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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鹃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山村,后来去外面念的医大,然后又回来了。
也许在这种淳朴的地方,才更容易邂逅这些淳朴的人,和这些支教老师啊,回乡医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俗气得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高尚。
文鹃用本地方言,耐心地跟老阿婆讲好多偏方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我这边打过针就会好了,不用她老人家操心。
老阿婆走了,我对文鹃说:“你们这里的人都真好。”
她礼貌地回一句,“你男朋友人也很好。”
说完,她愣了一下,可能觉得夸得有点不大合适,我就回了一句,“嗯,他对我也很好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说,完全是下意识的。诚然,我是很在意黎华的,对于他身边会出现的女人,我都是有那么点紧张的。
她笑,补充说:“工地上的人经常帮忙,修修电路,那边田里的水泵,就是他们给按的。”
人与人的关系是互相的,文鹃大概不知道,在新疆的工人是怎样的生活,有多么的枯燥。工人们虽然帮了村子里的忙,但其实这个村庄,也给他们增添了生活的感觉。
后来我还是自己回家了,因为感觉和文鹃也不是很谈得来。毕竟我们的生活和接触的圈子完全不同,除了大学里的那点事,基本没什么共同话题。我跟她也不熟,就是大学里那些事,也谈不来啊。
走的时候,我问文鹃我要不要拿点药,她说:“不用,是药三分毒,能不吃就不吃。”
对于这个做法,我只想评论四个字:业界良心!
我本来计划得好好的,怎样学着做一个持家的女人,可似乎一切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畅。我在屋里病病歪歪地呆了整个下午,开始有点怀念城市里的生活,怀念电视机和络。
电饭煲里煮上粥,打电话让黎华带些外面的炒菜回来,吃过饭,碗也没力气洗,就黎华进进出出地收拾。
因为太无聊,所以很多时间都要在床上度过。所以早些年计划生育工作难搞啊,因为比较贫穷的地方没有电视看。
不过我弱成这样,黎华也不好动我,就心疼地抱着我说,“就说你不习惯吧。”
我不服,“哼。”
这点儿小灾小难打不倒我,呆在黎华身边,生病也是好的。我只是觉得有点抱歉,摸着他的胸膛,撒娇说:“老公,对不起,我给添麻烦了。”
黎华把我这只不老实的手拿开贴到自己背上,用自己的身体很严密地包裹着我,说:“这有什么,我刚来的时候也这样。”
“那你生病的时候谁照顾你的呀?”我问。
他想了想,说:“我也没病成你这样啊,弱!”
我说:“信不信我真的去吃土。”
“那不行,满嘴泥我还怎么亲你。”
第二天,黎华又把我拉去打了回针,之后我就差不多算是好了。好了以后,又感觉生病的日子也不错,病病歪歪浑浑噩噩,时间似乎能过得快一点儿,现在我生龙活虎的,实在觉得过得好生无聊啊。
每天就是等待,等待,等黎华回来,和他腻歪。但小别初见时的腻歪,过了几天变得不那么新鲜。渐渐地也没什么好腻歪的了。
很偶尔的,这边也能突然连下无线络,我查过邮箱,依然没有经纪公司的回信。这也正常,一般回信都不会特别迅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睡不着,总在身上挠啊挠。黎华被我挠醒了,低声问:“怎么了?”
“痒。”我说。
黎华撑开眼皮,巴拉着我在挠的地方看,摸了摸,说:“过敏了。”
可我不是那种过敏性皮肤,从小到大也没有过什么过敏史。我身上起了些小疹子,或大或小的,最集中的反应,就是痒。
而且越挠越痒,简直不让人睡。
黎华用粗糙的手掌搓了搓我的胳膊,帮我缓解痒的感觉,然后抱得紧一点儿,说:“明天去医务室看看,拿点儿去湿的药。”怕我担心,安慰说:“正常,很多刚来的都这样。”
“嗯。”
我有点儿鄙视自己,没有千金小姐的命,还偏偏长一副千金小姐的身子。对于水土不服迟迟不能痊愈这事儿,我很生自己的气。
第二天黎华早早地又去工地上,我醒来以后也很晚了,吃点东西,慢慢悠悠地往小诊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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