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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皆乐说:“三年零七十五天!”
他随口胡说的。
林皆乐之前确实很有仪式感地弄了个“喜欢向逾的第xx天”记录,为了记录这个,他还特意下载了一个手机App,不过后来换了手机,他就给忘了。
后来林皆乐给自己找借口说:喜欢就是喜欢,不用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没错,喜欢就是喜欢。
喜欢了三年零七十五天还是三年零八十五天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喜欢你。
林皆乐双手圈着向逾的脖子,抱得特别紧,像是生怕对方推开自己跑掉。
他目光虔诚到向逾怀疑自己已经化身为神,在被对方仰慕崇拜着。
林皆乐看着他的眼神里有火,是爱慕之火,也是爱yu之火,像林皆乐这种平时纯到一眼就能望到底的人一旦燃起这样的火,直接烧得向逾快要爆炸了。
“喜欢……我?”向逾脑子嗡嗡作响,就跟被人连续暴击二十次一样。
反正都这样了,没有再装下去的必要了。
林皆乐毫不迟疑地点头,以“小鸡啄米式”,连着点头到头晕。
向逾还能说什么?
说什么都晚了。
“完蛋。”向逾一声哀叹,“这事儿怎么发展成这样了?”
林皆乐不解地看着他:“学长,怎么了?”
向逾说:“喜欢你三年零七十六天了!”
他也是随口胡说的。
向逾压根儿不记得自己究竟喜欢了人家多久,反正就是一见钟情。
不过,既然林皆乐说喜欢他三年零七十五天,那他必须得比对方多一天,在这种事情上,向逾的好胜心非常强。
林皆乐扁扁嘴。
“别哭啊,你哭什么啊?”
“我没哭啊,”林皆乐说,“我不想哭啊。”
我这是激动。
激动的热泪,控制不住的。
林皆乐抱着向逾,想咬对方的肩膀,但又怕咬疼了人家,最后只能咬着自己的嘴唇呜呜咽咽的,他脑子里突然想起殷逸林的话:你是绕着他跑圈。
是啊,自己喜欢了向逾这么久,结果使的都是无用功,整天怕这个怕那个的,还不如早点儿壮着胆子表白呢!
向逾说:“真是造化弄人。”
他想:这事儿还是怨我。
都是我的错,向逾心说,早点儿告白不就完事儿了,三年多,一千多天,这是何必呢!
俩人躲在被窝里拥抱着,都在懊恼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儿开口。
向逾说:“我以为你会揍死我。”
林皆乐说:“我怕你从此讨厌我。”
都是姜印的锅,但其实,姜印也很无辜,谁知道这俩人在搞这些花花肠子。
终于互通心意的两个人相视一笑,好好地拥抱在了一起。
这场告白好像有点儿滑稽,跟林皆乐幻想中的浪漫场面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他以前是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会光着身子跟向逾在这件事上达成共识的,等以后回忆起来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很害羞啊?
那以后两人要是公开恋情了,记者们问起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恐怕也不太好回答呢。
林皆乐想着想着就笑了,缩在向逾怀里蹭了蹭。
“在想什么?”向逾轻声问。
“我在想……”
“哎,等一下!有件大事儿差点儿给忘了。”向逾打断了他,然后从他怀里挣脱开,单膝跪在了床上。
“乐乐。”向逾一丝bu挂地跪在那里,帅得堪比米开朗基罗精心雕琢的大卫,甚至还故意凹了个造型,让自己看起来十分有型。
他对着林皆乐来了一场无实物表演——假装手里有一枚戒指还有一捧玫瑰花。
“这事儿来得太突然,我没准备,”向逾先是递上“九十九朵玫瑰花”,“这是玫瑰,新鲜的,带着露珠的,一共九十九朵,你收下。”
林皆乐毕竟也是见过大世面的,无实物表演学得也相当不错,当初上课是被老师点名夸奖过的。
他憋着笑,从向逾手里接过了那“巨大一捧玫瑰花”。
“真漂亮,”林皆乐十分配合,“是你亲自去花圃摘的吗?”
“是我亲自为你种的,”向逾信口胡诌,“当我决定要向你告白的时候,就种下了这些玫瑰,当时我对自己说,它开出多少朵,我就送给你多少朵,没想到,刚好九十九朵,天意难违,看来我们真的要天长地久了。”
向逾究竟是什么时候这么会说的?
林皆乐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从向逾口中听到这么动人的情话。
当然了,也就是他,因为他喜欢向逾。
这些话要是被小马听见,小马估计会一脸嫌弃地说:“逾哥,你也太酸了,矫情死了,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爱情文豪”向逾见林皆乐抿着嘴笑,自己更来劲了。
“这个,是戒指。”向逾又作势打开首饰盒子,“虽然它不是全世界最贵的戒指,但却是独一无二的。”
林皆乐看着虚空,那眼神却好像真的看见了精心为他打造的戒指。“这是我亲手为你做的,”向逾又开始酸,又开始编故事,“整个过程耗时三年零七十六天,从我喜欢上你的第一天开始就在等着为你戴上他的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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