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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3
“Sorry,弦歌,事太多,我真走不开。岑叔叔迟到了,任你处罚!”岑京堂一落座就忙不迭以的道歉,斟茶倒水,好不认真。
“没关系,反正我今天也没事,难得岑叔叔请客,我不会客气的。”弦歌好脾气的笑了笑,递出菜单,“再说,我欠缓羽一个人情,怎么好意思跟他二叔计较?”后半句虽是调侃,却着实引起岑京堂的兴趣。
“哦?你见过缓羽了?那小子行啊,我平时约他一次至少等半个月,每次还总是他的秘书接电话,次次都说岑总没空。还是弦歌你的魅力大,缓羽也不敢不给面子。”
“哪儿啊,是碰巧撞见的。”弦歌抿着杯沿,茶香扑鼻,视线一斜便看到岑京堂手边放着一个文件袋,无事不登三宝殿,何况还是像岑京堂这样的忙人。她心中有数,把玩着手中的茶杯,开门见山,“岑叔叔,今天专程约我出来,不仅是吃顿午饭吧?”
岑京堂也正愁怎么开口,看弦歌爽快,当即直奔主题,点头应道,“弦歌,上次岑叔叔跟你提过加入S&M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他不容弦歌拒绝,积极游说,“最近公司有机会培训一群新人,偏偏我手下没有一个人能挑大梁。你也看到了,我已经忙得分身乏术了,非要找个能干的人帮我才行。你回国的时机恰好,这就是机缘嘛。有些事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再堵在心里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待遇方面你压根别愁,有岑叔叔在,肯定帮你争取最好的待遇。”他看着弦歌面露犹豫,当即取出签约合同送到弦歌面前,“别急着拒绝,先看看具体条件,哪儿不满意你只管提,我改。”
粉色的文件夹摊开平放在桌前,晕散着香甜的花草香气。她喜欢的颜色、常用的香水,一切莫不是遵照她的习惯,诚意十足。只是习惯是旧日习惯,香水是遗弃不用的香水,这份合约像一件陈年古物,透着腐朽的败味。她合上文件夹,目光还停留在粉色的封面上,一抬眉,却不见留恋,“岑叔叔,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在一家娱乐杂志当摄影记者。谢谢你这么信任我,可这一行我离开太久,已经脱节了,国内行业形势也不太清楚,电视报纸上涌出的当红明星有一大半是我不认识的……”
“不尽然啊!”岑京堂打断她的话,声音停顿,似想在最后挽回,“秦筝,还有一个秦筝,你认识他就够了。现在多少人都敌不过一个秦筝有价值!我跟你说,他现在没有跟任何经纪公司签约,想挖他的人没有一个师也有一个排……”
他还在不停做着手势,喋喋不休的说,未注意服务员已将满满一碗毛血旺端到桌边,他扬手一掀,服务员侥幸避过,岂料手肘一顶,将立于桌上的半杯茶水泼倒在桌上,在他浅色熨烫整齐的阿玛尼西装上留下一大片斑驳湿迹。
“啊!怎么上菜的!”他心疼得顿时从凳子上跳起来,手忙脚乱的用餐巾拭去身上的茶渍,“叫你们老板来!”
服务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脸上稚气未脱,还束着简单麻花辫,见自己闯祸,登时六神无主,泪花就在眼眶里打转,一闭眼就顺着脸颊流下。
“岑叔叔,算了,她不是故意的。”弦歌递上自己的餐巾,冲小姑娘使眼色,面色和气,也不像秋后算账的样子,“去,把你们老板请来。”
川泽居的胖老板是个老江湖,一看见眼前的阵势就知道店里的服务员惹了了不起的人物,点头呵腰道歉不算,一甩手将弦歌这桌的餐费免了,又答应赔偿干洗费,再加上弦歌在旁一个劲的说茶渍容易洗,这才把岑京堂的怒气平息下来。
“想不到阿玛尼也喜欢喝中国茶。”弦歌笑眯眯的夹了一块毛血旺送到岑京堂碗里,“岑叔叔别气了,你再生气,我都不好意思了。要不是请我吃这顿午饭,也不至于连累你的阿玛尼成落汤鸡啊。”
岑京堂无奈,只能摇头笑,嘴里埋怨,“你和这家店的老板很熟?一个劲的帮他说话。”
“熟,当然熟。”弦歌还没答话,胖老板亲自端着一盆水煮牛肉就上来了,“我还记得你,好几年没见你光顾了,样子倒是一点没变,唔……好像比以前还年轻。”
弦歌哭笑不得,这话听着好像她上了年纪,七老八十似的,她指着自己,露出一对梨涡,“老板,你还记得我?”
