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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俗共赏?你的意思是写小曲儿?”醉烟觉得叶唐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这时候便插嘴问道。
叶唐点点头:“是呀,娱乐嘛,就要娱乐大众,不能娱乐一小撮人嘛。”
“可是唱小曲的也没多少人喜欢呀,”
洛瑶还是不认同,叶唐就道:“那是写的不好,而且宣传力度不够,能怨谁?看看电视上那些什么演唱会,有几首好听的歌曲?”
这个世界的小曲应该就是情歌了,在网络叶唐也听过一些热门小曲,曲风与那个世界的流行歌曲一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而且叶唐发现,似乎这个世界受众比较大的反而是什么黄梅戏,京剧,花鼓戏之类的地方戏曲,挺让人意外的。
这估计也跟中华国国情有关,毕竟中华国国民都比较自信,而且再加上守旧的保守派推波助澜,民众对国粹之类的爱好也就不奇怪了。
这样其实也很好,咱华夏的月亮比外国更圆,说出去多带劲啊。
中华国内音乐圈的现状差不多就是这样,在欧美国家这时候好像摇滚乐正开始盛行,叶唐想是不是在音乐上好好插一手呢?说不定十几年过后他就成乐坛大鳄了,到时候全世界乐坛都会因他的出现而颤抖,跺一跺脚乐坛都得抖三抖。
叶唐有点激动了,但是转念一想,似乎想的又有点简单了,要想插足乐坛,首先最少得弄一家娱乐公司吧?再然后就是招人还要寻找歌手,麻烦事一大堆的。
更何况,貌似他身上没多少钱,撑起一家公司谈何容易。
“就你行,那你写首给我看看呀。”洛瑶翻了个白眼,死小子口气还不小。
“好呀,纸笔伺候……”叶唐拖长了音,就写首流行歌曲给她看看,哼哼,看看到底是‘阳春白雪’好,还是‘下里巴人’的东西更受人欢迎。
今天是个机会,叶唐也想做个试验。
那个世界的流行歌曲很多,就不相信到了这里就成土坷垃,没人爱了。
醉烟包包里有纸笔,翻出来递给了叶唐,这时候正好台上有人唱歌了,接过纸笔后就先望了过去,得听听几位歌手的声线如何再说。
这里还是有许多词人,词曲作家拿歌递上去的,由两支乐队轮流演奏,那五名歌手则是由作者点名来唱,喜欢叫谁唱就谁来唱,很自由的。
五人的功底都十分不错,熟悉歌曲的速度相当快,看来背后的支持者也是下了大功夫在他们身上的,短短半个小时,五人基本都轮流上场了一次。
五人演唱了一遍,叶唐也熟悉了个大概,这五人的条件都很好,里边有两人的嗓音还特别有特色,唱功相当强,一个是一名男歌手,声音很像那个世界的歌手朱铭捷,还有一名女歌手,声音有点中性化。
叶唐想了想就执笔刷刷的纸上写了起来,就选那两个人吧。
“喂,醉烟,你们好了没有?我们先递上去了哦。”叶唐写歌的时候,那名叫含薇的又跑了过来,拿着四五张纸还在手上晃了晃,很得意的样子。
醉烟瞪了她一眼,道:“反正一首一首的比,急什么,你要去就去呗。”含薇的实力还是不差的,醉烟想先看看叶唐写的怎么样,要是比她强,就用他的好了,反正都是一起的。
含薇哼了一声便先一步走向舞台,既然要比试,自然要先跟主持人打个招呼,不能弄混乱了。
见她走了,醉烟就和洛瑶一起坐到叶唐身边,想看看他究竟写的什么,两人其实都有些不大相信,歌曲可没那么好作的,尤其是洛瑶,她知道叶唐诗词功力非凡,但作曲子他就不一定在行了吧?
洛瑶可不相信一个人能厉害成那样,就是她,也是学习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入门精通的,这个死小子难道能比她还厉害?肯定是吹牛的。
“《曾经最美》?你还真写小曲啊?”叶唐先把词写了下来,词很白,而且全是情情爱爱的,洛瑶就撇了撇嘴,这样的词他不是写不出来,而是不愿意写,感觉太低俗了。
醉烟也觉得词太白了,道:“小师弟,这行不行啊?”
叶唐笑道:“男人,不能说不行。”这首《曾经最美》就是朱铭捷最有代表性的一首歌曲,词是有点直白,但是加上曲子唱出来那绝对是好听极了,那个世界就很多人喜欢的,叶唐写出来是给他看上的那位男歌手唱的。
“呸,你是男人嘛,最多算个小男生。”叶唐那句话一出口,洛瑶就呸了一句,这个死小子,说话太没脸没皮了,什么叫男人不能说不行?下流。
醉烟也差点笑喷了,夕颜这个师弟,貌似很有趣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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