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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眼皮跳个不停。
那家伙饿了。
这意味着,明琇必须要在今晚猎到一只妖狐给那位当做夜宵。狐狸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动物,更别提是成了妖的狐狸。
想要引诱或是威逼这样的妖出来,是一件需要从长计议的事。
“不要‘从长计议’!爷饿了,现在就想吃妖!”一个声音说道。
明琇的右眼里忽地冒出一团黑气——这团黑气就构成了她那比旁人更大的眼珠。一旦离开她的眼眶,右眼眼珠就变了色,从无光的纯黑变成了半透明,玻璃球似的,
所谓“百分百出现的灾祸”指的就是寄生在她眼睛里的东西。谁又能猜到她那瞎了的右眼里住着一只恶鬼?
人从来没有真正看到过自己的眼睛。而一切又都是眼睛看到的。
她是否应该为自己大概是唯一一个看到过自己的“眼睛”的人而感到庆幸呢?
这种事不能细想,否则就很恶心。
那个声音委屈道:“琇琇,你怎么可以说爷是鬼?还很恶心?”
黑气坚持认为“鬼”是比他低等的生物。准确地说,他是一只“大凶”,没有记忆,也没有名字。
明琇叫他大胸弟……哦不,大凶弟。每逢月夜,沉睡在她体内的大凶就会苏醒,享用她的身体。她稍一不慎没有控制好心神,大凶甚至能读到她在心里面在想什么。
他自称男性,却和她共享一个声道。如若在场有第二个人,一定会认为明琇在自言自语。
“爷已经七天七夜没吃东西了。今晚你必须给我掏一个狐狸的内丹。”
“爷饿了……”
“爷饿了!”
“爷——饿——了!!”
大凶一旦饿了,就会不休止地重复说饿,直到明琇答应帮他猎食。
“妖妖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妖妖?”明琇想再垂死挣扎一下。“沙狐啊,你想,沙狐没有妖化的时候多软萌可爱啊……”
“不吃妖妖,那就吃琇琇吧。”愉悦的声音。
“琇琇也可爱,琇琇还给你猎妖!卧槽,别真的吃我啊!”明琇感到心脏猛地一痛,那是大凶抓住了她的心脏。
您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自己去猎妖!?
“爷不能去猎那些低等妖兽,那是自降身份,不上台面的。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老古话吗,杀鸡焉用牛刀。”
您都住进我眼睛里了,还想上台面??
“是是是,您长得帅,说什么都对。”大凶的法力比普通人类高强太多,明琇只能迫于淫威,任他趋势。
大凶弑主的先例数不胜数,用现代生物学的术语来,那就是“转主寄生”的自然过程。一只大凶可以在用尽原主的价值后将其吃掉,并换下一个合适的宿主的身体寄生。
“那还差不多。算你有眼光。”大凶满意地说。
明琇阿谀一笑。
帅个屁嘞。虽然她从未见过大凶除了一团黑雾以外的造型,但厉鬼怎么可能有张寿终正寝的脸?这些年她见过的鬼也不比人少,厉鬼几乎都死得很惨,缺胳膊少腿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腰斩鬼,溺死鬼才是真的恐怖。
她就是将灵魂卖给魔鬼的浮士德——“生前当及时享乐,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不,应该说这大凶比魔鬼还不上路,魔鬼至少还会满足浮士德生前的所有要求,这只大凶简直就是在生前剥削她,死后剥削她的灵魂。
一想到今晚睡不成觉,必须给大凶抓一只妖狐,明琇就欲哭无泪。
大凶道:“有人出来了。跟上去看看。”
明琇扶额,又不是狐狸来了,也没什么好激动的。
“嘿嘿,是个漂亮小妞。”
“喂!请不要用我的声音说出这么猥琐的话!”
沈爱竟孤身一人在深夜出来猎妖。她早些时候挨鞭子的伤还没好,眼下手还握不牢软剑,神情却异常坚定。
大凶奸笑:“奶凶奶凶的小野猫,我喜欢。”
明琇无情地翻了个白眼,心底里并不愿意承认大凶和她脑回路一致,不约而同地用“小野猫”来形容沈爱。大凶:“快跟上她!等远离营地,一旦落单,这丫头身上鲜活的气息说不定能引来妖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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