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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蓦无话可说。周围的同学越挤越多,她不得不一点点靠近兰在黎,以免自己被撞到。
“我们出去吃吧。”兰在黎看出周蓦浑身的不自在,他此时很是反感自己走哪都招风的形象。这些女孩子,都没事可干么?周蓦还没反应过来,兰在黎就牵起她的手,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喂!我不去。中午还要休息呢。”周蓦在人少的花坛下站住,使劲往外*抽*自己的手。这是一什么人啊,本姑娘的手是谁都可以牵的么?
“不怕,一会我开车送你回来。就半小时,怎么样?”兰在黎握紧周蓦的手,没有丝毫要松开的意思。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和异性牵手,感觉很是享受。只因为手的那一端是你,末末。牵了后,就再也不想放开。
“半小时?来回兼用餐?我不想得阑尾炎啊,大叔。”周蓦彻底火了。妈妈的,就算是在食堂用餐,每次我也都是细嚼慢咽。吃饭太马虎,怎对得起我的胃?看这架势,这位大爷是不会在学校附近随便找一个扑街的餐馆,而那些高档的餐厅有快餐么?
“大叔?”兰在黎不可置信地扶额,这丫头简直欠扁。“要得你早就得了。放心吧,我时间观念很强的,说半小时就半小时。”
正在争执不下,周蓦拿在手里的手机又亮了,刘科逸来电。周蓦正要接,兰在黎一把将手机拿过去,直接关了机,然后将手机很自然地揣进自己裤兜里。
“……”周蓦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个成熟魅惑的男人做的这一连串幼稚没礼貌的动作,简直要疯了。“你把手机还我。”真是邪恶啊。装在上衣口袋,我还可以自己掏。妈妈说了,男人的裤兜是仅次于头的第二危险区。
“就一顿饭,磨磨唧唧干什么,五分钟过去了吧。”兰在黎好笑地看着周蓦用无比哀怨的小眼神盯着自己的裤兜,语气却是威严起来。不听话的丫头,还从没人敢三番五次地忤逆他。你以为我很闲么?
“手机先还我。”周蓦气极,谁稀罕你这一顿饭?下午满满的课啊老大,中午不休息会死人的。“送你一部新的吧。现在还用诺基亚,刘科逸就没给你换一部?”兰在黎薄削的嘴角噙着一抹闲凉地淡笑。那小子家底可是很丰厚的,竟然连一部手机也不舍得给末末买,就是这样爱她的么?以兰在黎的商人角度来看,爱一个人,首先就要在物质上极大地满足她。没有那个能力也就算了,既然有这个基础,你不能让她享受到最好的生活,怎么能是爱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纯粹是自欺欺人。
“关他什么事?”周蓦有些跟不上这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家伙的思维。她的手心出了汗,兰在黎你还能再无耻些么?仗着手大力气大人高马大,还牵手上瘾了。天啊,要是被同学看见,她又要成为话题女王了。这手机是我攒了几个月的稿费花了一千三百两银子买的,意义重大,哪能是刘科逸换得起的。
周蓦有这点不好,就是对付不了兰在黎这样气场强大且厚颜无耻的人。纵使她心里已经将他千刀万剐、五马分尸,明面上除了不断的无谓挣扎外,连小脸黑的程度都做的不到位。说白些,就是她反应太慢,现在还在思考着兰在黎为什么这样做,而不是立即马上想办法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所以说,麦熙华总是叹她傻得可怕。
“不关他的事。你们不熟,我们很熟,我给你换。”兰在黎直接忽略周蓦的花拳绣腿,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方叠的整整齐齐的灰白色手帕,将周蓦的小手摊开,要帮她擦手心的汗。
“大叔,你谁呀?”暗松一口气的周蓦趁机像只兔子一样敏捷向后跳开,不料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险些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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