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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棒?”
闪光的弗莱士目光一闪,正常人不应该高喊砍死对方?
而且,致使性感囚犯昏迷的伤势貌似就是类似棍棒的钝器伤害。
“你一定不知道大圣……按照你们英雄协会的说法,大圣应该是一只猴类怪人,嗯,《大圣传》里面是如此称呼大圣——龙以上灾害怪人,为什么升不到神级?大约是最后输给king,真是让人不甘心,明明大圣更有魅力,为何会输给king?闪光,你说为何?”
“大圣愿以不死之身,换取大闹一场的刹那璀璨光华,如划落的陨石震惊世人,不屈于天注定的命运,大胆地伸手触摸那逍遥快活的自在,誓要一棒打碎拘禁他的枷锁,不准天管他,也不准地也管他,更是不准英雄管他,因为他是……齐天大圣!!”
“所以,真正的结局应该是大圣一棒打死king,威震天下,令所有人望而生畏!”
“嗯?”
闪光的弗莱士心头一紧,莱德暴露的这种思想是典型崇拜怪人的危险念头,手持棍棒的猴类怪人?与童帝等人推测袭击性感囚犯的凶手一模一样。
他蓦然回头,目光凌厉地射向莱德,瞳孔一缩,只见桌子后面,莱德的模样早已大变,头戴凤翎紫金冠,身披锁子黄金甲,足踏藕丝步云靴,手持一支金箍棒。
“你这装扮?”
闪光的弗莱士狐疑地盯着打扮怪异的莱德。
“大圣的经历应该让更多人看到、听到,更应该让更多的人崇拜大圣……”
莱德呢喃着,样貌悄然发生变化,一簇簇毛发从他的皮肤冒出,面部也逐渐变得尖嘴猴腮,
“怪人?”
“嘿,实话告诉你,曾经我只是猴类动物爱好者,因为逐渐痴迷过度而变异成怪人,成为怪人后,害怕遭遇你们英雄,所以藏身在果园的猴群当中,终日与猴子们为伴,日子也过的逍遥自在,不过,自从接触到大圣之后,一切都变了。”莱德狂热道:“作为怪人,就应该如同大圣一般顶天立地,视天下英雄为粪土,手持金箍棒,棒打天下,做到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地步。”
说话的功夫,他渐渐没有了人样,而是十足十的猴头模样,尖嘴猴腮,浑身毛发。
“是你?”
闪光的弗莱士蹭一下拔出长刀,凝视着莱德,“莱德,没想到,你就是那个隐藏起来的怪人凶手。”
“莱德?谁?”莱德一脚踏在桌子上,金箍棒往肩上一抗,嬉笑道:“老孙是齐天大圣!”
“哼,因为痴迷一个虚拟人物,而变异成怪人?”
闪光的弗莱士轻吁一口气,“太过入戏了!愚蠢!”
“愚蠢?小东西,小瞧俺老孙?“
莱德一把抓起桌子上的柠檬D酸咕噜咕噜喝下去。
“吼~爽!”
他一下子扔掉柠檬D酸空瓶子,抹了抹嘴角,朝闪光的弗莱士呲了呲牙,“那么……按老孙的传奇之路从你开始!”
他倏地撮起金箍棒,怪叫一声,纵身一跃,高举金箍棒,向闪光的弗莱士重重砸下!
轰!
一道如雷鸣的巨大爆炸声骤然响起,一道强劲的气浪横扫而出,旅社在刹那间分崩离析,成为一块块碎片倒下。
狂风扫过,尘埃飞扬,再回头,旅社已然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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