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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阳到瓮安花了三个小时,曾经的瓮安是一个小县城,秦村坐落在离县城五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小时候阿叔将我寄养在秦奶奶家,遇到赶集时随秦奶奶的儿子秦大叔来过一次,那个时候秦村穷,没有通车,天不亮我就爬起来跟在秦大叔身后随大部队走了四个小时的山路来到城里。
秦大叔受秦奶奶所托,将自家母鸡下的鸡蛋往市集上一放,那些城里的阿姨奶奶们上前就是一抢而空,我蹲在秦大叔身边看着城里人穿的新衣服,看着城里的小姑娘头上戴了好看的发夹,在想我什么时候也能自己赚钱了买一个。
秦大叔卖完鸡蛋后带我四处转了转,第一次进城,我将所有喜欢的东西尽收眼底,路过卖小饰品的摊位上,看着红发夹发呆……
那天晚上随秦村出来赶集的婶婶们一同又走了回去,夜里秦大叔将一个红色的发夹放在我手里,我兴奋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着,是秦大叔将卖了鸡蛋的钱给我买了一个发夹。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再也不怪秦大叔当初将我捉来换钱的鱼给炸了吃,更欢喜的和儿时的小伙伴大柱一起抓鱼,专门留给秦大叔。
那还是儿时的记忆!
和阿叔下了车,十年不见,瓮安的县城早已变了样子,虽然不是很繁华,好歹也有了个二十一世纪城里的样子。
我指着路边那处新建房屋的工地说,“阿叔,你瞧那,以前和秦大叔来的时候逛过,那个时候还是一处小院落,现在都开始种房子了。”
说完我嘻嘻的笑,不知道是为了自己曾经来过而自豪,还是说作为曾经的瓮安人而感到自豪。
阿叔并没有理会我,朝前方走去。
路过一处小学门口,当年的记忆油然而生,我都记得,曾经在哪里秦大叔给我买过一碗油炸的土豆,第一次吃了这么好吃的东西,后来去了上海,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的味道。
左瞧又瞧,在阿叔身前挡了又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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