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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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名实力不错的术士来说,从金玉镇回天周京城,若是赶一点,只要一个时辰出头便够了。然而,经历了一夜鏖战、一天奔波,中途都没有任何休憩,聂东流就算真是铁打的,也该撑不住了。
他不愿在金玉镇停留,一方面是怕夜长梦多,一方面却是不想和玄晖宗的弟子待在一起。
虽然他是主动离开玄晖宗的,也不畏旁人的任何议论,但他毕竟在那里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终究还是深有留恋。倘若与同门待久了,便会让他意识到从前的生活已离他渐渐远去了,而且是他主动抛弃的。
惆怅和追念对于一把刀来说是没有必要的,它们只会让刀变钝,让刀尖心有杂念,无法坚定向前。这样的刀是没法斩向邪神的。
匆匆离开金玉镇,聂东流才越发感受到力竭后的疲惫。这感觉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作为一个术士、一个除魔人,如果始终游刃有余、精力充沛,反倒是一桩最奇怪的事。
因为习惯,所以也无所畏惧。拥有力量的人总会为乍然失去力量而惊慌失措,他就不会。聂东流极为平静地调整自己的气息,以不会让自己感到疲倦的最快速度向京城而去。
他算过了,回到槐生坊大约是寅时三刻,那时槐生坊的老板娘正好开门做生意,她家养着一只大胖橘猫,每天都要懒洋洋地溜出门,满西城乱逛。聂东流从老板娘那接下一个任务,每天午时帮她找到胖橘,带回槐生坊,靠着这个任务,聂东流可以在槐生坊管两顿饭。
而他平时若是在槐生坊里,遇到了上门闹事的,需要出面拦下,凭着这个,槐生坊还给他提供一间杂屋住。此外,槐生坊是三教九流聚集之处,很多赏金任务的发布者会来这里留个信,请老板娘帮忙物色靠谱的赏金猎人,聂东流具有优先选择权。
这样一来,包吃包住还帮忙找工作,聂东流就在槐生坊暂时扎了根。条件自然不能和玄晖宗比,但他对物质条件没什么要求,每一分钱都要攒起来,以便日后兑换他想要的东西。
“你回来了。”然而,聂东流熬了一夜,终于回到槐生坊,却看见老板娘抱着胖橘坐在大堂里,神色沉凝。
看起来像是专门在等他?这就奇了,大早上虽然生意不多,但要忙活进货,老板娘怎么有空闲坐?
老板娘默不作声,将一张纸条推到他面前。
聂东流微微蹙眉,捞起纸条,一触目,神情便猛地一变。
“陈素雪被抓走了,速来。”
“我今天刚开门,就看见这纸条夹在门缝里。”老板娘缓缓道,“陈素雪,就是之前那个对你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的小丫头吧?”
聂东流神色冷峻。
陈素雪是他挚友的妹妹。自从好友去世后,聂东流一直留意陈素雪的状况,倘若有什么难处,便会搭把手。不过陈素雪认定好友的死和他脱不开关系,又向来和他合不来,对他往往嗤之以鼻,聂东流不是上赶着的性子,若非必要不会和她联系。
但,若是陈素雪遇上了危险,他是必然要去救的。
“昨天漂亮多金大小姐,今天青梅竹马好妹妹,你也真是不容易。”老板娘啧啧摇头。
这玩笑并不合时宜,而内容更是没有意思,即使放在平时也没法换来一声笑。聂东流神色冷冷的,半点没有松动,“这纸条是什么时候放进来的?”
“我起来的时候还没有,开门时却有了。”老板娘懒洋洋地把玩指甲,“今天不用你找猫了,去救人吧。”
没有应声。
老板娘抬起头,面前早已没了人影。她啧啧摇了摇头,意味不明地笑了笑,又了无意趣地垂下头把玩起指甲来。
而聂东流早已冲出槐生坊,向陈素雪的住处而去,后者虽然不是大小姐,但生性|爱光鲜,手头紧巴巴,却还是在寸土寸金的东城赁了一处小院子,屋舍小得迈不开腿,胜在周遭繁华。
陈素雪家里早有人等着,见面就急吼吼,“你怎么才来?阿雪已经被抓走了一天了!”
