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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许褚也不多话,立刻便点齐人马冲了出去。

“但愿我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回想起刚才的那阵心悸,李书实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只是还没等到许褚离开中军多远的距离,战场上的局势便发生了几乎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一直稳步向前的鲜卑步兵似乎已经忍耐到了极限,他们终于展开了反击。

“话说这真的是步兵能够有的速度么?虽然看起来还有些无法与轻骑兵的速度相比,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就算是全力冲刺奔跑也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吧,而且这些家伙还可以不用顾忌体力和肌肉酸痛的问题连续进行这种高强度的冲刺,难怪他们可以在一夜之间返回坞堡。”

正如李书实所惊叹的那样,敌人的表现当真是出乎意料的……嗯,在这里使用恐怖这个词也不为过,毕竟能够无视一切身体条件全力冲刺跑就已经足够令人惊讶的了,可偏偏这些奇怪的鲜卑步兵还能够在那么高速的冲刺下准确使用武器对敌人发起致命的攻击。

至于那超越一般人的力量什么的对于已经有些麻木的李书实而言反而算不得什么太厉害的特点,最多也不过是让他在多喊两句“好厉害啊好厉害”什么的,而且还是棒读的语气。

当然还有一个令商队护卫们感到泄气的事实是,敌人果然不似常人,死后固然没有像那些刺客一样立刻灰飞烟灭,但却也无法保留太长时间,而他们的武器虽然在他们手上的时候锋利无比,但等到持有者死去后却只留下一堆看起来好像经历了不知多少岁月侵蚀的……破铜烂铁。话说要是拿着这种东西去领赏,商队护卫觉得换成是自己也绝对不会接受的。

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之下,这些商队护卫没有直接逃离战场已经是看在李书实是大boss的面子上,担心会遭遇秋后算账的麻烦。

“恐怕现在就看仲康的战果了,否则那些商队护卫就算是全军覆没都不为过啊。”

可就算如此,眼前的麻烦也已经足够让人头疼了。如果以后所要面对的敌人都是这样的存在,李书实觉得这样的势力绝对能够天下无敌,毕竟就算是天下强军也是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成长的,从当初只能龟缩于离石城内与羯人和鲜卑人周旋,到现在就算要面对这样诡异的部队李书实也有着一战的豪情,中间经历了太多太多,更是耗费了将近十年的时间。

其他无论是小强、子龙酱这样的强者,还是身边这些士兵,又有哪一个不是这样走过来的呢。

这场双方之间的试探攻击到了如今的时候已经进入到僵持阶段——商队护卫因为没有预料到敌人的速度而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损失颇为惨重,就算有一些侥幸躲过了敌人的突袭,但胯下的战马却往往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被敌人杀死不少,让护卫们也变成了无马的步兵。

这里应该吐槽一句果然就算暂时还是有马的骑兵,但终究还是会变成无马的步兵么。

变成了步兵的护卫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可以想见的是,他们终究怕是难逃一死。

他们显然也很清楚自己的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出了身为北地男儿的风采,既然自己陷入到了死地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那么就抱着敌人同归于尽吧,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有得赚,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够让商队的其他袍泽有机会逃离鲜卑步兵的攻击范围。

他们的速度的确很快,完全无视了人类基本身体能力的进行冲刺,跳跃,攻击等等动作,但这两条腿的速度再如何快短时间内也不是四条腿的对手,只要给那些马队一个反应的时间,他们完全可以借助马力逃离,并重新在外围形成新的包围圈,不论是战是逃都更加从容。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许褚带着一官百人的部队冲了过来,看起来杀气腾腾气势汹汹。

倒是让不少原本准备断尾求生的马队稍稍放下了心中的小算盘,重新投入到战斗之中。

其实如果能够将自己的袍泽救回来,这些在边地生活了多年的汉子们还是不愿意放弃的,尤其是那种多年经历风雨而结成的友谊,更不是等闲就能放下的。

许褚所率领的这支隶属于李书实亲卫的百人队与商队护卫相比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比如百人队的武器——除了许褚手持的是李书实赐予的古锭刀这宝具级的兵刃外,其余每一位亲卫都配备了一柄介于长柄短柄之间的“斩马剑”,原意是用于对付战刀无法对付的厚甲目标,假想敌是李书实印象中的那些铁皮罐头,放到这里用来对付那些鲜卑步兵或许也能有些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此“斩马剑”可不是史料中所记载的基本上可以等同于传说中的尚方宝剑,与其说是兵器倒不如说是礼仪仪仗用的东西,而是切切实实秉持着以步兵对抗骑兵的思想设计出来的战场兵器,别看在汉代没什么太大的名气,但其衍生品却是闻名遐迩——唐有百战陌刀,也就是唐直刀,后来日本刀的雏形。宋则演化为了屈刀、眉间刀、凤嘴刀什么的。

