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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上的红漆已经斑驳了,上面还有林老爸用白色粉笔写的字,“夏夏,放学后到夏爹家吃饭。”

孙潇潇好奇的将这一行字念了出来,好奇道:“夏夏,这是什么意思啊!”

看着这经历了风霜却仍能辩的字迹,林夏有些缅怀,“就是儿时的一些事罢了,你们进来看看吧,房子很久没人住,加之年久失修,可能有些脏乱,你们别介意。”

说着,打开了门。

谢郗彤看去,一进门是一个堂屋,中间空无一物,正对着门的是供奉着的神像和天地君亲师,旁边有个侧门,门紧锁着。旁边一条走廊,穿过走廊,后面就是小客厅和厨房,走廊旁边是楼梯,林夏领着众人上了楼。

“这是我和弟弟的卧室。”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自己卧室的门。

不过是十几平米的小房间,墙上不过用劣质的石灰糊了一层,还有些青色的水泥若隐若现,更谈不上什么装修。

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放在房间的一角,旁边是一张简易书桌,估计不知道是林老爸用什么木料打的。桌子的两个角和椅子已经被磨得光亮,可以想象桌子的主人在这里认真学习的情景。

随手拿起端正的坐在书桌上的一只褪了色的棕熊,明明是一只公熊,却被林夏带了一支粉红色的蝴蝶结在胸前,游信眼里闪过一丝笑意。

阳台上经常用空间水浇的花草居然还没有死透,林夏有些讶异,看来那个空间的水也不是这么无用嘛。

屋子后面是一个占了小半亩地的院子,院子被开垦成一块一块的,看来这里曾是种菜的地方。院子中间栽了一颗大大的栀子花树,眼下还有一两朵栀子花未凋谢,一阵风吹来,带着盈盈的清香。

不远处是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便是一望无垠的农田,绿油油的,看的人心情也开阔了许多。

“难怪夏夏小小年纪待人谦和,处事就能如此沉稳大方,原来是因为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缘故。”赵昕有些羡慕道。

她住在农村里,哪里有这么好的环境,若有这样的环境,上辈子她也不会落得那个结局了。

林夏抿唇笑了笑,“昕姐说笑了,若说出事大方待人谦和,你排第二,可没人敢排第一了。我可当不得不夸赞,这不是班门弄斧么。”

说着,指着河对岸对几人道:“小时候我可皮了,常常和小伙伴去河对面自己野炊,也跟着这里的小子们漫山遍野的到处乱窜,天天被我妈唠叨,现在想想,那些日子,几乎是我童年最美的时光了。”

“哇,那你童年可真是爽。”孙潇潇羡慕道,“我童年就是被老妈逼着学这学那的,见张家的小丫头学跳民族舞了,就逼我去跳芭蕾,见李家的小丫头学古筝了,就逼着我去学钢琴。结果这么多年,我什么都没有学进去,现在想想,我的童年就是一片苦逼啊。”

孙潇潇倚在破旧的门栏上,四十五度忧伤的看着天,咏叹调般叹息,“啊!我的童年已经远去了,难道青春也得这样离我而去。”

说完,还假惺惺的生出右手,张开右手,然后握住,学西子捧心。

“啊!难道青春必得愚昧。”赵茜接口。

“爱,必得忧伤。”林夏接口。

几个人演了一会儿的戏,又在老房子里转了几圈,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林夏道:“走吧,车就停在堂屋里没事儿。我们先去看看我外婆,然后再带你们去小学和中学逛逛,然后咱们在开车去看看风景。”

“嗯。”林夏是东道主,众人都没有异议。

将车锁在堂屋,锁好了房门,林夏一行人往街上走去。

溪水镇很小,只有一条主街,一般说街上逛逛,意思就是去逛商场看看衣服首饰什么的。而溪水镇的街,则是以菜市场来评定的。

平时人们说的“上街”,就是去看菜市场。

左邻右舍离的并不远,这里的镇民都喜欢聚在一起唠嗑,早在林夏家门口停了这么神气的一辆车的时候,大家伙就都聚在了一起,对林夏一家讨论了起来。

而待林夏一行人从屋子里出来,众人都是眼前一亮。

好家伙,这一行人个个穿着得体,而细看容貌,都是俊男靓女,连老林家的那个小丫头,都长得漂亮了许多,难道这城里面的水真的养人些么。

怎么一年不见,原来像个假小子一般的林夏就变漂亮了这么多。

“唷,这不是林夏么,怎么回来啦!”待林夏一行人走到刘春华的小卖部门口,她赶忙招呼道,那眼神像x光似的,不时扫视着他们这一群人。

待看到林夏那群人身上的衣服,脸上闪过艳羡之色,啧啧,这么小的孩子就都穿成这样,还能自己开那么好的车,那可是宝马啊。她的活了四十多年,都没有摸过这么好的车呢。

看着她的表情,林夏心里暗爽,难怪古人都说“富贵不归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加上陈子墨又是开的宝马,能不让她们羡慕嫉妒才怪呢。

要知道这宝马的名头可比任何高档车都要出名多了,管你兰博基尼还是保时捷,人家就认准了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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