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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着整齐的晚礼服,戴着礼服的高帽,胸前的口袋里别着一枝玫瑰,他瘦了很多,眼神也凌厉许多。

“HI,”我先打的招呼:“你也在这里?”

“嗯。”

他看着我,眼睛里像有很多话,但却什么都没说。

“你最近好吗?”他问我。

“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

“嘿,我扮的是蝙蝠侠,他扮的是基督山伯爵。”那个站在他旁边的人似乎不满赵黎没有把我介绍给他:“你扮的是什么啊?”

我裹紧了大衣的领口。

“我只是过来玩玩的,并没有扮什么。”我看着赵黎的眼睛,轻轻地说。

那个人还想再说什么,赵黎抓住了他的手臂:“我们回去吧。”

他带着那个人经过我的时候,我低声说:“我扮的是霍比特人。”

是在新西兰拍的,哈比屯里,有着青青绿草和漂亮花园的,在袋底洞里住着的,霍比特人。

再后来,赵家也开了电影公司。

涂遥成为米林之后,第二个红到国外的影帝。

再后来,渐渐有人称程可为天后,称涂遥和齐楚为天王。

SV的选秀,华天的选秀,上戏的学生,中戏的学生,各种科班的,非科班的,模特,演员,歌手,无数新鲜的面孔,无数新鲜的故事。

Vincent退休了,华天又回到尹奚手里,肖航当了医生,米林在我家附近买了房子,阿青在谈恋爱,小叶和一个男演员结了婚,又离了婚,糯糯考了第一名……

时间像手里的沙子,一点点滑下去。

我的时间那么多,常常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一睡就是一上午。

我的时间那么少,我偶尔才能看见肖航,偶尔才能去凌蓝秋的墓前打个转。那次我在金熊奖的庆功晚会上遇见齐楚,大雪天,他坐在台阶下,背上落满了雪,听见我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我怔了一下,他却别开了眼睛,站了起来,转身走开了。

程可拿到第二个影后之后,给我打了个电话。

她像是呆在很狭小的地方,她的声音很疲惫。

她说:“肖林,你在哪里?”

“我在美国。”

她说:“你来给我当经纪人好不好?你看,我又拿影后了,我可以红的……”

她说:“我好累。”

她言语颠倒,一会哭着说好疼,一会又小心翼翼地说谢谢我,她有时候叫我名字,有时候叫我大叔,她跟我哭诉,她一直在哭,说:“你来救我好不好,我会很听话,我会赚很多钱,你陪着我,不要让他们来欺负我……”

我一直安慰她,劝解她,我在纸上写字,指挥涂遥去找尹奚,查查她现在到底在哪里。

华天的人把S城翻了个底朝天,找不到她在哪,后来总算有人查出她信用卡消费记录。

等到华天的人追到H城,找到她时,她已经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了明华山下的小旅馆里。她的经纪人说,她自从拿了第一个影后,就一直陆陆续续在吸毒。

华天封锁了消息,甚至放出消息说她现在还在国外拍戏。

半周之后,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的华天才放出消息,让她成为华天众多“猝然病逝”的女星中的一个。

程可死了之后,涂遥去参加她的葬礼,我一个人回了一趟纽约。

我在那里,有一个农场。

三千英亩的,有河流和茂盛草场的,纽省最大的农场。

我骑着马,在农场上,疯跑了一下午。

天气很热,傍晚的时候,满天都是红烧云,天上的云像血一样红。

冲下一个山坡的时候,我从马上滚了下来,一直滚到山坡下的河边,满地都是红色和紫色的野花,我躺在河边,水从我手指缝间流过去,天黑下来。

万籁俱寂。

躺在这样安静的地方,四周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你会有种错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程可是从第一次拿影后之后开始吸毒的。

而我,是那个在她最低谷的时候,打了vincent的电话,让他给她提供高级定制的晚礼服,给她提供符合她鞋码的高跟鞋,给她介绍杂志拍硬照的人。

她知道。

所以她让我救她。她那样哀求我,痛哭着,求我把她从这无边无际的痛苦里救出来。

而我没有。

我只是,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拉了她一把,把她推到这个糜烂奢华的舞台上,让她继续踩在刀尖上跳舞,让她活在无尽的黑暗中。

我总以为,我可以帮助别人,我可以拯救别人,我总以为,我帮他们一把,是为他们好,就像我把charlie介绍给尹奚,就像我把程可介绍给vincent,就像我买下这个庄园,求关永平用齐楚当主角,让他带资进组,再给他写了那个聂行秋的剧本。

我照顾肖航,我跟凌蓝秋说,你有资格拥有纯粹的爱情,我们最终都可以幸福圆满,这娱乐圈并不是那么坏的地方。

但是我错了。

我错得离谱。

我躺在黑暗里,天上满天的星星,红尘众生,满天神佛,我们不过是人海中最普通的一个,十年百年之后,一切都将过去,错了的,对了的,都是一辈子。

一辈子,又有多长呢。

哪有那样圆满的故事,哪有这样圆满的结局。

所谓的圆满,应该停在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的时候,停在那个雪天,我和齐楚都还没来得及喜欢上对方的时候。

那时候,凌蓝秋还没死,程可还没从学校毕业,赵黎还没有那么喜欢我,肖航还是很听话的孩子。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们都不能放手,因为一放手,就会被时间的洪流冲开,互相在对方的生命里死去。

那天,我陪着齐楚唱完晚场,最后一班公交车刚刚驶离站牌,我们提着他的吉他和我的笔记本,在雪天里,追着公交车跑,街道两边灯光昏黄,雪花毫不辟易地落下来,最后我们都跌倒在雪地里,笑得喘不过气来。

也是在那天,我和他一起在雪地里大笑,看着他的眼睛,我想:我怎么会不喜欢这个人呢,我会喜欢他一辈子,用尽所有方法,都要陪在他身边。不管发生什么事,都绝不要放弃他。我要这辈子都陪在这个人的身边,因为只要看着他笑得像个孩子,我就这样开心。

那时的我们,还有无数的未来,还有无数个七年,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在廉价的出租房里醒来,可以看着他练琴,和他聊着天,可以陪着他去演出,等到我们追上回家的十二点的公车,就又是新的一天。

然而。

最后我们都败给了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明恋到这里,就是真的完结了。

凌蓝秋家的渣男,肉,还有赵黎和其他一些七七八八的,都会放到番外里。

嗯,明恋太费心力了,我要回去写温馨文了。

实体书很快就会有消息的,因为海报早就做好了。要买的好好攒钱吧。

改天再写后记,今天写太多字了。

其实明恋真的是很认真在写,就比如昨天那样喝茶的点,几乎每章都会有,不算伏笔,只是写的时候花了一点心思而已。

就好像我在第一章里面,齐楚问肖林景莫延的生日,是因为肖林要选在景莫延生日的时候辞职。就好像大叔其实早就见过尹奚取掉眼镜的样子。

但是写着写着,就发现太过现实,所以没办法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

不说了,吃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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