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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在舒适环境下长大的现代人,穿越成草原上一个茹毛饮血、衣不遮体的狼孩儿,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所处何年何月、何国何乡。想要回到人类怀抱,却又被人看成是身怀诅咒的不详之子,几次三番拒之门外……
对于他来说,这一切的一切,可谓是倒霉到了极点。
不过,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在居于低谷之时,反而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到别样的天空。来到草原数年之后,他不仅已经可以熟练的用狼语和狼群交谈,而且还发现自己的身体产生了悄然的变化。
首先是听力,现在他的耳朵竟然像狼一般的敏锐。他站在草原之上,尽管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和潺潺的水流声,但仍能把几十米外草丛里的秋虫鸣叫的声音听的一清二楚。
其次是嗅觉,每一匹狼的体味,每一个猎物的气息,每一片花瓣的芳香,他都可以分辨的明明白白。即便是闭上眼睛,也可以丝毫无误的辨识周围的环境,察觉伺伏的危机。
这两项也就罢了,最让邢天惊喜的是,他的躯体也与以前迥然而异。如今的他仿佛获得了狼的体魄,身体矫健,步伐灵动,大脑和肌肉之间像是有电路贯通,每一个举动都可以施展的像狼一般迅捷和灵敏。
看来老天爷还没想把他赶尽杀绝,把他丢到深坑里的同时,又给他丢了一个馒头果腹,让他不至于一上来就饿死,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
咕噜噜……
肚子里一阵响,邢天倒真觉得饿了,就从腰间的兽皮裙里掏出了一块儿烂木头来,端正的摆在了地上。这木头上开着一个寸许大的小槽,里面满满的塞着枯黄的杂草。
他从黄羊身上拔出了那根尖木棍儿,抵在槽子里的枯草上,双手合拢,前后不住的搓揉。木棍儿的尖端在枯草上来回的摩擦旋转,不一会儿冒出了几缕青烟,邢天低头吹一口气,枯草立时呼呼的燃烧起来。
“这钻木取火的法子果然管用。”邢天心里窃喜,就提起带着火苗的枯草,引着了旁边干燥的灌木丛,又用石刃割了一块儿粗壮的羊腿,用木棍儿穿起,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狼群最怕火,见他生起了一堆篝火,吓得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叼着黄羊肉躲得老远,不敢靠近半步。
几年前的某日,邢天第一次用这钻木取火的方法点起了篝火,从此再也不用吃生肉了。狼群见从小喝狼奶长大的他突然像人类一样玩弄起了火来,都对他又是敬佩,又是畏服,连狼王都主动让位,宣布臣服于他。
现在的他,不但拥有了狼的嗅觉,狼的听力,以及狼的体魄,而且还成了狼群的首领。他正是靠着这些本事,才指挥着狼群完成一次次的狩猎追袭战,每次都是收获颇丰,让狼群再也不用担忧填饱肚子的问题。
可以说,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狼之子。
羊腿烤熟了,邢天扑灭了篝火,余烬中腾起了一阵袅袅的青烟,斜着飘到了天上。虽然羊腿没有食盐和孜然调味,但吃入口中也是腻滑香润,比吃血淋淋的生肉好的多。
正在享受这久违的美味,突然间,一阵銮铃声远远的响起,饶是隔着数百米远,也清晰的传入了邢天的耳中。他机警的察觉,豁然站起身来,昂首望着天的尽头。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紧接着,一串百灵鸟般的歌声从远处飘了过来,唱的是一首《敕勒川》的北朝民歌。
这歌声划破了草原寂静的空气,清晰的钻入了邢天的耳窝,像是醍醐灌顶,如沐清泉,让他浑身的寒毛都倒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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