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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明,这时却突然又一只信鸦飞进来。这只信鸦通体雪白,连双爪和嘴壳都染了颜色,倘若不是那双乌漆漆的眼珠,真像是一团莹白云朵。
慕容昕取下信条,看了一眼,神色明灭不定,然后将那密信在残留的烛火上烧了,挥了挥手,斥候退了下去。
剑雨刚刚端着早饭进来,见他神色不好,也不敢多问,慕容昕看着那白纸化成灰飞,嘴角突然扬起,慵懒而讽刺:“老四写信给褚勐,说自己被困鸭嘴渡,命令他即刻挥师北上营救福王。”
剑雨皱眉:“四王爷这是把难题都留给了王爷您,不救,是延误救人,一旦福王有事太后必定怪在您头上,如果挥师,那正好是中了赫连老贼的下怀啊。”他愤愤:“真是阴险狡诈。”
慕容昕没理会他这些埋怨,他摸了摸那只蹲在案上啄米的信鸦,信鸦的翅膀被利刃刺伤,伸手一触,淡淡的血丝涌出来。他洒了一小把米:“兵不厌诈。”
天色已经大明,又是一个不眠夜,夜里呼啸的风声随着日光逐渐弱下去,打开揽云堂大门,慕容昕看了看日头:“是时候了。”
安北城的战鼓敲了起来。这样的鼓声每天早上都会在城中敲一次,城外的蛮人只是懒洋洋的抬头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
但是他们显然不知道,这一次的集结和以往都不相同。
围城的这段日子,阿布勒的队伍人数由原来的数百人变成了不到一千人,从首领到兵卒,阿布勒的军队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即使是百夫长,也随时有被自己部将杀死的一天,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当然,他们至少不会吃自己的同袍。
但是他们对自己同袍的界定,也仅仅止于此,即使同为北狄的另外几个部落的兵卒,也并在此列。
剩下的不多的女奴已经吃光了,吃人就像是吸食寒食散一般,一旦入口,轻易难戒,而阿布勒这些擅长快攻和掠夺的兵士来说,固守并不是他们的专长,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从第一个部落开始失踪年轻的男子开始,这已经是第五个了。
即使只是实力弱小的部落,但也是血性的草原男子。
战鼓刚刚擂过的这天早上,阿布勒的队伍正围着篝火烤东西,一支冷箭射了出来,转着烤物的蛮人一个反手,冷箭射在了人腿上。
然后只见十来个穿着单薄但是气势凌人的骑手逼了过来。
为首的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他喝问:“你们在吃什么?”
一个兵卒笑嘻嘻的回答:“吃什么,吃想肉啊,堂金都侯大人,您也有兴趣了吗?”
堂金呸了一声,冷声道:“一群……我的侄儿昨晚失踪了。是不是你们干的。”
“哎哟,这可冤枉啊。”另一个百夫长模样的人嬉皮笑脸,“您的侄儿,那是天上仙人般高贵的人,怎么会在我们这里呢?也许,说不定被城里的那些大烮人捉走了也不一定。”
“那你们,这吃的是什么?”堂金指了指火堆上还在滋滋冒油的人腿。
“这是城里的人羔啊。”百夫长吞了口口水,“昨晚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新鲜得呢?”他踢了踢火堆旁一堆剥下来的大烮兵卒的军装,正好印证他们的话。
即使火堆上那个是一个敌人,也让他没有半分快~感,堂金满脸厌恶,只觉得胃里翻涌,他看了看远远在另一边削着木箭的阿布勒,只觉得多看一眼都恶心欲吐,暗骂道:“真是一群畜生。”刚刚待要催马前进,忽然眼睛被那堆军装里面一个闪光的东西吸引,他眉间一动,催马几步,马鞭卷起的瞬间,一把小小的匕首露了出来。
他的心口猛地一跳,一把握住了匕首,锋利的刀尖划破了他的手掌,鲜血顺着刀锋落下,他一瞬间的怔忪,忽然疯了一般嚎叫起来,几个还在火堆旁烤人肉的兵士面面相觑,下一刻,带着倒刺的铁鞭卷上了他们的头颅,堂金目眦欲裂,拔出腰刀,连砍两人,一人的胳膊直接落了地,还有一人的半张脸削没了,都滚进火堆,毛发烧焦的恶心味道顿时随着火光窜起。
身后的十来个骑兵一看首领动手,顿时都明白了,那火堆上的人正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少主,顿时一个个发了狂一般,纷纷冲了出去,他们早有准备,弓箭和马刀都淬了剧~毒,士气如虹,一时之间,十来个人竟然生生逼退了阿布勒上百人。
已经集结的队伍在各个城门口,马儿不安的踏着步子,慕容昕骑着一匹全身漆黑的烈马,屏声静气的等着这一幕。
他穿的是寻常将士一样的棉甲,不同的是腰间那柄雁翎刀,刀把上面的用金丝黑锦缠绕,低调而奢华,拇指上翠绿欲滴的扳指彰显着主人不为人知的身份。
剑雨看着外面已经开始乱起来,不由咽了口口水,□□的马儿感受到主人的激动,也不安的踏着步子。
“大人。”透过城门一小排特制的孔洞看出去,原来前来寻人的部落已经尽数被打翻在马下,此刻外面骂成一团,为首的那人半边脸上都是血,却瞪着眼睛,青筋暴露,剑雨常在边关也能隐隐听懂他骂的,“□□养的狗杂种”,“母马生出来的畜生”等等不堪入耳的话。
他看见那个阿布勒原本一直在一旁削着木箭,即使是这边已经打成一团,他依旧漫不经心,甚至血溅到他脸上,也是无动于衷,蓬乱的头发始终挡着他的脸,看不清容貌。
听见另一个首领的破口大骂,他终于有了反应,缓缓站起来,两旁的蛮人立刻给他让出一条路。
剑雨有些焦急,低声道:“大人,若是被他们就此结果了那个首领,那我们的计谋就白用了。”
慕容昕扬起手,制止他的话:“再等等。”
他只得再等下去,昨夜慕容昕忽然让他去捉一个人,捉到以后却又不杀,只是给他换上了大烮守兵的衣裳,灌了酒扔在城外。
他当时不明白,现在却已经明了。可是那个年轻人不过是其他几支部落里面最小的一支,按他来说,最好要捉就捉个大的,直接让他们火拼。
慕容昕已经懒得跟他解释,既然你都知道是个大人物,难道别人蛮人自己还不认识?
慕容昕带出来的人不过百余,但是经过这些时间的训练,守卫的民兵穿上皮甲已经有模有样,令行禁止,军纪严明,除了战斗力稍弱,其他已经和一支正规的军队没什么大的区别。
能在这样的安北凑出七八百人的军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他们继续守在城门口,透过城门,可以看到那个野狼一样的男人,此刻已经慢悠悠的走到被踩在地上的首领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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