三百亲兵顿时陷入郝摇旗两千骑兵的包围之中。
杀啊——呯呯呯——
有了孙延龄挡住疯狂的郝摇旗,战场局势终于稍稍稳定了一些,溃散到外围的敌人终于喘过一口气来,有一部分军卒找到了自己的鸟铳,然后开始了第一轮反击。
“敌人火器厉害,大家不用恋战,儿郎们随我杀出去!”
敌人第一轮鸟铳开火,顿时就有数十人被打落马下,郝摇旗一棍嗑开孙延龄的长枪,狂呼一声拨马就跑。
自己吃了这么大一个闷亏,孙延龄气得暴跳如雷,怎么可能让郝摇旗就这么扬长而去,自然是紧追不舍。
一逃一追之下,战局似乎重新回到了预定轨道,郝摇旗也觉得自己诱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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