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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铭霄冷哼一声,想起那些流言蜚语气不打一处来,“你在第八夜卖惨卖可怜营造专一人设想做什?么?你想毁了我女儿的名声,你且试试,别逼我把你和秦百合的龌龊事拿出来公布于众。”“霍叔,我不是卖惨,我是真的难受。”晋熙看向?他,收起一身狂傲,姿态摆得够低,“只有在第八夜我才能等到你,我现在想见沅沅一面太难。”
“这不是你改变的理由。”
“还有,你难受个屁,做个人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从上周开始晋氏的股票开始回涨,你给自己营造了一个深情人设,恰巧民众爱吃你这套,我可告诉你,别想再利用谁,否则我会不顾最后一点情面让你再吃点苦头。”
晋熙轻笑一声,提及晋氏像是找回了自己的主场,姿态扬起一点,狂傲也释放了一点,眼中的浑浊逐渐被精明代替,“霍叔,若不是看在往日情面,你也不会让我父母一起骗我入局,他们可是迫不及待看我吃瘪呢,事到如今已经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我不能什么都失去,霍叔,晋氏是我最后一张牌。”
起初哪里顾得上晋氏如何,他一心?想着怎么样才能见到陆沅沅,借酒消愁是不得已而为之,直到传来开发案的项目被铭声科技囊入怀中,股价上涨的同时,曾经光环加身的晋氏却是遭人排挤,晋氏是他抢来的的最后筹码,他不能丢!更何况还有一个竞争对手路琛在冲他叫嚣,他不能输!
于是大半月出入第八夜,好事者传起他的性情大变,不过?是左耳听右耳出,要是能逼霍铭霄出面,一箭双雕罢了。
霍铭霄猜到他的想法,以为又是一场利用,所以晋熙将计就计,好似被霍铭霄鄙夷嘲讽,也是对他的一种折磨,谁叫他自作自受,以前帮着秦百合骗沅沅,利用她的感情,为什么不想想自己也有被她玩丨弄的一天呢?
这不,报应来得很?快。
陆沅沅当众抛弃他,霍铭霄又再次挖苦他,来啊,让这场折磨来得更猛烈些,最好让她亲自来,然后他会让她亲眼见证自己是如何将路琛打败!
“霍叔,既然晋氏与霍氏分离,往后我与陆沅沅在商界相遇,便是竞争对手,我不会对她手下留情。”晋熙满身傲气,不再有委屈的情绪,放开了绅士的克制,露出原本的放肆与嚣张,这大概就是最接近真实晋熙的模样了。
“甚好,你且等着瞧。”霍铭霄愿意当个吃瓜群众看一场好戏。
霍铭霄是过来人,知道怎么磨练沅沅,晋熙是个不错的对手,他会狠得下心?发展晋氏,也会再遇到陆沅沅时,手软。陆沅沅到底是霍铭霄的亲闺女,他不愿意看到她受伤,生意场上陆沅沅是个生手,99%的赢率不如1%的失败,她需要失败,但霍铭霄希望陆沅沅的失败不会让她太过痛苦。
这就是他对女儿的偏爱。
利用了晋熙对沅沅的爱,那份连晋熙自己都没悟明白的爱。
很?多年前,他与晋熙一样,陆鸢离开后,他也有过?这种挣扎的时候,当时的霍铭霄把真爱当作了占有欲,一次次麻痹自己说那不是爱,可若不是爱,他为什么忘不掉,为什么要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他很?乐意看晋熙难受,因为这个过程是在透出一个真相,那就是晋熙已经爱上沅沅。
往后的晋熙即将活在无休无止的痛苦之中,如果?他心?狠一点,忘了就忘了,但如果?晋熙一直用另一种方式去“对付”沅沅,那便恭喜他,这辈子?他都逃不出痛苦的折磨。
晋熙就得好好尝尝这份痛苦。
霍铭霄给陆鸢发了消息。
——人总要学着长大,陆老师,我不一样,我在学着怎样与你慢慢变老。
霍铭霄追了陆鸢大半辈子?,她始终不不肯回头,唯独在晋熙的这件事上,陆鸢与他站在了同一条线上,他们在十四年后终于成了队友。
是个好开始呢。
金城,月色朦胧。
陆鸢与国外剧团的负责人通电话后路过?沅沅的房间,灯亮着她还没睡。
陆沅沅与路琛回金城祭拜外婆,第三天路琛飞往国外处理公司事宜,陆沅沅留在陆家主宅清闲了好一阵。
结婚没多久,陆沅沅还没适应新婚身份,睡得太晚可不行。
陆鸢进来时沅沅正在看搞笑视频,笑得很?大声,陆鸢轻声叫她好几次,沅沅回头眼泪都笑出来,“妈妈,还没睡吗?”
陆鸢心生怪异,“我见你房间有亮,这么晚你怎么不睡?”
“看视频呢,很?好笑的,一起?”
陆鸢摇头拒绝,“沅沅,妈妈跟你说件事。”
“你确定凌晨一点说事?”
“反正你也睡不着。”
陆沅沅见她脸色严肃,难得正经了些,收起笑听她说话,“沅沅,你与路琛真要前?往林城生活?”
“小舅舅跟你提过?吧,没错,我与路琛商量过了,先回一趟港城,处理好后就去林城,小舅舅在那边的项目我很?有兴趣,再加上路琛本家就在林城,他幼年在那里度过,对他而言并不算陌生,换个角度看也算圆了他的梦。”
陆鸢犹豫着,“你没去过?林城,对你而言那是个陌生的地方。”
陆沅沅不太在意的笑笑,“很?久以前,港城也是个陌生的地方,妈妈,在哪里生活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
“沅沅,妈妈想离你近一点,我想照顾你。”
“林城是飞鸟剧团的大本营,妈妈,我们从未分离。”
母女俩拥抱在一块,陆鸢哽咽道:“你要多替自己想想。”
“好,从现在起我只为自己而活。”
她为什?么会去港城?一开始是因为环岛的朝霞与光,她也想去见见那个少?年,万一呢,索性运气好真叫她遇见了。
沅沅遇到了晋熙。
是好的开始,也是一场错误的开始。
毕业后再回到港城,她仍旧不习惯那里的闷热,无数次她都想告诉国外的陆鸢。
——我想回金城。
——我讨厌夏天,港城太热了。
——这里一年四季都穿短袖,一年四季太阳都好大,温度好高,即便是夜里,我也会流汗,汗水滑过?眼角,尤为苦涩。
看吧,她不适合港城。
早几年前,她就不该来这里。
“林城,我喜欢那。”
因为林城是新的开始。
是放弃了晋熙之后,真正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有点晚,但看在母亲节的份上(虽然错过了一天)
别骂我,骂就骂晋狗!
我陪妈妈吃饭买衣服了!俺好棒!(这不是你晚更的理由!呜呜呜呜)
晋狗:你以为去了林城我就没办法“对付”你?
代表:做个人吧!狗委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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