“当然,当时常和你一块来的朋友还经常来光顾,喏,他就在二楼。”胖老板回身一指,弦歌顺着他的指向侧望上去,四目相对,一人微笑,一人惊讶——
秦筝居高临下一直凝望着她,嘴角展起浅浅的笑容,礼貌而疏离。他的对面坐着Amanda,一脸肃然,目光在她与秦筝之间转换,玩味着二人重遇的不同反应。
弦歌几乎忘了自己当时是以何种表情面对秦筝的意外出现,只记得他镇定自若的微笑,像对待一位普通的Fans或者媒体记者。她,并不是特别的那一个。深吸一口气后,她重新迎向他的目光,点到即止的颔首问好。点头之交,用来形容他们现在的关系,再合适不过……
Part.14
她没想到,他竟一步步靠近。沿着弧形阶梯,每踏出一步,额前的发荫都在轻颤,不时遮住他左眉眼,留下微抿的唇角和似笑非笑的神情。
店内不少用餐的客人纷纷认出他,不约而同取出手机拍照,稍大胆的直接冲上去递本子请他签名,他竖起胳膊轻轻挡下他们的举动,点头致歉,带着令人无法不悦的迷人微笑,像散落的银河星辰般耀眼。
“Hi,岑先生,我们又见面了。”他从裤兜里抽出手,率先向岑京堂问好握手,骨节分明的纤长五指并拢伸出,美丽得像一件艺术品,完美无瑕疵。岑京堂每天接触不少艺人明星,却只有秦筝属于360度拍摄全无死角的明星,不,是天王巨星!五十年一遇的超级天王巨星!他一个劲冲弦歌使眼色,她视若无睹,直到那只艺术品般的手伸到她面前,她才缓缓起身,笑容可掬,等秦筝开口。
“叶弦歌?”她必须承认,他的演技极佳,目光挪移到她脸上的刹那,那双咖啡色的眼眸半眯半合,出乎意料的表现出一丝惊讶,“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他斜眼,看到半摊在桌面上的粉色文件夹,侧脊上有S&M的Logo,“原来是在谈公事,我,不打扰了。”他欠身,抬步欲离去。
“不打扰不打扰,”岑京堂无论如何不愿放弃这样一个好机会,眼疾手快拦下秦筝,“你和弦歌也算老朋友了,那么多年没见,聊聊如何?我公司还有事,先走了先走了。”
岑京堂的意思,弦歌自然明白,却不愿接受他频频投来的暗示,低着头吮茶,只觉头顶光影忽明忽暗,置下茶杯时,秦筝已经坐在她面前,双手抱胸,倚在靠窗沙发一侧。他的身旁还有一个人,Amanda。
“Gloria,上次的签售会收获如何?”她妖娆如怒盛玫瑰,殷红花瓣下藏着粒粒锐刺。
弦歌两手交叠靠在沙发扶手上,斜侧身子,无名指轻轻一钩,将耳畔碎发绾在耳后,那几秒看似镇定,实则是不愿服软的倔犟,她挑眼,语气随意,听不出半点局促,呵呵笑后摇头,答:“不太清楚,签售会刚开始一会儿我就走了,在现场遇见一个老朋友,和他叙旧去了。”
“签售?你还会去参加那种活动?”秦筝坐在一旁,姿势不变,尾音上挑,不像疑问,倒似嘲弄。
Amanda向秦筝倾斜,染红指甲的嫩手轻扶在他袖口,掩嘴一笑,“就是你的签售啊,前两天在城市广场的活动。我都不敢相信那个人是Gloria本人,捧着一沓CD,跟一大群人在一块排队等签售。”她侧过脸,娆笑看着弦歌,笑言,“Gloria你也真是的,你和秦筝那么熟,想要签名哪儿需要在那种场合排队嘛,只要你开口,想签多少张就有多少张,秦筝不会拒绝你的。秦筝,是吧?”Amanda转头时,秦筝还淡然的望着窗外,眼神渺渺,似乎对眼前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并没有多余的热情。直到Amanda将话题转向他,他才回过神望着弦歌。她比以前沉静许多,Amanda一顿冷热夹击也没有让她表现出一丝不悦,茶眸停滞如水,眸底或许仍有未熄灭的星火,但从面上却看不出她会即时反戈相击。此时,她也在看他,并不是因为关心而关注,只是像Amanda一样在等他回应,而答案是什么,她一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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