当然,李书实亲卫所持的斩马剑,属于那种保留了强大攻击力的同时变得易于在马上使用,只不过对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毕竟这玩意没有一点力量还真玩不转,更别说经过高速冲刺和砍杀后所产生的后坐力,也就是说一般的部队根本没有装备这东西的可能性。

不过仔细想想,就算是天下闻名的陌刀手,也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大量编制,甚至到了最后完全消失在了历史之中,让后人就算想要一度仙贝们的风采也不可得,只能旁征博引而已。

没有多余的言语,也没有激情的怒吼,许褚统率着百人队几近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战场之上,但他们造成的影响却并不像他们出现时那般低调——没有试图使用弓箭进行牵制,直接率领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敌人。冲在最前方的许褚手持古锭刀先是利用虎符的力量斩杀了一名表现很是活跃看起来应该在鲜卑军中有些地位的小头目,随后反手一刀,在另一个鲜卑步兵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而这个鲜卑步兵很快便被随后跟上的亲卫所斩杀。

实际上当那些失去了战马的护卫们开始拼命的时候他们便发现了,虽然这些羽箭似乎对这些鲜卑步兵很难造成太大的伤害,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方便真的是彻彻底底的铜皮铁骨,事实上不论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似乎都对这些鲜卑步兵有着远超弓箭的破坏力,而且武器的重量越强,或者说每一次挥砍所携带的动能越大,造成的伤害也越可观——当然这是一句废话。

只不过这所谓的“可观”伤害也是相对羽箭所造成的伤害而言,事实上敌人对于近身的物理攻击虽然防护力上要远低于弓箭,但依然要超过身披铁甲全副武装的战士,再加上他们出众的脚力和敏捷的身手,这些士兵就算没有战马的辅助,依旧是战场上令所有将领头疼的存在。

别的不说,反正让这些既勇猛又狡猾的商队护卫轻易拼命,也的确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所以,当许褚将敌人凿穿了个来回便返回中军的时候,商队护卫们也好似得到了信号一般,开始主动向侧后方快速离去。

对于这些家伙的举动,李书实直接予以了无视,毕竟这些仅仅只是来赚赏钱的雇佣军们已经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付出了大概三成左右的战损,而他们消灭敌人的数量甚至才不过将将达到三位数,这意味着除了少数运气好的家伙之外,基本上他们的试探行动遭遇到了重大挫折。

顺便一说的是,这将将达到三位数的战果,有很大一部分,还是跟随在许褚百人队身后捡便宜所得,可惜如此大胆的终归还是少数,大部分护卫依然宁可选择远远地围着敌人射出手中的羽箭,大概他们已经被那迅捷好似鬼魅的敌人吓坏了吧。

相比起来,许褚那一来一回的冲锋所造成的战果都要超过这些商队护卫们。目测看来至少可以超过两百,甚至接近三百也有可能,这还是没有算上被身后跟随的商队护卫补刀抢人头得到的战果——当然因为数量并不算多,而且那些捡漏的“勇士”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李书实觉得就不要太过苛责了,反正那些家伙别做得太过分,比如冒功什么的就无视吧。

“主公,敌人的实力不容小觑。刚才的冲阵若不是敌军之前被商队护卫所吸引,阵型已经松动,我们不可能那么轻松凿穿。可想而知,若敌人井然有序,列阵出击,恐怕实力还要再高看一线。”

有了切身体会的许褚面色凝重,他自己是员猛将,统率的又是精锐兵卒,而且多少也可以算是攻敌不备,这才取得了不错的战果。可莫要忘了,他们刚才所面对的敌人也不过是被扔出来进行试探的先锋部队。可以说若换成是普通的士兵,还是否能够在敌军大军压上的情况下稳守住防线,这实在是令人不得不产生怀疑。

仿佛要印证许褚的担忧一般,敌军中军响起了一阵怪异的号角声,虽然不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但只要看到敌军随着号角声开始缓步前进,一如刚才那些先锋部队一般便可以知晓,敌军主将大概是同样是觉得信息收集的差不多了,可以开始发起总攻。

而最大的变化还是来自那些作为先锋的鲜卑步兵身上。

他们再一次开始全力冲刺,看起来就好像是要用身体去撞击并州军的军阵一般。

远方,是正在率领部下利用战场的宽度尽情调戏鲜卑骑兵的吕布,而在远离战场的地方,一群看起来似乎并不起眼的“小不点”们正逐渐逼近她们的目标。

战场局势的发展,似乎即将进入最白热化的阶段。

潘森:今天去上场买本子,结果被告知想要的型号缺货,问店家为什么不补货,店家告知曰:“3.15之后才会进货。”总觉得似乎知道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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