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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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知道了郑岚根本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但是鉴于原身对他的所作所为,以及还没给自己带来危害,吴景晨也只能默许郑岚以这种方式继续和他生活在一起。
只希望自己不是故事里的那个蠢农夫吧。吴景晨暗自祈祷。
回忆完,擦了擦汗,吴景晨又把背篓往上抬了抬。木耳他昨天只吃了一小半,确定味道比他曾经吃的人工培育的木耳还要清脆爽口,吴景晨就放了心。今天他只是来镇上把兔子卖掉先买点粮食缓解一下燃眉之急,顺便趁着今天天好把木耳晒干晒掉毒性,等他今天在镇上先考察一下再考虑卖出的事情。
不过即使背篓里就只有只大概只有五斤多的兔子,吴景晨这具已经养了一身懒肉的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走一会儿就要歇一歇,十来里的路硬生生走到太阳快到正中间了才到东理镇。
坐在镇门口外边的石头上好好歇了歇,要不是怕再耽搁下去镇上的人家都要回去做饭了,吴景晨是真的不想起身。昨天种地又爬山,本来就肌肉酸痛,今天又走了这么远,吴景晨觉得现在自己的两条腿已经酸软的快要变成软趴趴的面条了。
揉了揉小腿肚,吴景晨忽略了守城的官吏嫌恶的目光,浑不在意地走进镇门。
摸摸鼻子,吴景晨暗自叹息。看来原身祸害的范围还真是广泛,不说刚刚守门的小吏,就从村里经过以及到镇上这一段路,只要是认识他的,无一不对他避之不及,深怕被这个混子给黏上。一边躲,大家还一边在心里感叹,不知道这混子又去祸害谁去了,居然还起了个大早往镇里跑了。
循着记忆,吴景晨来到镇上的集市。这里的一条街,从街头到街尾都是从附近村落里赶过来的小贩。一般家里的菜、蛋有了结余,或者意外在山上打到了山货,都会在这里摆摊贩卖,赚点小钱补贴一下家用。
甚至还有一些手艺人在这里支了个摊子卖些馍馍豆腐之类的,虽然辛苦但因为薄利多销,生意看起来还算红火。
按了按早就消化一空的肚皮,吴景晨闻着包子摊传来的香气,嘴馋的咽了口口水。
等一会儿兔子卖出去了,自己就买两个肉包子回去和心机鬼一起吃!不,还是买两斤面,买点油回去自己包野菜包子好了。
把兔子摆在面前,看着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吴景晨只能狠心遏制住了奢侈一把的想法。
毕竟这个时代米面肉油对大多数平民百姓来说还是稀罕食物,一般的村民即使从年头忙到年尾也只能用粗粮混个温饱。就这样,一年下来要是还能攒点银钱,做一件新衣服,那就算是好年景了。
吴景晨算了一下,馒头一文钱,一个肉包两文,一斤肉二十文,米十文一斤,面六文一斤,而自己这只兔子就算算六斤,也才一百二十文钱。更别说现在的人都缺油水,愿意来这里买菜的人家都不富裕,更愿意吃肥肉补身体,到时候说不定还要降价,连一百文钱都拿不到。
掰着指头算了半天,吴景晨越算越想叹气。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吴景晨在地上蹲了一会儿,眼看着人越来越少,都回家去了正心急着,还好一个老大娘挎着菜篮似缓实急地走到了吴景晨的面前。
“这兔子怎么卖呀?”
吴景晨立时精神起来。“二十文一斤。这是我昨天才抓到的兔子,婶子你看多新鲜。”
吴景晨提着兔子耳朵给老大娘看,力求把这只兔子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咦,昨天的?现在天这么热,还不知道变没变味儿,这兔子看着就干巴巴的没油水,又一股土腥味,老婆子我买回家还要费老劲儿处理,我看十五文一斤才合算,小后生你可别贪心欺负我一个老婆子。”
那大娘两根手指拨着兔子的毛仔细翻看,十分挑剔,吴景晨却看得心里大定。
就是这种看起来把东西嫌弃到死的人才是最想买的,看来自己能在午饭前把这只兔子卖出去了!
吴景晨挂上长辈最喜欢的正直笑,摇了摇头。“大娘,这兔子可是昨天晚上才打到的,我又把它放在井里镇着,今天一大早就赶来,绝对不会坏。再说,您看看这皮子,一点没坏,您要是买回去,冬天还能给孙儿缝一个兔皮帽,多好……”
吴景晨拿出在公司给甲方爸爸讲方案的口才,把老太太哄得眉开眼笑,最后险险砍到十九文一斤,连兔带皮算了五斤半,总算是把老太太送走了,走的时候还一直说要不是家里突然有贵客要来可不买吴景晨这没油水的兔子。
数着口袋里刚得来的一百零四文和原身留下的六文钱,吴景晨苦恼,这点钱够干什么呢?
晃晃悠悠在镇上逛了一圈,走走停停,直到申时吴景晨才买了两斤米,两斤面,一斤油以及一点调料准备回家。
镇门口,摸着怀里缩水了一半的铜板,吴景晨看着镇门口停着的两文一趟的牛车,只能狠心别开了眼。
今天,又是没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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