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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着这碗能毒死人的小米粥,没有电视里飘着清香的葱点就算了,凑近了闻,似乎还有点辣椒的味道。周寻卿抬眸,正好对上始作俑者略带嫌弃的眼神,第一次下厨能制作出新品种的温与怜顿时尴尬的视线飘忽。
周寻卿用勺子搅拌了几下,舀了点尝尝,他还没说什么感觉,只见温与怜眉头紧蹙,简直比他还要嫌弃遭罪。
“你干嘛这个表情?”周寻卿牙齿摸索了半天,才嚼到一颗米粒,口感难以言喻。
温与怜轻咳了两声,不自在道:“不能吃就别吃了,我叫外卖。”
纯粹良心发现,他觉得自己不行就别逞能,还是叫外卖来得实在,总比把人又一次弄进医院好。
那就真的说不好命都赔给他了。
周寻卿搅了搅,又捞出点仅有的米粒,问:“你在粥里放辣椒了?”
温与怜顿了下,说:“没有。”
但粥里确实有辣椒的味道。
“我放了点盐。”他说。
周寻卿仔细抿了抿,就只有辣辣的味道。他想,该不会是他分不清盐和辣椒粉,误把辣椒粉当盐了?
可这两样东西颜色也不一样,他就是瞎也不蠢吧,闻也能闻出来。
欣赏一番周寻卿变幻莫测的眼神,温与怜好好回忆了一下方才做粥的混乱场面。
锅炉冒着腾腾的热气,我们可敬可佩的勇士温二爷,心惊胆颤,半阖着眼,迎着蒸汽的侵袭,胡乱用勺子在旁边瓶瓶罐罐捣鼓几下,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将一大勺辣椒粉撒了进去。
撒完他就盖上锅盖了,蒸汽迷乱他的眼,哪还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一个从不动手做饭,更别说照顾人的浪子,偶尔接地气给人熬粥喝,乃是上苍给予某人的恩赐了。
温与怜朝他伸出手,周寻卿望着他:“干什么?”
“给我。”不能吃就倒了。锅里还有半锅,总不能倒了浪费,温与怜盘算着自己可以喝点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味道不好,喝起来心里也舒坦。
周寻卿翻着眼皮,说:“没说不能喝,嘴里干,喝喝这个润润喉。”
这话真假参半,周寻卿秉持着上流社会富二代的堕落兼矜贵,□□裸露在糜烂奢侈的酒池肉林,灵魂却高贵的掩藏在冷艳的表皮之下。他尚未脱离家之前,已然自己动手做饭,为自己打点好一切,以便往后独立顺风顺水。
正因为吃多了自诩优秀的手艺,难得尝到这么难吃的粥,周寻卿有点犯贱,觉得蛮新鲜的,细细品尝的话,也不是特别难以下咽,至少大部分米粒还是熟的。
温与怜无所谓拍拍手:“那你赶紧吃。”
周寻卿没有理他,细嚼慢咽品尝这碗辣死人的小米粥,为了解辣,仰头猛地喝了一口床头每日供应的新鲜白开水。
这一喝,周寻卿整个头都要起火了,他妈这么滚烫的水简直像另一个火球从他舌头上碾过,爆炸酸爽,提神醒脑。
温与怜自己尝了点,奔着吃完去的,哪想吃一口他就把半锅粥都倒了。
这么难吃,简直罪孽。
然后他又在洗碟精和刷锅碗挣扎了好一会,才造孽似的整理好衣服出门见邱哥。
这次的事尘埃落定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邱哥因此安宁了不少,他曾经的上级还为他立了誓状,从今以后,只要邱哥不再沾黑,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就是受保护的。
邱哥直接为他摆了帮里的毒蛇,这样的交易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也因为此,从不让温与怜涉及社会漩涡的他产生了收纳的想法——他想让温与怜跟着自己,学还是照样上,不过毕业了得跟着他干。
邱哥请温与怜吃饭其一为表谢意,其二就是要谈这件事,他殷勤地为温与怜倒酒,毫不加掩饰的提了此事。
温与怜的反应挺冷淡的,他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而是提起了面粉厂的生死瞬间。
“邱哥,我很想知道若当时我没有读懂你的唇语,你会怎么办?”倘若温与怜当时并没有仔细看他,恐怕也错过了一个救命的稻草。
邱哥笑:“运气这种事就是要赌的,你若像我在每每生死一瞬混久了,就知道我现在安然无恙全身而退都是赌出来的。又或者告诉你也无妨,沈坤不可能杀我,他要做掉我的话,早在我提出退隐的时候就该动手了。”
邱哥无非经验实力还在,纵然沈坤说让温与怜代劳,必还是要让邱哥跟着,沈坤想赚外快,求稳才是他的宗旨,怎会冒险,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想让温与怜听话罢了。
“我是有价值的,当然,你对我来说也有价值,所以他不会杀我,但不代表不会杀你,我保你的命,就是在赌。”
温与怜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是相互利用,人总是会选择给自己带来利益和好处的人合作,在没有获得盈利之前,命都不该绝。
这也许就是社会生存的法则,温与怜想要脱轨现在的生活,跟着邱哥不为是一种选择,至少,他可以摆脱大伯。
他了无牵挂,就算一百天不去上学,也无人打电话找他,毕了业混社会,是生是死,命是自己的,也不用每天陷入愚蠢的纠结。只是他卧床的植物人母亲该怎么办,长睡不醒凑合过,若是发生了奇迹,温与怜那时早就是无命的人,又怎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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