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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被关进笼子里的第三天,豺狼将他带离了笼子,仍绑着实际上早已松散的捆妖锁,粗粗梳理清洁毛发,紧急排练歌舞。
离湾随便找了个借口,在豺狼讥讽的目光中紧跟孔雀来到用人皮和各种麻线拼接而成的大帐篷。
映入眼眸,传入耳中的,自然是舞乐。
舞、乐。
离湾第一次知道,孔雀也会唱歌。不似黄鹂清脆,带着沙哑的高亢的歌声,如同自远古而来的那一抹苍凉而不改激昂的烈烈风声,携神话时代百鸟之王的余韵俯瞰众生。
高贵而自由,纵不能展翅而飞,亦不改其灵魂深处对远方的渴望。
伴着那歌声,离湾好像看见青草茫茫,大海汹汹,妖声沸沸,庙堂之高远,江湖之广阔,新生之喜悦,荒墓之寂寥……这都是孔雀的经历吗?披着长长的华羽,用短而细的双腿独自游历,从不任何事物停下脚步,经历过后就高傲地弃之而去。
哪怕是不懂乐曲的妖,看着一位仪容庄重的英俊孔雀妖引颈高歌,那喑哑的声音回荡耳畔,也会不由自主的收敛笑容,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孔千目仍负枷锁,臻首高仰,双眸望着帐篷顶,吝啬给目瞪口呆的豺狼妖一个眼神。
“这是什么曲子?”豺狼商团的团长巨贪问道。
孔雀梗着脖子道:“无名。”
离湾差点笑出来。他懂孔雀语,孔千目刚才根本是想到哪唱到哪,将无数只曲子的曲调和歌词随便衔接,或许连调子都错的,但孔雀却唱得那么坦荡,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传世名曲。
潇洒的孔雀啊,竟将那个地方放在歌词中唱出来,胆大包天。
那个充满悲伤与痛苦,却又令人无比向往的地方……
巨贪锐利的眼扫过孔雀,忽而落在他身后似哭似笑、神情古怪的离湾身上,眼中浮上兴味:“你居然还活着。”
人类被关在满是饥饿的妖怪的笼子里,居然还全须全尾的活着。
“现在我是孔雀先生的附属品了。”小小的人类一瞬间收起心思,昂首挺胸,好像获得了什么了不起的身份,“只有我知道他刚才唱了什么!”
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巨贪好奇道:“那你说,他唱了什么?”
“草原、大海、妖怪、人类、欢乐、悲伤、流浪、家庭……”离湾竖起指头,一一细数,“哎呀,太多了,根本是一句一变,在大集可不能这么表演,会把听众的脑子绕晕的。”
孔千目吃惊地望向人类,没想到他真的听懂了。
妖怪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化为人形生活,本族语言对于他们而言更多是一种无用的天赋,很少有妖怪会费心去研究这种东西。聪明的人类却真如其所言,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浪费”其中。
“我还会弹琴、吹口琴、拉二胡、下棋,你再找不出比我更多才多艺的人类了,要好好保护我啊。”
孔千目下意识知道,人类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他第一次松开面颊肌肉,微笑着点了点头。
巨贪对孔千目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其实只需要孔雀看上去足够高贵就行了,傻子才会松开捆妖锁让这只大妖跳舞。至于歌喉,哈,孔雀什么时候有过那东西?
“人类,把曲子写下来,我要把它送给客户们,告诉他们我有一只会唱歌的孔雀。有歌无舞清冷了,再让那些扁毛畜生编一支舞,说不定不用等到大集,就能把这只麻烦精连带捆妖锁一起卖出去。”
“遵命,先生。”
离湾夸张地弯下腰,像演一出滑稽戏。
孔千目嗤笑一声,摆明了不屑搭理巨贪。
巨贪冷瞥他一眼,随手把腰间的酒葫芦扔在地上,道:“至于人类,这是你活到现在的奖励。”
人类可不像孔雀那样不识趣,笑逐颜开,吹捧话不要钱样从嘴巴里涌出来,转瞬将被孔千目泼了冰水的场面挽救回来,特别是巨贪勇擒大妖的功绩,被他大说特说,连巨贪都觉脸红,转而谈起副团长的功劳:“全靠小狼眼神好,看出这孔雀外强中干。”
“若非团长慧眼识英雄,副团长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得,团长是头头,本就不必在武力上一争长短,会用妖才是真本事!”离湾竖起大拇指,满容满面,“要不西荒那么多妖怪,怎么就您把副团长捡回来了呢?”
巨贪本有些看不起人类,可离湾能说会道,字字瘙到他的痒处,豺狼不自觉就想多听几句,听着听着就少不得要加入,渐渐倒变成了“交谈”。“运气运气。”团长先解下腰间葫芦喝一大口酒水,春风得意,彰显自己的英雄气概,见在座无论豺狼还是奴隶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身上,才慢慢道,“小狼天生残疾,我遇到他时,他躺在乱葬岗里等死,身上的肉都腐了,爬过来要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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