聂东流压根不认识他,不由微微蹙眉,按捺下急躁,从头问起缘由来。
而他不知道,就在三条街外,京城最大的那家脂粉铺子里,封析云正透过三楼靠街的窗口,目光遥遥地扫过陈素雪的小院。
“阿云,你快来帮我看看,到底哪个颜色更好看。”身后,雍容华贵的妇人朝她望来,眉眼带嗔,“那窗外有什么好看的,仔细叫村汉见了你,落得你心里恶心。”
虽然言语好似是在为她打算,但无论是语气还是神态,都带着点命令的意味,似乎不容悖逆,“出阁前的快乐时光,也就这么点了,你还不赶紧多享受享受?以后你去哪都跟着阿晓这个跟屁虫,看你后悔去!”
封析云垂眸,眼底短暂地闪过些微的不耐。
眼前的这个贵妇正是叶淮晓的亲娘,封析云和她交集不多,对方却早在五六年前,便因为一句口头戏言,而直接以她的婆婆自居了,两人每次打起交道,叶夫人都会以婆婆的口吻对她要求这要求那,封析云也就知道叶淮晓这种事还没成,就已经将她当作囊中之物的做派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了。
封析云很难想象原文中甘心嫁给叶淮晓的“封小姐”究竟是怎么忍的,和这样一家子过一辈子,简直要憋屈死了。
“伯母自然配什么颜色都好看的。”封析云抬眸,柔柔地说道,“让我来挑最适合我的,实在是难为我。”
“你这嘴也太甜了。”叶夫人脸上浮现起矜持的笑意来,“别再耍宝,快给我过来看看,多大的姑娘了,也不知道打扮,往后若是去了宴席,人家都说起最时兴的胭脂水粉,你一问三不知,就等着丢人吧。”
说是封析云等着丢人,看神态,倒更像是怕封析云丢他们叶家的人。
这也正是封析云最烦这家人的原因。
倘若只是不懂拿捏分寸,那她把事情说开了也就罢了,但偏偏这一家子已完全认定她就是叶淮晓的妻子。疯阁主在的时候还知分寸,如今却已毫不收敛。若她不愿嫁给叶淮晓,只怕这家子就要当场翻脸,可劲地给她找麻烦了。她甚至怀疑这家子能绑着她上花轿。
可分明,叶家受了疯阁主大力提携,受恩惠的是叶家、上赶着巴结的也是他们,封家完全不欠他们的。升米恩,斗米仇,这家人不把她和疯阁主的剩余价值榨干誓不罢休。
封析云身上还留着疯阁主的遗泽不假,但指望他人的感恩之心能让他们和叶家对峙几年,实在是太高看人性了。想要自保,就只能靠自己。
封小姐或许被逼无奈只能妥协,但封析云绝不愿意。也正因如此,她必须得在宁夜阁尽快拥有一席之地。而在此之前,还得先虚与委蛇。
“是吗?”封析云挑了挑眉,声音软软的,“我是不喜欢这些酒席宴会,大不了不去就是啦。”
“那怎么行?”叶夫人的眉毛拧在一起,“哪家的夫人常年不见人的?失了体统!”
封析云侧了侧身,假装去看一侧的水粉,于无人处,实在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最有意思的就是这个了,叶夫人明明早就已经以她的婆婆自居,极其看得上她的背景和家财,却始终很看不上她这个人本身,嫌弃她体弱多病、嫌弃她养尊处优不会小意体贴,甚至还嫌弃她长得太美不是宜室宜家之相,相处时常常若有似无地透露出一种“我愿意挑你做儿媳妇真是亏大了”的意味。
不能深想,再想拳头要硬了。
封析云深吸一口气,偏了偏头,不去看叶夫人,又朝窗外望了一眼。她之所以提议和叶夫人来这里,就是看中这家胭脂铺拥有整个京城都罕见的高楼,站在第三层,凭栏而望,能看见周围三四条街的景致,自然也包括陈素雪的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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