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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往你手机里录指纹。”

“就这事儿?”水琉惊讶了一下,特大方的拉过他的手,直接录入了指纹,他全程都没回神。

原来录入指纹这么简单的吗?那他干嘛让她亲?

亏大了,亏大发了。

某些事就不能开头,有了开头,后面亲亲抱抱,一切都发生的水到渠成,要不是他意志坚定早被水琉给睡了。

虽然后来还是被她给睡了。

这都叫什么事儿?

正想着,水琉手机“叮”的一声,收到一条信息。

宋璟:我经纪人给我争取到了饮鸩的一个小角色,合作愉快,好朋友。

秦聿:“……”

这宋璟又是哪根葱?

秦聿看着名字眼熟,想了下,闹过绯闻。

宋璟和水琉传绯闻那事,秦聿压根就没放在心上,他相信水琉,水琉大半夜的会给一个男人开门,肯定是因为屋里有工作人员。

现在看来,似乎还有隐情?

秦聿纠结了下,到底是没回那条信息,转而给陈万万打了个电话。

陈万万:“喂,您哪位?”

“你爸爸我。”

“秦聿?”陈万万看了下手机,确定是个陌生号码:“你拿谁手机给我打电话呢?”

“我女朋友的。”

不带这么秀恩爱的,陈万万虽然身边女人没断过,却从来没有一个正经女朋友,整天被秦聿的狗粮塞嘴,直翻白眼。

“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宋璟是怎么回事,他怎么跟我女朋友扯上关系的?”

“你说宋璟啊,他到处蹭热度,当红女明星都被他蹭了个遍,甭担心,他的黑历史一箩筐,你女朋友看不上他。”

原来如此,秦聿这才放心。

“谢啦。”

说完,果断挂电话,陈万万看看手机,嘿了一声:“用完就丢。”

秦聿一抬头,就看到水琉弯腰贴在车窗外一眨不眨的看着他,水眸清透,睫毛纤长,扑闪扑闪的非常好看,看的秦聿心跳漏半拍。

“你给谁打电话呢?”

“陈万万。”秦聿掩饰般的咳嗽一声:“你拍完了?”

“嗯,晚上想吃什么?”

“我发现有一家不错的私房菜,行吗?”

水琉点了点头。

她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裳,牛仔裤,白T恤搭格子衬衫,简单的运动鞋,看上去朴实无华,却因为穿着的人长得好看,而不寻常起来。

“这样穿好看,简单利落,比裙子好看。”

“……”

对直男审美不抱有任何幻想。

秦聿正和水琉吃饭呢,各路朋友纷纷发来贺电,祝贺他喜提热搜,打开微博,消息通知那里二十多万?

#爱马的秦聿#成功成为热门话题,秦聿的微博粉丝从0飞升八万。

水琉笑他:“我就说吧。”

秦聿有心理准备,倒也镇定:“流量真厉害。”

水琉随意瞥了他一眼:“话说回来,你怎么叫这么个名?”

爱马的秦聿?怎么看都很……一言难尽,不太像是秦聿这种骨子里沾染文艺气息的人取的,更像是随手一戳,不过,秦聿不是随手戳的人。

秦聿惊讶:“你都忘记了???”

水琉一愣,她该记得什么吗?她完全不记得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关于马的回忆。

秦聿提醒:“爱马,爱玛。”

水琉恍然大悟。

她的英文名字叫Emma,Emma的秦聿,爱马的秦聿。

土味……情话?

说起来这个Emma,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一部作品,后来拍摄成了英国迷你剧,秦聿当时打球把腿崴了,卧床在家,大把时间,俩人就窝在家里把这个看了。

水琉感觉一般,秦聿却喜欢。

结局爱玛跟奈特利在一起,秦聿感动的不行。

“真好,大圆满结局。”

水琉面无表情:“你不觉得这女孩很作吗?”什么事情都要插一手。

秦聿摇头:“不会,很有趣。”

主要是爱玛名字好听。

水琉无话可说,没想到秦聿竟然喜欢那样的女孩子,那真的太糟糕了,她跟那样的女孩一点边都不沾,难道秦聿拒绝她是因为性格不和?

彼时她已经跟秦聿表明过心意,秦聿不同意。

好在,表白并没影响人两个人正常相处,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因为秦聿脚伤,要定期去一个著名老中医那里去做理疗,每次都是水琉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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