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一章 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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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白色的深衣像是书生的打扮,琉王取下玉冠,取了簪子直接把头发在脑后束起来,换了个发型瞬间成了翩翩公子。琉王出来时,信雅刚好把东西收拾好,尽管不太承认,琉王的这身打扮确实让信雅感到眼前一亮,比起朝服压抑的深色,他更适合素静的衣袍。
“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恩,我穿成这样可比三哥好看?”琉王拿折扇挑起信雅的下巴,看到她眼中的微光,琉王脸心尖一颤,放开信雅。看惯了她浓妆艳抹,华服金钗的形象,今日粉黛未施的她看起来反而更加勾人心魄,到脚踝处的襦裙每走一步裙摆都摇曳着裙摆。
信雅嘟起嘴别过头去,鄙夷的撇了睿王一眼。“睿哥哥的俊美无人能及,虽说吧,你不是丑的令人侧目,好在看的过去就是,哈哈,听闻城中有一条小巷,民间的玩意儿多的很,娘娘似乎很想念民间,我们正好可以借此机会给娘娘买些好玩的小玩意儿。”
信雅哪里是想着给刘贵人买东西,来桐蔺国那么长时间,因为没人陪自己出宫游玩,京城中许多地方是她没有去过的,尤其是那条“传闻已久”的小巷,在信雅的心中具有神奇的神秘色彩。出过宫的宫人都会趁机在宫中游玩一番,那条小巷是宫人们最常提到的。
他们都说,想要在一天的时间里看尽京城中民间好玩的技艺手工,那条小巷就是最好的选择。宫中的宫人没有信雅那么清闲,每日都有空闲可以在皇宫里到处跑。这里不是临安国,虽说只要她开口,皇帝不会太过苛刻,会答应她的请求,可是要求的多了,自然觉得不好意思。
琉王今日生辰,既然没人陪他过生辰,为何不抓住这次机会,痛痛快快的玩上一回。有个人陪自己不说,还不用拉下脸来求人家,何乐而不为。信雅跑出去不忘回头对脸快黑成碳的琉王做了个鬼脸,把琉王气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丑的令人侧目?哈哈!桐蔺国的人谁不知琉王,睿王,云若初,董诺奇并列桐蔺国四大公子,其中以云若初的容貌最为突出,董诺奇年少有为,睿王的沉稳冷静,琉王的睿智,他的名号算是妇孺皆知,信雅竟说他只是看的过去!这个女人,真是存心想气死他不成!
“信雅!你有本事别跑!”两人神经质大发,你追我赶的绕着绸庄跑了半天街,而后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离开绸庄时门没来得及关上,才狂奔回绸庄把门给锁了,好在正午经过那里的人不多,没有人进入绸庄,不然里面的东西偷走了,随便哪样都价值上百两。
那条小巷人们称为千丝巷,那个地方靠近平民窟,位于城西,那里的人们过的穷苦,但是他们都活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条街之所以被称为千丝巷,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小巷交错相通,小巷的道路不宽,站在高处远远看出,就像是千万条丝线缠绕在一起,故而称为千丝巷。
在那里,民间的工艺全部集中在千丝巷,竹蜻蜓,糖人,缝针,油纸伞,应有尽有,让人眼花缭乱。千丝巷做出来的东西都是人们精心做出来的,做的也许没有外面卖的那么精美,胜在做的认真,手艺别具一格,带着他们独特民族风情。就拿油纸伞来说,上面的画特殊奇艺,很是有趣。
因为街道不宽,卖东西的摊子只摆在一侧,从这条街连到另外一条街,让人目不暇接。千丝巷里人来人往,有些可以看出是贵族子弟,有些则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大家擦肩而过,看似互不相干,却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信雅沉浸在这种温暖中,流连忘返。
信雅恨不得把巷子里所有的东西都买下来,可是她都只是看看,并没有买,这让琉王有所不解,女子来到这里,按理来说是恨不得把小巷里所有的东西都带回去,可是她都是拿起来看看,分明喜欢的紧,最后却又把东西放了回去。
结果信雅什么都没有买,反而是琉王看见几样东西,是从前母亲在他面前提过的,觉得母亲会喜欢,就把它们买了下来,又凭着自己的感觉买了些做工独特的玩意儿。信雅在人群中穿梭着,琉王勉强跟着她的步伐,最后在一个卖拨浪鼓的摊前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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