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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哥,你回来了?”黄钟看到少年,显得格外高兴。

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面容白皙,五官俊朗,神采飞扬的,一双大眼睛带着笑意看着几个孩子。

黄锦搜索了半天记忆,好久这才反应过来,想起来他是谁。“我好多了,永福哥。”黄锦道,神采也飞扬起来。

眼前的少年叫黄永福,是镇上黄太医的小儿子。他父亲黄太医是十五年前,从太医院致仕后,回到家乡在白竹镇上安了家。平时,黄太医专门给人治病,同时,家里还开了好几个药铺。

说起来,黄太医家也是有点说头的。

黄太医叫黄汉杰,他自幼丧母。父亲续娶后,生下同父异母的弟弟叫黄汉新。因为黄太医的母亲是难产血崩而亡,因此黄太医自小立志学医,小小年纪便在继母娘家亲戚的担保下,拜了铜鼓县的祖传名医张老先生为师。

黄太医颇有些资质,加上人勤奋,很快就出师了。因为医术高明,家世清白,在地方官员的推荐下,考取了太医院太医。后来,黄太医娶了恩师家的小女儿张氏为妻。

有意思的是,虽然黄太医当初是因为母亲而立志学医的,但老张家擅长的是跌打损伤,断骨再接。这应该算是现代的外科了。因而黄太医也就擅长此类病症了。在白竹甚至整个袁州府,十里八乡,严重的跌打损伤,找黄太医是最有效的。

黄太医和张氏总共生了六个儿子,遗憾的是,古代医疗条件太差。只养活了三个。

这黄永福就是黄太医的小儿子,平日跟着黄太医学住镇上。因为他也懂得一些医术,因此村里有的人也喊他“黄小太医”。因为黄永福的叔叔,也就是黄汉新还住在七里江,所以黄永福从小就经常到村里叔叔家来玩。黄永福为人和气,和黄锦、黄钟几个孩子都是熟识的。

前世,黄锦也有个本家堂哥苏永福,小时候对她非常好,经常陪着她一起读书写字、练习书法。因此看到黄小太医,黄锦没有一点心里障碍,下意识地就甜甜地喊出了“永福哥”几个字。喊完才发现,实际上两人不熟,不由得脸红了起来。

黄永福没注意到黄锦脸色的变化,他正侧头对黄钟说:“二郎,上次给你的描红学完了没,最近我舅舅又托人给我捎来一本张旭的《古诗四帖》,等哪天我带过来给你看看。”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谢谢你,永福哥。”一向沉稳的黄钟,这次竟是跳起来欢呼。黄钟再沉稳,毕竟是刚刚十三岁的少年郎。若放在现代,还是熊孩子一个呢!

“二哥,你会识字?”黄锦有点惊讶地问道。

黄锦话一出口,就发现几个孩子有些奇怪地看着她。

“锦儿,你不记得了?咱爹自小就教我们了呀。不光二哥会认字,即使我们是女孩子也是背过《三字经》的。”黄钰摸了下黄锦的头,接着说:“锦儿,你没事吧?可别吓我们!”黄钰不无担忧地说道。

黄锦有点汗。说实话,对于原身的记忆,一直是模模糊糊的,还真有点断片。对于黄家几个孩子会识字,她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她以为家里除了五叔黄汉光以外,其他都是大字不识的呢!

“锦儿,我看看你的伤。”黄永福一边解开黄锦头上的包着的布带子,一边说。

黄锦刚刚八岁,年纪还小。加上黄老爷子当初在七里江安家落户的时候,和黄举人的父亲他们是同辈相称。因此,算起来,黄锦他们和黄永福他们也算是同辈,这也是几个孩子为何喊黄小太医为永福哥的缘故了。所以,黄永福算是黄锦的堂哥,加上黄锦才八岁,还没有留头呢,因而大家彼此也就没什么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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