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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凶手在快餐店留下记录,真的只是为了证明程龙海是自杀?
如果是处心积虑地反侦察,知道警方会进快餐店取证,那么凶手一定十分了解警方惯用的侦查手段,他知道可以通过死者胃部食物的消化情况推断死亡时间,但为什么又犯下买猪肉汉堡的低级错误?
抑或凶手不了解这一法医知识,也不知道死者吃过什么,只是猜测死者会在路上吃早餐罢了。但他又怎么能肯定死者不会在家里吃早餐?警方要是没做这方面的调查呢?
除非他清楚死者一定不会在家吃早餐,并且能引导警方关注早餐的问题…能做到这两点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妻子,周静。
周静的嫌疑还未洗清之际,只有一个人是完全相信她的,那人自然就是郝晋阳。郝晋阳为她愤愤不平:“你们怎么能怀疑周女士呢?她那天哭得多伤心啊!不论谁是凶手,都不可能是她!”说着这番话的时候,他的心里想起了之前性窒息案中的陆小姐。
两人结合的起因是爱情,这么相爱过,怎么可能会想杀掉对方呢?反而只要想到对方的死,就会痛苦难过吧,他这么想。
程斌和俞任杰没有想通为何郁山一路的收费口只留下了奥迪A6去程的记录,却没有回程,难道程龙海的车真的是在5月15日到达山脚下,再也没有回来么?
他们开始思考更迂回的方式,或许凶手在通过收费口后没有直接将车开回,而是将车停靠在某处,乘坐了其他交通工具折回并制造不在场证明。稍后他再一次回到奥迪中,将车停在山脚下。但这与其说是凶手的心思缜密,不如说是警方为了到达结论的牵强附会,实际上并没有谁会这么做,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他们还是决意在这个方向上尝试一把,不论怎样来回,汽车一定会留下过路的证据。二队着手调查从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通往山脚必经之路的监控录像,特别是岔路口以及停车场的摄像头,企图发现那辆奥迪A6的踪迹。但车辆繁多,车与车之间相互隐蔽,远不如调取高速收费口的数据来得方便。看了好几天,出了收费口后,愣是没找到那辆车的踪迹。这辆车牌号为A3682的黑色奥迪,竟然明白无故的消失了,就像是一辆幽灵汽车。
当陷入僵局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手上所有的资料和线索再梳理一遍,查看是否有逻辑上的漏洞与盲点。二队找了个会议室,开展大脑风暴,不论说的是不是在理,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那天胖胃公然在会议室里啃甜甜圈,一整盒的甜甜圈,十分钟不到就吃了三个。程斌骂道:“你的嘴巴除了吃还能做些什么,说说看,有什么想法?”
胖胃鼓着腮帮子摇头:“没有,我都听队长的。”
程斌又要批评他,还未张嘴先愣了一下:“程龙海是在进餐后一个小时左右死亡,如果他吃的不是早餐呢?”
胖胃最先反应过来:“他的死亡时间是从晚上11点到早上9点,肯定不是晚饭,所以我们一直以为他吃的是早饭,但有可能是夜宵哇!我也喜欢吃夜宵,前天晚上吃了小龙虾,一次吃了四斤,真好吃!”
这个发现令人欣喜不已,但这阵兴奋并未持续太久——就算是夜宵,那又怎么样呢?
见一桌的人又垂下脸去苦思冥想,俞任杰举起手来:“那啥,我有个想法,你们要不要听?”
程斌许了。俞任杰捏起一只甜甜圈,见一屋子的人都看着自己,又自觉地放了回去:“如果吃的是夜宵,有可能程龙海在5月14日的晚上就遇害了,这个大家都能想到是吧?我在想,有没有可能14号晚上的时候,奥迪也已经到了郁山?”
大家惊讶地看着他,开始思考这个说法的可行性。程斌先给予了否定答案:“如果在14日奥迪就停在郁山附近的山脚下,15日的高速收费口记录又是怎么来的?”
