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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夜色降临,不善夜战的双方士卒同时罢手,纷纷坐下享受来之不易的宁静。此次大战虽没有一天时间,但是双方死伤极其惨重。从叶赢的角度来看,他需要快速攻破大司马率领的军队,拿下一干重臣,以此来布局之后的事情。
叶赢不是傻子,他明白,杀了邓亥等人不等于解决一切问题。雒阳周边,还驻扎着二十余万兵马,稍有差池,必定会引起更大的混乱。他需要控制大司马,让后者配合他收服这些兵马,否则他的宏图大业就是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正是因为如此,他在没有大型进攻器械的情况下,还要强攻,以士卒血肉之躯,杀出一条破敌之路。这条道路十分惨烈,短短半日功夫,两万五千士卒便有七千多人阵亡,打得极为血腥。
相对的,大司马所率光禄勋、卫尉、执金吾三方,七拼八凑起来的军队亦是死伤惨重,总共八千人,半日阵亡五千余人。这还是在大司马一方拥有居高临下的地形情况之下,打出来的战损比。
可以说,眼下大司马一方已然到了山穷水尽的末路。
叶赢在等,只要他剩下的兵马休整完毕,他会立即发动进攻,不顾一切的拿下大司马等人。到时候,他大业可成!
他的布置很完美,山脚下五千骑兵由他弟弟叶守率领,足以拦住任何妄图下山逃亡的人。
咕噜咕噜咕噜!
一碗酒喝完。
啪!
陶碗砸在案几上,叶赢眯着眼,时不时发出一声大笑。大业,美人,他全都要!
便在此时,一名哨骑匆忙冲进帐中。
“大将军,大事不妙,北军来了!”
“嗯?”叶赢疑惑道:“什么北军?”
“叶守将军刚刚传来消息,驻偃师北军将领庞痤,率军已抵山下!”
啪啦!
陶碗被叶赢扔飞,砸在兵器架上四分五裂,酒液顺着木架滴落。
“怎么可能,短短半日功夫,偃师的兵马怎么会知道首阳山发生的事情,啊!”
他像一个疯子,朝着哨骑怒吼。没人能理解叶赢此刻的心情,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刚刚偷了只鸡准备吃,结果下一刻就被人给抓住。他的事情,可不是普通的被抓住,一旦事败,他必死无疑。
没人能解答叶赢的困惑,他只能发泄般的打砸帐中一切物什。
“战况如何?”砸了一会儿,叶赢稍稍恢复冷静,再度询问。
哨骑低声道:“卑职收到北军赶来的消息,立即派出哨骑打探消息,不久前哨骑带回消息。”说到这里,他咽咽口水,小心道:“我军五千骑兵大败,叶守将军阵亡,庞痤已经率军而来,准备进攻。”
碰!
叶赢一屁股跌坐在地,两只腿酸麻无力,心仿佛沉入海底,眼前纵是烛光满目,却难抵心中黑暗。
这次起兵,他打得就是时间差,打得就是机会,打得就是距离。他要趁着雒阳南北大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拿下一干重臣,然后让大司马和天子配合他夺权,控制雒阳。
可是,他最害怕,最不愿意看见的事情到底还是出现了。消息一旦走漏,无论他最后能不能拿下大司马,他剩下的计划只能宣告破灭,因为事情发展已经脱离掌控。
更何况庞痤已经率军进山,他要怎么抵挡?
想到这里,他浑身激灵。他根本抵挡不住,就算能挡住庞痤,可是只要庞痤传消息给其他的南北军将领,他还是死路一条。
“我该怎么办?”他用惊慌无措的语气喃喃自语,像是在问自己,又像是在问别人。更多的,是他脑子已经停止运转的胡言乱语。
他已经没有心情去在乎叶守的死活问题,他在想自己将来的命运。一旦被大司马抓住,他不死也会被折磨的生不如死。
“我该怎么办!”他猛然起身,两只手抓住哨骑,狠声质问。他像是已经失去人生意义,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的人。
哨骑被他弄的大惊失色。
“说!”叶赢‘锵’的一声拔剑,架在哨骑脖子上,通红着双眼,死盯着哨骑,“不说我杀了你!”
说着,剑刃已经割破哨骑脖颈皮肤,流出鲜血。
哨骑急忙道:“将军,逃吧!”
“逃?”他瞪大眼见,重复这个字,缓缓松开剑,失魂落魄道:“对,逃,一定要逃,现在就逃!”
他不敢想象自己被大司马抓住的后果,因为他将会死的比想的还要惨。
逃,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不逃,只能等死!
念头通达,叶赢行动迅速,将细软收拾好之后,换一身服饰,在亲兵掩护之下消失在夜色之中。
那名倒霉的哨骑侥幸活得一命,他亦是坐立难安,不知该怎么办。主将已经溃逃,难道他要留在这里等死吗?
‘不,我还有机会!’
他抱着最后的求生希望,悄悄离开大营,向着山顶而去。
不得不说,庞痤的行军速度还是很快的,叶赢逃走刚过半个时辰,他已经率领大军开始进攻叛军大营。由于叛军已经失去主将指挥,抵挡得毫无章法,更因前番和大司马等人血战的关系,士气颇为低落。所以,庞痤进攻成效十分显著,轻而易举便攻破叛军大营!
这个时候,叛军的各路校尉、郎将,才发现主将叶赢已经消失了!
随着人心崩散,叛军望风而降,没有多少人愿意抵抗。
行宫。
烛台掩映,笔走如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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