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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娶亲了,阿姐亲自挑的人,吕相家的小女。”
裴煊看着眼前那张有些错愕的小脸,硬了心肠,把话说完。
他今晨进宫,皇后娘娘找他说的,就是这个事情。当时他嘴上敷衍,其实心中也知,这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的事情。
其一,他已经二十又三,再不娶妻生子,就说不过去了;其二,裴家本是将门,他想要做文官重臣,入东府宰执,做太子的朝堂砥柱,那么,先做当朝权相的女婿,方是正途。
所以,先前在撩人月色下,不小心放出来的那只心中猛兽,在沿着这山道走了个来回之后,便重归于匣,再一次栓牢了。
既然不能娶,就别去招惹。爱一个人,却不能给她最圆满的婚仪,和半世的相守,那还不如……不爱。三年来,他都自认做得滴水不漏。
这个女人一根筋,不能让她看出任何端倪,也不能给她任何希望。
夜长欢轻轻一挣,便从裴煊掌中缩回了手。
同时,亦收起那副呆痴神情,默默地,转身,走开。裴煊的话,她听得很明白,她又不是真的傻。
不就是告诉她,莫要再纠缠吗?可是,她才刚刚鼓足勇气,休了驸马,不再乱嫁,准备与他纠缠啊。
裴煊不愿意娶她,她还可以胡搅蛮缠,可是,等裴煊娶了别人,她就真的不能乱来了。
夜长欢突然觉得,有些累。
先前是有情饮水饱,这会儿,饥寒困顿齐齐涌上来了,眼中水汽朦朦,双腿犹如灌铅,远远看着茶寮边上,紫苏在立马车旁,举着笼灯在等她。却觉得走了许久,都走不过去,突然脚下一个硌绊,膝盖一软,竟硬生生摔跪在地上。
粗粝泥土,磨得手心火辣辣地疼,膝盖腿骨,跟碎裂了一般钻心,尤其是,身后还有一双眼睛,冷冷地看着她。
又要被他取笑了,走个路都走不稳!
夜长欢直想,就这样晕过去算了,可是,没办法,身体太好,晕不下去。遂咬了咬牙,狼狈地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好在紫苏奔过来扶她,靠在那丫头身上,一瘸一拐,才勉强上了马车,任由眼泪扑簌掉下来。
裴煊站在远处,看着夜长欢转身走开,然后,扑通一声摔在地上,紫苏奔过来搀起,上了马车,马嘶蹄响,走远。
至始至终,他都立在原地,纹丝不动,除了被夜风吹起的一角袍边。
他的克制功夫,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他的心悸旧疾,也越来越容易被引发了,要不然,为什么那扑通一声摔地,就跟撞在他心上一样,撞得猛地一阵心惊肉跳。
其实,她今日,应该是刻意打扮过的,一身单薄裙衫,越发显得纤细而窈窕,很漂亮。安安静静地行走在这山间,还颇有些仙灵之气。
可就是想不明白,为何她一开口说话,就跟玉京城里的市井地痞一般厚颜无耻。更想不明白的是,他居然会爱上这样一个女人。
只是,下月里的宫中赏花宴,就该要给他御旨指婚了吧,吕家的小娘子,他没有见过,听说很是知书达理,端庄娴熟,很适合做裴家的女主人,至少,他的皇后阿姐这么觉得。
月夜下,一辆马车往城中去。
车厢内,夜长欢本来哭得酣畅,直想沉浸在那种被人嫌弃的邋遢心思里,今夜都不准备自拔了。
紫苏却蹲跪在她身边,打开食盒,端出几样吃食来,往坐中小案上一一搁了,问她:“公主,吃点东西?”
那红酸枝做就的木提笼,里面装着瓷心,保着吃食的温度。府里胖厨娘做的几样点心糕子,还有,上午从繁楼买来的吮指鸡,齐齐摆在小案上,甜糯桂花味儿与温凉油香夹杂着,顿时充盈了整个车厢。
夜长欢用眼神余光瞥了瞥,又别开头,挂着泪闷了几息,终是抬袖抹了抹脸,接过紫苏递来的湿巾子,擦净了手,捞起袖子,捡了最勾馋虫的吮指鸡,用最不文雅的手抓横啃方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紫苏赶紧从粉彩瓷罐里,倒了一杯清水,放在她手边,准备着解腻。
可安阳公主却不觉得腻,极度饥饿与失落的时候,能有温凉的油鸡吃,那滋味,比平时还美味。
能慰籍肚腹的东西,通常也能慰籍受伤的心灵。
马蹄嘀嗒,车轮轱辘,身后渐远的西山中,隐隐传来有几声野物嚎叫,听起来瘆得慌。
“这西山看着不深,打眼看去都是果树,未曾想,竟然还有狼么?”紫苏见着她家主子神色缓和了,胃口也大开了,便试着再多说几句应景的闲话。“……”夜长欢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不对劲。是啊,整座西山都是抱佛禅院打理的产业,遍植果树,不留一寸荒地,哪里来的狼?甚至,整个玉京一带,地阔少林,都少见这种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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