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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四十章法则之力

林烨闻言,眉梢微挑:如他猜测的一般,鬼命司的管理者,便是鬼市的创建者。甚至很有可能便是这引仙城的创建者。

只是林烨不明白,风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仙界,又为何会任由他在此处创立这样一个人间与地狱交杂的地方?

“无论你是谁,只要到了我的地盘上,就得遵守我的规矩。”风伯冷冷地看着林烨,似乎并未认出他的身份:“在这里,我的规矩,便是‘法则’!”

听到法则二字,林烨轻笑了一声,眼神嘲讽:“就凭你,也敢号称自己掌握法则么?”

所谓的法则之力,乃是神职的专属力量。

飞升成仙,是每一个修仙者的毕生追求。而在飞升之后位列仙班,便可以在天道法则之上留下自己的姓名,掌握一道法则。这道法则之力,是受天道庇佑的,任何人不可轻易斩断。

这也是为什么,普通人乃至普通的修仙者,是无法和天神做对的。并非修士的能力不足,而是他们无法和天道为敌。一旦生了弑神的想法,便会被天道谴责。而且,想要将一个已经拥有神职的仙家杀死,便要先斩断其手上所拥有的法则之力。

从古至今,出过多少惊羡天地的修仙者?又出现过多少令天地为之动荡的妖王?

可是当他们没有称为人神和妖神之前,即便他们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某些仙家,却始终无法将其真正杀死。

因为无论何时,天道都死死地压在他们的头上,让他们始终无法逾越过这道鸿沟。

而风伯刚才使出的那一招,林烨虽然未曾看出他的招数,但是却能够感觉到一股十分强大的妖力。只不过,风伯的妖力绝对还未达到妖神的地步,顶多是妖神之下的妖尊。

尽管在林烨面前,一个妖尊已经很难对付了。可林烨能够确信,光凭一个妖尊实力的大妖,根本无法创建起这么大一座引仙城,更无法在这里制定什么法则。

风伯见林烨只身一人,尽管看不出他的修为,但能够确信他绝对无法和自己抗衡。于是,风伯双手负于身后,一只手收回袖子的时候,黑色的黏液也瞬间凝固,变回了人类的右手。

“不信?那你抬头看看便是了。”风伯神色漠然,双眼之中都是汹涌的杀意。不过他没有立刻下手,因为他很自信,自信林烨绝对不可能从他手上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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