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只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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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两个优质的男人站在你的面前,在为了你争吵的时候,本来应该感觉到很美妙。
但是那两道灼热的目光都刺在身上……
这种感觉让她哆嗦了一下,邓乐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句老实话,你们在说什么,我听不太懂。”
宋御景深深的看了一眼邓乐,想走上前去,摸一摸邓乐的脸颊的时候,冷锐在旁边狠狠的咳嗽了一声。
这是在提醒邓乐,不要忘了自己定下的约定。
在未完全履行完他们的婚约之前,邓乐不可以跟别的男性有过多的身体接触。
尤其是那些对邓乐觊觎很久的男性。
邓乐叹了口气,有些幽怨的抬起头来,往后轻微的退了一步。
“乐乐……你不是说你不会再害怕我的吗?”,宋御景的喉结轻微的蠕动了一下,伸在半空之中的手摸到的只有空气。
宋御景垂下了自己的脑袋,用着哀求的目光看向了邓乐。
那一刻,宋御景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即使在所有人的面前挺起了自己的腰杆。
你总会为了一个人微微的弯下腰来。
“御景,给我一年的时间好吗?”,邓乐叹了口气,每次宋御景做出这幅表情的时候,邓乐就根本没有办法不去理会他。
冷锐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神色变得有些僵硬,他想要制止这个话题,“我们要走了,邓乐,跟上。”
邓乐哦了一声,离开的时候一只手拎着小皮包,另一只手随意的撩了一下头发。
要知道一个女孩子做这样的动作,本身就很吸引男人的注意,尤其是邓乐这种漂亮的女孩子,做这样的动作的时候异常的性感。
邓乐冲着宋御景眨了眨眼睛,弯起嘴角,伸出手来在冷锐的面前,冲着宋御景做了个飞吻。
“我先走啦。”
邓乐走的时候,脚步很轻,但是依旧能听到高跟鞋踩在地上的时候,轻微的作响。
宋御景就这么站在邓乐的身后,伸出手来捂住了自己的心脏。
半饷过后,江参从暗处走了出来,伸出手来搭在了宋御景的肩膀上,“兄弟,你怎么了?”
宋御景半饷将手放了下来,“不,没什么大事。”
只是心脏忽然就不听自己的使唤了,跳的速度太快,快到让他根本没有办法控制罢了。
江参看着宋御景离开的背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是他故意留下的一点胡茬,因为这样显得帅气一些。
有点意思。
他这个刚认回宋家的表弟,被机场那个女人似乎抓在手心里。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江参见到了那个将冷总和自家那个凶狠的表弟都拿捏在手心的女人。
邓乐穿着专业的骑马服,将一头长发随意的用了一根黑色的皮筋绑在了身后。
朱红的嘴唇微微的轻启,伸出的手放在那匹有名的小雪白马上的时候,从远处看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楚那个是手,哪个是马的皮毛。
在江参眼里优美的场景,其实是这样的。
“说吧,你怎么才能让我上你的身,不把我从你的身上丢下来?”
马冲着邓乐哼哼了两声,鼻子挺得老高,跟一只傲娇的孔雀一样。
邓乐伸出手来拍了拍小马的鼻子,看似带着宠溺,但是接着说,“如果我再骑上去的时候,你还把我摔下来,那我就把这个马场买下来,然后把你炖着吃了,我还没吃过马肉是什么味道的。”
小白马从鼻息里哼出了两口气。
邓乐翻身上马,她细长的腿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度,至少在江参和陪同在一旁,暗中关注邓乐的冷锐来说,是非常好看的一幕。
这次小白马踏了一下自己的蹄子,带着邓乐缓慢的往前走了。
邓乐的马尾随着颠簸上下的抖动,眼角带笑,她甩动着手里的马鞭。
小白马奔腾了起来,跑的很快。
邓乐到冷锐面前的时候,猛地拉紧了缰绳,小白马差一点没有停住自己的脚步,它的双脚往前高昂,也让邓乐的整个身子在后半段,高高抬起,在朝阳的照射下,如同刚刚下凡的仙子。
邓乐就像是一个救赎,而这个救赎,是教给人类情感,尤其是爱情和性趣。
邓乐翻身下马,看向冷锐的目光中,仿佛在展露自己骑马超高的技术,“你胆子可真大。”
“因为我知道,你不敢让我受伤。”
冷锐扶了扶自己的眼镜,白色的镜框在阳光的反射下,看不太清楚神情。
邓乐的嘴角一抽,虽然是这个道理没有错,但是从冷锐的口中吐露出来的那一刻,,就显得有些欠打。
江参的眼光从始至终都盯着邓乐的身体和那张恣意妄为的脸。
男人的欣赏。
江参嘴角微微的勾起,因为太阳照射下有些热的关系,他撸起了自己的袖子,露出了性/感的小臂,一只手插着口袋,另一只手拿出了手机。
上面的那个叫做不知名小姐的女人的手机号,缓缓换了两个字,“妖精”这是江参对于邓乐最为直接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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