俞任杰说:“如果在14日晚上把车牌拆下来呢?”
“把车牌拆下后更换到自己车上,第二天早上再次经过收费口,等完成不在场证明后另找时机把车牌送回去…倒是有可能。”程斌托着下巴点了点头:“收费站只记录车牌号,我们确实没有查过5月15日之前的收费口通过记录。”
这时郝晋阳出了声:“我觉得不可能,这两天监控视频我看得最多,收费口录像里挂着那张车牌的就是那辆奥迪A6,黑色的,型号也一致。”
大家又叹了口气,但这时俞任杰提出了另一个设想:“如果凶手的车与死者的车款式型号都一致呢?”
程斌沉思片刻,开口:“周鹏并没有借到钱来买车,但不排除租车的可能。我们不妨沿着这个思路查下去,反正已经看了这么多监控录像,不差14日这一晚上的。”
郝晋阳等人顶着黑眼圈叹了口气,继续埋头于录像及数据中去。
原本并未对此设想抱有多大的希望,但调查结果让人欣喜不已。连接市区与郁山的高速收费口登记了程龙海的爱车的另一次通过记录——时间为5月14日晚上11点48分。
但奇怪的是该收费口有程龙海的车牌在14日晚上与15日早上前往郁山的通过记录,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回程记录——即同一辆车在连接两地的唯一通道上出去了两次,都有去无回。
这倒符合俞任杰提出的更换车牌猜想:凶手于14日晚上已经将程龙海杀害并连人带车将其抛在距离郁山景区五十公里外的树林里,拆下车牌后返回。第二天开出一辆同色同款的汽车,换上死者的车牌号,并假扮死者再次经过收费站,为自己创造不在场证明,之后只需更换另一张车牌回城即可。
而晚上10点后,郁山附近的公交已经停运,故猜测凶手14日晚上是用汽车回的城。抑或他有帮凶开车来接,抑或他早已在树林处准备好另一辆回去的车。而从周鹏,周静入手调查,均未查到两人有相关的租车记录。这会给案件带来一些麻烦,却仍是有迹可循。
如果以上猜想成立,那么在5月14日至5月18日之间一定会有一辆黑色奥迪往返于这条路上,在收费口留下记录。要调查这几天所有的路过车辆是十分困难的,但若仅把焦点放在黑色奥迪A6上,搜索范围就小了许多,更何况,这辆车的返程记录起码会比去程多出一次。
与此同时,二队给周静设了一个圈套。她在调查之初陈述程龙海在5月15日早上6点30分前还活着,程斌便问她5月14日晚上她与程龙海的行踪。不知道案情进展的她一口咬定两人都在家休息,而家里的车钥匙只为她与丈夫两人所持有,与在收费站留下的通过记录相互矛盾。
在后续调查中,周静牵强地推翻先前的证言:“晚上我睡着了,不能保证我丈夫是不是在我睡觉时出过门。可能他早就想寻短见,一直拖到了早上才实施吧。”
更进一步,通过死者程龙海胃里的食物与进食时间,二队大胆猜测其最后一顿夜宵就是在收费口处的m记快餐店食用。由此二队提取了14日凌晨时段的快餐店监控记录,出乎意料的是,当天晚上凌晨左右进来买汉堡套餐的不是程龙海,而是周静本人,点了两人份的食物,其中包含一个双层吉士汉堡,应该就是死者胃里的牛肉来源。
这下周静再也没法解释,为何本该在熟睡中的她会出现在汉堡店了。
高速收费口的记录刚整理完毕,周静已经将她的共犯全盘供出。那人正是警方密切关注的嫌疑人,周鹏。周静很快就交代了犯罪过程,大致与警方的推测一致。她指出周鹏使用的那辆黑色奥迪A6的确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但用的是朋友的账号,故未从他身上并查到借用记录。那位朋友经常租车,有会员折扣,周鹏让他帮忙订车时,他并未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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