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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接过美酒,梅伊比斯开玩笑道:“压轴的大人物总是最后一个登场的嘛,我是故意掐准了时机,等到闪闪出现后才现身的。”

“哦,果然是够阴险的梅伊。”征服王佩服道。

“愚昧的人类,难道你口中的‘闪闪’指的是本王吗?”英雄王颇为不满地插嘴。

“喂,这里除了你还有谁能够被称为‘闪闪’啊,我说你这个喜欢穿金戴银的原始人,这种对金属极端狂热的愚昧爱好在你们那个年代很流行吗?”红saber不动声色地回应道。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贝壳、金属的崇拜渐渐淡化,继而发展到对珍惜金属比如金、银的热衷情怀,产生了金本位、银本位,不过到了现代,金银也只作为结算的参考,各国的信用评价“钞票”才是唱主角的。

所以在科技日益发达的现在,继续穿金戴银颇有一副暴发户的心理。没到红saber和白saber在梅伊比斯的引导下,开始穿起靓丽的少女服饰了吗?

archer哼了一声,却不屑于低贱的下民去理论。她这个后来者的王,又怎能明白高贵而古老的英雄王的品味?

“尼禄,少说几句,咱们是过来喝酒的。”白saber优雅地接过瓢子,喝了一口。

这下轮到金闪闪了,“这等低劣的酒也配称得上美酒?就凭它就能衡量出英雄的格调?”接过美酒只是闻了一闻,金闪闪便彻底否决了征服王对美酒的定义。

“啊?这可是本王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在市面上已经算是难得的好酒了,嗯……味道不是蛮醇香的吗?”征服王有些意外。

“所以说你们只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乡野莽夫罢了。今天,就让本王给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美酒!”

王之宝库打开,一口硕大的金属容器探了出来。

金光闪闪的容器里面,装的是陈年的美酒。

拿出黄金打造的酒杯,金闪闪一人分发了一个。

“哦!!这可不得了啊!”征服王惊叹了声。

“怎么样,这才是真正的王之佳酿!!”金闪闪得意说道。

“果然是有钱人啊!”百奇一脸惊讶。

“估计穷得只剩下钱了。”梅伊比斯顺势插嘴一句。

金闪闪:“……”

瞥了一眼,他默不作声给众人都倒了一杯。

一旁,由于站得远,所以听到的声音很轻,爱丽丝菲尔得莫名其妙,怎么几个明明是敌人的人齐聚一堂,坐下来喝上酒了?他们交谈欢畅的样子,似乎没有一丝敌意?瞧了瞧韦伯,韦伯连连晃动他的手,表示自己也不明白。

……

“不论是剑或者宝物,只有极品才配得放入本王的宝库。”晃荡着酒杯,金闪闪得瑟起来了。

“想必从这点上就可以出谁才是王者了吧,这个圣杯,你们是否愿意将它归还本王?”

“归还?”征服王、saber意外道。

“没错,亘古以来,凡世间所有的宝物尽皆本王所有,这个圣杯自然也不例外,原属于本王之物,只是因为未知的原因而遗失,将它物归本王,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你确信圣杯是你宝库中的东西?”

“那是当然,本王虽然不记得圣杯的具体样子,但本王所拥有的宝物何止千万,那些不起眼的物品偶尔的时候也会不记得的。”

“英雄王,本王虽然承认你的王之佳酿确实为世间少有的珍品,但圣杯并非酒杯,本王想要听听你会对圣杯许下什么样的愿望,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征服王淡笑一下说道。

“别指使他人了,圣杯的前提就是错误的,圣杯乃本王拥有,用本王之物作为胜负的奖励,本王是不认可的。”金闪闪脸色沉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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