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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给莎莎家打了电话,莎莎在家看电视呢,我就约她下午一起逛街见个面。下午在约定的地方见了面,莎莎要我陪她去逛书店,说是要买参考书。我真心很佩服莎莎,还看参考书,我这个暑假连一点点课本作业都没看,老妈问了我好几次,我就告诉老妈说高中没有作业。老妈也拿我没办法,老爸也没事就念叨我,说:看看这孩子,天天不在家,这学转的和没转一样,都玩疯了。老妈老爸怎么念叨我,我就当什么没听见,还是该干嘛干嘛。莎莎可不一样,英语辅导班,图书馆自习,要么就看和学习有关的书,反正和初中完全变了个人。
我俩去了新华书店,莎莎就在高中参考书那开始挑了起来,关于学习我和莎莎基本没什么共同语言。但是莎莎的意思好像是让我认真学习,争取有机会和她一起去出国留学。当然我是不抱有任何希望的,我也不喜欢出国。第一家里没条件,第二,我不喜欢西方女性,我从来不觉得欧美白人长得好看,只能说个别的还不错,但是整体上和我们黄种人还是有差距的。莎莎的体型正在往欧美的方向发展,都说胖人的脾气好,但是我感觉莎莎的脾气真的没以前好了,虽然对我从来没凶过,但是就是感觉我有点怕她。
和莎莎在一起,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快乐,虽然对话都是笑着对话,但是我都是在干笑,虽然这样,但是我问我自己爱不爱莎莎呢,我感觉我还是爱她的,只是没有那种强烈的感觉,我定义为弱爱,可有可无的爱情。莎莎对我的感觉呢,我能感觉明显的变淡,但是偶尔又会很强烈,电话里偶尔会撒娇,这种撒娇,我们这的方言叫来噻,来是三声调的。但是大部分时间莎莎在我面前都会显得很成熟,不是烟疤女的社会气息,而是对未来的打算,和人生计划的成熟感,说白了,这才是正经精神。
莎莎挑了一会参考书,才买了一本关于写作文的。挑完了参考书,我俩又去了老地方,书店卖cd的地方。来书店不看cd,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都好久没有买cd了,莎莎倒是听了不少新歌和好歌。莎莎极力推荐给我买孙燕姿的专辑,孙燕姿的歌我只听过一首,就是那首《天黑黑》,其他的我还真没什么印象。于是莎莎就给我买了孙燕姿的最新专辑《风筝》。从我开始听流行歌曲的时候,我就很喜欢女歌手的歌,到现在也是如此。送莎莎回家的路上,莎莎就跟我商量,想把这张cd拿回家听,把家里的孙燕姿上张专辑给我听。我就答应了,莎莎那时已经成了孙燕姿的歌迷,送莎莎到家,我拿了《我要的幸福》这张专辑就回家了。晚上回家,就在床上躺着听cd,我发现孙燕姿的这张专辑实在太好听了,可以说首首经典啊,我听了第一遍就喜欢上了孙燕姿。
孙燕姿也成了我和莎莎之间恢复爱情的桥梁,自从我喜欢上了孙燕姿后,和莎莎也有了共同话题,给莎莎打电话时,莎莎都会给我唱孙燕姿的歌。莎莎唱歌也很好听,如果说小太妹属于摇滚型,韩晓雪属于甜美型,那莎莎就是普通型。普通型,是什么呢,就是普通型。那个年代的恋爱,小情侣之间在电话里唱歌,是件很甜美的事。不像现在的年轻人在yy里天天唱歌,感觉完全不一样。我最喜欢听莎莎给我唱《开始懂了》还有《相信》和《害怕》。尤其是《相信》这首歌,让我着迷了好一阵。孙燕姿也是继范晓萱后,成了我最喜欢的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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