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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所有财产都被没收了,房子,车子,爸爸被判入狱五年。

而何寻要面对的,却远远不是一个十五岁,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孩所能承受的。她彻底沦为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N市那幢和爸爸一起住了七八年的别墅,从此将身无分文,无家可归。

而且,所有认识她的人都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不管是廉价的同情还是别有用心的幸灾乐祸,她都觉得像是无数根刺在扎向她的后背,扎进她的心里。

还常常有爸爸手底下工程队的民工,在门口狂吼着要吐出他们拼死拼活挣得的血汗钱。

最可怕的是,那个死去的年轻技术人员的母亲有一次突然冲到她家门口,抱着儿子的照片在她家门前烧纸钱,边烧边哭骂,还扬言要放火烧了她家的房子,直到浑身抽搐昏死过去。

如果没有别墅区的保安,她可能早就被爸爸亏欠的那些人生吞活剥了。她死死地躲在屋子里,抠着墙壁,觉得墙角在一块一块地崩塌,顷刻间就要把她活埋。

用爸爸给自己的最后一笔零花钱撑了几天,在离开家的前一晚,她在冰冷的地上坐了一夜,哭到眼泪都流不出来,整个别墅的灯全部亮着,可她觉得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第二天一早她拎着一个沉重的大箱子,捏着一张火车票,准备前往几百公里以外的S市,在那个叫锦亭的江南小镇,有她唯一的亲人,她的外公。

她关上别墅的大门,回头留恋地看看门口的大院子,爸爸种的一簇栀子花颤颤地盛开着,香得让人恍惚。

院子外停着一辆气派的黑色轿车,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叫住她:“小寻啊,还认识我吗?”

因为突然的打击,她的反应更加迟钝,怔怔端详了一会儿才吐出来几个字:“你是——方伯伯?”

方牧原歉意地走上来:“小寻啊,我出国考察了几个月,回来才知道你爸爸的事,孩子,你受苦了啊!”

何寻忍住眼泪:“谢谢方伯伯。”

其实她和方牧原并没有见过几次,也就是她小时候,爸爸参加老友聚会,正好家里保姆有事不在,就带着她一块儿去了,她慢慢长大,大人的应酬就再也没有搀和过。

方牧原走的是仕途,刚到中年已经在省交通厅任要职,何寻看得出爸爸的老友聚会上,大家都挺捧着方牧原的,大概是因为他当时身居高位,对大家的事业多少都有点扶持的原因。

方牧原人倒是很爽朗平和,还常常羡慕地看着何寻:“看,女孩子多斯文,又和爸爸亲,我家的臭小子啊,一天到晚就知道玩个车,叫他出来跟爸爸的朋友会会面,你知道他怎么说?忙着呢,没这闲工夫!你说气人不气人?”

桌上其他人总会立刻反驳:“听说你家公子可是文理科音体美全才,将来铁定是剑桥哈佛的料啊,你说有那功夫人家早研究相对论去了,来跟我们这帮没出息的老头搅和什么劲儿啊!”

这个时候何寻假装吃菜,耳朵总会偷偷竖起来,因为她知道方伯伯讲到的臭小子,就是她那天在婚礼遇到的,那个趾高气昂骑着山地车,又和她一起温文尔雅地捧着婚纱的男孩。

这么多年,她没有再见过方湛乔,他的影子,也已经淡得像是褪色的铅笔画,只剩下一个模糊的黑白的轮廓,但是,却从来没有消失过。

方牧原有些惊奇地看着她:“小寻,这是要去哪里?”

因为方湛乔的缘故,她对方牧原有种自然而然的亲切感,可是时候差不多了,她只能三言两语交代:“方伯伯,我要去S市,外公那里。”

“你外公?你一个人要去S市?没人来接你?”

“嗯,我外公在S市的锦亭镇,他腿脚不太方便。”

方牧原皱皱眉:“那你念书怎么办?我听说你考上了N市实验中学了?”

何寻咬着嘴唇沉默,她初一初二的成绩都一般,初三发了疯一样的用功,终于考上了这所全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重点高中,可是现在只能放弃了。

真的是不甘心的,可是连可以栖身的地方都没有了,她怎么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

这是她最不想提的事,可还是尽量平静地告诉了方牧原:“外公说,先在锦亭的高中借读,以后的事情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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