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巴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八章 戒指,逆庶,我爱巴黎,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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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小春笑着打圆场:“没事没事,师哥的身份可以够得上这样的定制。”

严格点说,在大皇子早夭的情况下,洛琛也算得上是皇帝的嫡长子。用牡丹,完全可以。

掌柜子满头冷汗地送走了洛琛一行人,回身坐在椅子上猛擦冷汗。开门做生意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接待过皇亲国戚,这样心惊胆战却是头一次。

有面纱在,也看不清那位侧妃是怎样个花容月貌。竟然有本事让皇子亲自陪着来挑样子。

出了绣坊,洛琛就带着重华往首饰铺去。这次重华丝毫没有参与进来,全程都是洛琛决定。眼看着金银碧玺宝石珍珠点翠珐琅的首饰就跟不要钱一样一件一件放在待定区。重华已经完全看开了。洛琛的身家不是她能够估算出来的。虽然在山上的时候看上去落魄,可不见得废了太子位就将他这么多年的积蓄也抄家吧。可能还是有不少小金库的。再说了,这些东西在现代可能贵的要死,说不定在古代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每次古装电视剧电影做宣传的时候都炫耀说戏服多贵多贵,怎么质地精良,怎么纯手工刺绣。这里放眼大街上全都是纯手工刺绣制作。

有个段子特别有名,以前重华看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个外国人发现了藏宝图,带着一群人去挖宝藏,费劲千辛万苦找到了却发现是一箱子玻璃珠子。在埋藏宝藏的年代,玻璃珠子比金子要值钱的多。

说不定在未来的未来,最奢侈的东西就是纯无公害蔬菜水果甚至是饮用水。

正是因为他们想要创新,想要努力向前。逝去的东西才会变得无比珍贵起来。

“发什么呆,自己也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样式。”洛琛皱着眉看着坐在一旁发呆的重华。怎么会有女孩子见到首饰都不眼睛发亮的。寻常贵女若是可以随便挑选首饰,都如狼似虎地恨不得将首饰铺搬空才对。像重华这样丝毫不在意的绝对是世上就她一个。

重华眨眨眼,思绪拉了回来。看着洛琛:“不都一样,你喜欢就好。”

首饰铺掌柜子瞠目结舌。生平第一次听见一个女子对男人说你喜欢就好,首饰都一样。这……斗笠下真的是女子么?

洛琛一愣,顿时冷了脸:“什么叫我喜欢就好。”

重华淡淡地看着他:“还不都是戴给你看。我自己又看不到。”

这话确实,女为悦己者容。哪个女人打扮不是为了个别人看的?就算再漂亮的衣裙,再精致的首饰,也是为了穿戴起来让别人赞赏的。没见过哪个女的买了衣服首饰就挂在家里自己欣赏一次都不穿的。

洛琛默了个,转过头去让掌柜子将更加贵重的首饰也样式更加新颖的首饰都拿出来。更加细心地挑选着。偶尔还拿起一两样在重华头上比划着,似乎想要看看效果如何。

因为重华皮肤白皙长相清秀,洛琛挑选玉类,翡翠类,珍珠类,碧玺类的首饰较多。手镯也是挑了剔透冰种的款。

重华看着那些物质遗产,想象着这些她就算是一天戴好几样,八成一年半载也未必能全都戴一遍。是不是应该劝他冷静点呢?

突然,一只白莹莹的素面戒指静静地躺在丝绒垫子上。因为样式太过于简单,被孤零零地扔在一边。

重华伸出手来拿起那枚戒指。看质地应该是银子才对。这个年代还没有铂金这种东西。银晃晃的应该就是银子才对。可捏起来手感又与银子不太一样。纯银的东西是很软的,稍稍用力就能掰弯。重华尝试了一下,几乎同黄金类首饰一样结实。粗细虽然只有三毫米左右,可却如同刀剑一般硬实。

戒指啊……重华记得以前闺蜜们凑在一起讨论男朋友求婚的时候应该买多大颗的钻戒才会符合她们心中所想。

问到重华的时候,重华说只要两人一人一只铂金婚戒就可以。素面的,不要任何花纹。内里刻字。能戴一辈子就很好了。

比起钻戒的华美,重华更喜欢素面铂金婚戒的恒久。那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已经随着她沉睡不醒永远地离开了她。虽然顾诚人告诉她可以尝试去杀掉周文渊说不定会有转机。可杀周文渊却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这样简单的。而且也没办法确认杀了他是不是真的就可以清醒过来。

重华看着那枚戒指,套在左手无名指上,抬起手来看着。白皙的手指上戒指闪闪发亮。若是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跟她一生一世都戴着这样的戒指,结婚也未尝不可。

“这个还有么?”洛琛突然问道。

掌柜子一愣,连忙翻找起来:“有的有的,这个戒指最开始就是一对儿的。”

洛琛伸手扯过重华的手,细细地看着重华手上的戒指。重华连忙要去摘掉,却被洛琛给按住。

“找到了,这个略大些。”掌柜子捧着丝绒垫子将另一枚戒指递了上来。

洛琛拿起戒指看了看,又低头看了看重华的手。将那枚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重华目瞪口呆地看着洛琛抬起手来,那枚戒指在洛琛骨骼分明白皙纤长的手上闪闪发亮。

尺寸不大不小。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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