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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这一日晚上终于到了柳州。

一到的时候,他就听到战鼓咚咚,响声如雷,然后,他策马飞奔,就看到舍瓦一马当先,将一个番兵的将领砍为两段,刀指一挥,向前掩杀过去!唐军勇猛,将番兵杀得尸横遍野,摆下阵来!

唐朝心中吃惊,我不是叫舍瓦坚守城池,他为什么要冒险出击,万一敌人有埋伏该怎么办?

但他已经来不及想别的,随即马鞭一击,向一个番兵将领袭击。

这将领也有几分能耐,见唐朝居然如此轻视他,大刀横砍而出,竟是要以兵器之利占唐朝的便宜!

这样一来,唐朝的马鞭子自可以抽中他的脸面,但唐朝的身子可得实实在在的挨他一刀。\

可使他更为吃惊的是,唐朝居然不避,鞭子仍然是蛇一样的向这番兵将领击去,似乎丝毫不理会自己的死活,反正我就是要击你一鞭子!

这番兵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不怕死的人,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刀挥舞得更急了。

正当这番兵将领以为自己就会得手的时候,唐朝的手臂伸出,就这么泼辣的一伸,欲以一只手臂挡住自己的大刀!

番兵将领冷笑,世上竟然有这样螳臂挡车的人,实在是可笑,加力砍出!

但就在他的刀将要砍中唐朝的一刹那间,他的脸上已经重重的着了一鞭子!

这一鞭子看似去势不快,但谁想得到,一旦到了他的面前的时候,呼啸而出,钢铁一般的钻进了他的脖子,将他顿时卷死,额头上挨了一击,脑浆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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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微妙的先后变化,唐朝已经占得了先机,任刀在自己手臂上一格,一拿,就势将刀拿在自己的手里,身上丝毫没有受伤,即使刚刚被番兵的厚背刀砍中的地方,也是丝毫无损,衣服也没有损伤分毫!

原来,唐朝刚才用的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武功,纯粹是以听劲对敌。\\

听劲听起来很玄,其实是后世太极功夫的本质所在,据说张三丰真人最后将听劲发扬光大,最终创立了武当一派。

在唐朝的时候,这样的武功自然是最高明的武功,唐朝这一招看似冒险,但是却是等刀的猛劲一搭上自己胳膊的一刹那间,用皮肤毛孔的感应为基础,一扭一弹,将刀的动势化去,然后施展小擒拿的手法将刀夺了过来。

金庸小说里说得特别多的一招叫“骜口夺杖”,其实用的就是擒拿手法,只不过唐朝现在有点托大,竟是空手夺别人的大刀,而且在战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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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遇上了绝顶的高手,这样狂妄的出手,自然极端的凶险,但这番兵将领武功平常,唐朝自不放在眼里,再加上他身上穿着李格桑送给他的战场至宝藤甲,所以即使遇上了凶险也不担心会有性命之忧。

舍瓦眼尖,一下就认出了唐朝,高声叫道:“唐大帅,我们已经胜了,这就追吧!”

但唐朝却做了一个反常的举动:“不行,我命令你,舍瓦将军,立即鸣金收兵!”

舍瓦见番兵大败,漫山遍野的就想追杀一阵,谁知唐朝一回来就乱了自己的部署,竟然叫不追!

但他对唐朝的命令向来不敢违拗,只得鸣金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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